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村修建砂石路工程- 安徽先锋网-党建门户网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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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村修建砂石路工程

协 议 书

甲方:双桥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城北建筑施工劳务公司 袁本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建设内容

甲方修建通往兴胜-高大庄-彭岗头组沙石路,全长2.7公里,设计标准为简易砂石路,路基宽4.5米,

沙石路面宽3.5米,厚度为0.2米。 二、工程造价: 总造价:292785元

其中:村民自筹资金48795元,村民筹劳数量为7320工日,筹劳额146400元,财政奖补97590元

三、质量标准

乙方愿接受甲方修建简易砂石路并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路基宽4.5米,沙石路面宽3.5米,厚度0.2米。

四、建设期限:甲方修建简易沙石工程定于2011年9月20日开工,于2011年10月中旬竣工。

付款方式:甲方先预付乙方工程款伍万元,余下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决算后全部兑现(工程款以决算为准)。

五、责任区分

甲、乙双方共同协作,完成本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甲方由村委会主任赵克怀、委员陈本山全面负责该项目工程,由区、乡两级负责项目质量监督、验收确认。村务监督委、村民代表负责监督项目工程全过程。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由施工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工程队必须按照区、乡、村要求,严格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对甲方在施工监督过程中提出的项目建设质量意见、建议,要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否则,由此引发的项目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按协议要求抓紧施工,确保按期完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工程到期未竣工,每拖延一天付甲方赔偿金100元。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存档备案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城北乡双桥村委会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2011年9月10日

双桥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工程

质量监督的报告

城北乡人民政府:

为切实抓好我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现将我村该项目质量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项目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务监督委主任江德好任副组长,马从高、胡家福、赵余林等同志任成员。

实行项目工程监管督查机制。村项目质量监督领导组实行随机监督抽查,该项目工程实施后,先后五次由组长牵头,其他成员参与对项目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二次,现场提出口头意见、建议多次。

确定项目工程现场监督小组。由村务监督委主任江德好同志牵头任组长,村务监督委其他2名成员和6名老党员、共9人任成员,分别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自始自终全程跟踪项目实施。

实行项目工程汇报合议制。由村支部书记负责召集,村委会和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参与,每周六上午召开一次项目工程建设汇报人,听取村委会、监督组负责人项目实施、项目质量监督情况汇报,针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村党支部、

村委会、村监督委三方合议,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并形成书面材料,由村委会主任和村监督委主任召集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向他们转交村合议意见,要求其按照村三方确定的方案进行施工。

我村自9月20项目开工以来,村党支部切实加强领导,村委会认真履行项目实施组织管理职能,村务监督委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做到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扎实管理,有序推进,从而确保了我村通往沙石路道路建设质量,受益群众满意,村级组织放心,均符合村项目设计标准及质量要求。

城北乡双桥村村民委员会

2011年10月21日

双桥村“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验收报告

城北乡人民政府:

我村今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修通往兴胜-高大庄-彭岗头组沙石路,全长2.7公里,道路等级标准为3.5米砂石路,基层砂石厚度10厘米,面层泥石子厚度10厘米,按照此建设标准,通过议标承包给城北建设施工劳务公司袁本前施工。在村两委、村项目监督小组的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