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 - 王萍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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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萍 国金0802 2008111274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上最为古老的一种风险,信用风险管理即通过制定信息政策,指导和协调各机构业务活动,对从客户资信调查、付款方式的选择、信用限额的确定到款项回收等环节实行的全面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应收款项的安全及时回收,也伴随着它贯穿于商业银行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之中。

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趋势锐不可挡,金融创新层出不穷。各国银行业的监管措施、监管力度和商业银行本身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很难再适应银行所面临的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们对巴林银行倒闭、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中存在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它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技术,而且促成了侧重于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新巴塞尔协议》的出台.这些都使得信用风险管理业已成为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首要的战略问题。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信用风险是源于信用活动和交易对手遭受损失的不确定性。或是由于债务人没有能力,或是由于债务人不愿意履行已签的合约,而给银行造成的损失。更为一般地说,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债务人的信用评级的变动和履行合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其债务的市场价值变动而引起的损失的可能性。而在金融全球化,市场的波动性增强的趋势下,银行业面临的风险环境瞬息万变,所以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已成为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当务之急。

1.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

Mckinsey公司通过研究表明,以银行实际的风险资本配臵为参考,信用风险占银行总体风险暴露的60%,而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则仅各占20%。而且,在我国规模最大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若按“一逾两呆”的口径计算,其不良贷款率接近30%,若按照\/Z级分类”的口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有人形容为“深不可测”,远高于东南亚国家银行1997年金融危机时的不良贷款率。不仅国有商业银行情况如此,就是新建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承受着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的困扰。这种信用风险的过度集中严重威胁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发展以及整个社会金融系统的安全。另外,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实际部门的正常运行,影响到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有效制定和执行。

2.《新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3年4月,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新巴塞尔协议》第三次征询稿,它基本上接近于终稿,以此为基础的《新巴塞尔协议》将于2006年底在成员国内付诸实施。相对于资本监管来说,《新巴塞尔协议》在很大程度上更注重了信用风险的管理,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从而使得资本水平更能真实地反映银行面对的风险。《新巴塞尔协议》对信用风险的衡量提出了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种方法二标准法需要借助于外部评级机构确定资产风险的权重,计算最低的资本要求;内部评级法采用银行内部评级,确定资本要求,监管当局对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作出评估和认定,委员会同时建议实力较强的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勿庸臵疑,《新巴塞尔协议》对调动银行的积极性,增强银行的稳健经营,促使银行间的公平竞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但是对诸如像中国这样发展中国家的银行来说不啻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而且我国已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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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宪:《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认识与实践》[J]《中国金融》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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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加入巴塞尔成员国的行列,尽管中国银监会明确宜布在 2006年我国暂不执行《新巴塞尔协议》,但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已成为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最为紧迫的课题。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银行业就陆续开始尝试着建立“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任明确”的授信管理体制,后来义逐步引进了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和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在信用风险管理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技术、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尚未形成正确的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

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决定了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信用风险管理的行为模式,它渗透到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普及到银行内的各个员工,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薄弱,多数工作人员对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充分,信用风险管理理念陈旧,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业务的高速发展及风险环境复杂的需要。突出地表现为:(1)对银行业发展与信用风险管理的关系认识不够充分。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过分地、片面地追求银行业务的发展壮大,但不注重资产的质量与盈利水平,忽视信用风险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在考察银行业绩时也基本上依据业务的发展为标准。这种以发展业务为导向的经营理念使得一些无利可图甚至危及到银行未来发展的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屡见不鲜。(2)对银行发展的眼前利益与长远目标的协调认识不够充分。国际上,通常把银行市值的稳定作为银行的长期经营目标。而且市值的稳定增长才是衡量一家银行经营成败的根本标准,但是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漠视风险片面地追求暂时眼前业绩的扩大。如2003年国内商业银行片面地扩大贷款规模;通过扩大“分母”来稀释不良资产率,这种疏于信用风险管理的贷款规模的扩大可能会增加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3)信用风险管理的意识在全行职员中和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贯彻得坯不够充分。让银行的职员产生了信用风险管理只是风险控制部门的职责的认识误区。 2.尚未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还不够坚实。

(1)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对商业银行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关系的一整套制度的安排,是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体系的具体体现的形式。而我国商业银行控制权的垄断很难避免“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商业银行治理架构不健全,决策执行体系构造不合理;监督机构有效性不足,从而使得我阔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基础薄弱。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制的最大特征是纵向式的。而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是以分行为经营单位的体制,它致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体制也都是横向的。这种横向的管理体制造成了金融低效率。

(3)国内商业银行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还不完善。 (4)信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还不完善。风险管理及内控制度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和计划性。

