护理缺陷评价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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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毒物品到期,未再次消毒,弄虚作假者。

9、未按操作规程进行,致使消毒包内用物不合要求者。

10、消毒灭菌器检测不严或未遵守操作规程,造成消毒灭菌物品不合格者。 11、消毒灭菌器出现故障未及时报维修,影响物品灭菌者。 其他同临床科室。

以上情况增加病人痛苦,造成严重后果者为重度缺陷,如影响诊疗操作者为中度护理缺陷,无影响或及时发现予以补救者为轻度护理缺陷。 (五)婴儿室护理缺陷 轻度护理缺陷

1、婴儿抱错喂奶一次。

2、婴儿未及时安放标记(如床头牌、胸牌、手圈等)。 3、写错婴儿性别或母亲姓名及时发现未造成影响者。 中度护理缺陷

1、未认真观察婴儿情况,致使发生变化贻误抢救者。

2、出院时抱错婴儿,经医务人员及时发现采取措施予以补救者为中度缺陷。 重度缺陷

婴儿室由于查对不严,抱错婴儿,致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或引起医疗纠纷为重度缺陷。

其他同临床科室。

附4:护理文书书写评价标准

护理文书包括入院评估单、入院告知书、三测单、长期医嘱单、长期医嘱执行单、临时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根据缺陷的多少与缺陷的程度分为五级:

Ⅰ级(优):0-5个轻度缺陷。

Ⅱ级(良):1个中度缺陷,或6-9个轻度缺陷。 Ⅲ级(合格):2个中度缺陷,或10-15个轻度缺陷。 Ⅳ级(不合格) :3个中度缺陷。

Ⅴ级(劣级) :1个重度缺陷,或1个单项否决。 (一)入院评估单缺陷

1、中度缺陷: (1)24h内未完成;

(2)有过敏史者未详细填写过敏的药物或食物名称;

(3)记录内容填写与护理记录明显不一致,影响对病情的判断,如: 1)皮肤有破损或压疮为记录或与护理记录单的记录不相符; 2)入院时发热、休克、高血压等记录与护理记录单不符;

3)其他情况填写与病人实际情况不符等。 2、轻度缺陷:

所列项目填漏一处,如:

1)有既往病史者漏填或未写明所患疾病的医疗诊断; 2)生活习惯有特殊嗜好者未注明; 3)使用安眠药物时漏写药名、剂量。 (二)入院告知书缺陷

1、中度缺陷: 缺被告知人签名。 2、轻度缺陷: 缺告知人签名。 (三)三测单缺陷

1、中度缺陷:

(1)测单上的各项记录内容与护理记录单同一时间段的记录不一致,如:

1)出入水量记录不一致;

2)大、小便记录与护理记录单不一致;

3)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有脉搏短绌记录,三测单上无记录; 4)辅助呼吸时,未用“A”表示。

(2)有药物过敏未用红笔在三测单的底栏依次填写过敏药物名称;

(3)三测单相应时间栏内填写“外出”“拒测”,护理记录单上未记录原因; (4)体温和脉搏重叠时标志错误。

2、轻度缺陷:

(1)楣栏、日期、病期、页码未用蓝笔、阿拉伯数字,填写错误或遗漏。遇新年份或月份未按要求填写;

(2)入院、出院、转科、分娩、死亡等未用汉字在40℃以上用红笔顶格填写具体的小时和分钟;

(3)病期或术后病期错填、漏填一处; (4)三测标记未连线一处; (5)大、小便记录漏记一处;

(6)漏填24小时出入水量或尿量一处; (7)漏填每周一次血压、体重等;

(8)三测的点、圆、叉和线粗细不均匀,太大、太小或有涂改不美观。 (四)长期医嘱单(以下缺陷既与医生开医嘱有关,又与护士核对医嘱有关)

1、中度缺陷:

(1)医嘱剂量、用法、配伍错误;

(2)患者临床死亡的时间与三测单、病志、护理记录单上不一致; (3)病人出院或死亡后长期医嘱未停。 2、轻度缺陷:

医嘱取消未用红笔写“取消”并在右下角签名。 (五)长期医嘱执行单

1、重度缺陷:

(1)皮试(+)的药物仍有执行签名; (2)医嘱取消或作废后仍有执行。 2、中度缺陷:

(1)执行者无核对着签名; (2)执行者签名漏一处;

(3)因故未执行的医嘱,在备注栏中未说明原因,执行时间栏内未写“未执行”及签名;

(4)抗生素的皮试结果一处未标注;

(5)手工抄写的长期医嘱抄写人和核对人在本条医嘱的“备注”栏上下两格未签名一处;

(6)手工停止的医嘱未在备注栏中写“停止”,及停止时间与签名; (7)医嘱处理不正确,长期医嘱执行单内出现临时医嘱; (8)医嘱内容涂改;

(9)执行单上的时间与实际执行时间不一致。

3、轻度缺陷: (1)签名字迹潦草;

(2)粘贴单楣栏填写不完整,粘贴不整齐、不规范,页面不整洁; (3)医嘱未分页打印一处;

(4)配药者和执行者是同一人时,“配药”栏缺签名一处。 (六)临时医嘱单 1、重度缺陷:

(1)医嘱取消或作废后仍有执行; (2)输了血无合血单; (3)皮试无结果标识;

(4)皮试(+)的药物仍有执行签名;

(5)需皮试的药物静滴和皮试是同一执行时间或间隔时间少于15分钟。 (6)两种皮试药物在同一时间做皮试

2、中度缺陷:

(1)缺执行时间和签名一处,执行时间和医嘱不相符; (2)临时医嘱代签字; (3)输血无两人签名一处;

(4)已输血的合血单上无两人签名; (5)“ST”医嘱15分钟内未执行; (6)皮试未注明药物名称; (7)皮试结果无签名;

(8)因故未执行的医嘱未在执行时间栏内用红笔标明“未执行”,未用蓝笔签名,护

理单上未记录原因;

(9)“SOS”医嘱在12小时内未使用,没有用红笔在执行时间栏内写明“未执行”并

签名,在护理单上未记录原因; (10)长期医嘱记录在临时医嘱单上。 3、轻度缺陷: (1)签名字迹潦草;

(2)皮试结果阳性未用红笔表示; (3)取消医嘱未用红笔,格式不正确。 (七)护理记录单 1、重度缺陷:

(1)护理记录单缺页;

(2)抢救记录未按规定内容书写,如: 1)抢救结束6小时内无记录;

2)危重患者抢救记录欠客观,不真实,与医生记录不一致。 (3)未按医嘱或护理常规观察病情,如: 1)缺生命体征记录一次;

2)静脉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无血压观察记录; 2、中度缺陷:

(1)病危病人未每班记录一次,病重病人未2天记录一次,一般病人未每周记录1~2次;

(2)病情动态变化未按日期顺序记录(转科时科与科之间的记录未按时间顺序记录); (3)入院当天、手术当班、特殊检查治疗、病危、病重、出院、由他科转出、转入(含本科的监护室)在护理记录单上无记录;

(4)用强效缓痛剂后未记录;

(5)临时备用医嘱未执行的在护理记录单上未写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