(5)我国商业银行还缺乏一批复合型、专家型的金融风险管理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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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尚未建立完善的商业银行信息系统。2 随着信用时代的到来,信息科学在银行业的应用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开发上缺乏前瞻性和不连续性,造成信息之间冗余,数据之间的一致性较差。基础数据的不统一和准确性不足严重阻滞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使得即便是简单的分析工具也由于数据的质量问题,导致分析的结果缺乏可信度,从而无法建立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模型,无法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运用到银行实际的信用风险管理当中去。 4.尚未建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度量与管理的先进技术。 现代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非常丰富,与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依赖定性分析与主观判断截然不同,现代信用风险管理越来越注重定量分析。而且分类科学、量化准确,大量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和数理统计模型,这些技术都来自于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风险管理模型中其代表性的模型就是1994年I.P.摩根提出的市场风险管理中在险价值VAR模型,目前VAR模型受到金融界的广泛认可,被许多金融机构所采用。近年来,在市场风险管理模型化的推动下,信用风险管理模型化技术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如 Creditmetrics, Creditmetrics+, KMV以及 RAPM度量指标量化方法RORAC等模型都代表着最新的技术水平。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模型应用和管理技术上还待进一步的发展。

5.尚未建立起一个健康的信用社会体系。

由于社会上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以及信用道德规范,使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还很不完善,它直接给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三、建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对策 1.建立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模式的原则。

要在我国建立起现代商业银行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1)合法性原则。商业银行建立起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必须合法,不能违背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我国商业银行正好要以新《商业银行法》的实施为契机,将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融人信用风险管理模式。(2)社会性原则。商业银行建立起来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不仅要实现银行自身发展的口标,还考虑到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3)可操作性原则。商业银行建立起来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必须能够在当前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背景下,现有的银行资源下顺利实施、操作。(4)系统性原则。商业银行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模式必须普及到银行的每个岗位,涉及到各项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使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单是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而且是全行这个有机整体的职责。 2.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

(1)培育信用风险管理的文化。要使信用风险管理有效实施,除了制定适当的信用风险管理的决策与适时监督银行整体的风险外,更为积极的一种方法就是促使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中,亦即让银行这个组织中充满着重视风险管理的文化。所谓信用风险管理的文化是透过行动或文字的呈现,使全行职员随时察觉到风险的存在。它是—种融合了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信用风险管理行为、信用风险道德标准与信用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力。培育信用风险管理文化,就是倡导和强化信用风险意识,

张恩照:《加快改革创新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模式》 [J]《中国金融》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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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起涉及到各部门、各项业务的全方位的信用风险管理理念,从而推展信用风险管理文化。

(2)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要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的模式。商业银行应将信用风险和其它风险以及各种金融资产与金融资产组合中包涵的这些风险都纳入到风险管理体系中,依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核算并根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进行控制和管理。其次要构建完善独立的、纵向式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应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纵向、的架构,来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和新环境下发展的需要。

(3)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及有效的交流渠道,要不断加大银行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而且要使信息系统的开发具有前瞻性和连续性,使信息系统能够涵盖银行所有的业务活动,并具有准确性和一致性,充分满足银行风险管理的需求。另外建立适当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通畅的交流渠道,保证信息的充分流动。

(4)提高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一方面从度量上来说有关《新巴塞尔协议》与现行的协定最大的差异在于新协定大量地采用了数量化的计算模型,对于风险的评估,除了市场风险继续采用1996年自有模型(internal model)方法计算风险值以外,对于信用风险的度量亦纳入统计模型计算风险。数量化的计算模型代表的是有系统的、科学化的处理方法,银行短期内可能无法建构符合新协定规定的风险评估系统,但只要实事求是地建立有系统的风险衡量方法,仍可达到风险度量的目标。另一方面,从技术上来说,内部评级法是《新巴塞尔协定》的核心内容之一,它体现了国际上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先进成果。我国商业银行不仅要学习其模型,更重要的是学其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在我国银行业中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银行业标准的内部评级系统。

(5)强化金融监管,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通过金融当局的监督管理,提高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保障金融安全是《新巴塞尔协定》的主要要求,按照新协定要求,监管当局必须要逐步强化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在我国,一方面人民银行要监督检查各家银行是否具备一套建立在认真分析风险基础之上评估资本充足率的完善内部程序、是否妥善处理了不同风险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结果。另一方面人民银行要监督检查各家银行资本是否充足,确定监管资本各类方法需要满足的最低标准,再一方面人民银行要制定具体的信息披露的规定,以此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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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李志辉:《现代信用风险管理量化度量和管理研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