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模拟试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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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务群众,就是在职业活动中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为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 (5)奉献社会,就是要求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树立奉献社会的职业精神,自觉为社会和他人做贡献,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中最高层次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最高目标指向。

六、案例分析题

2009年3月3日,一起由网络恋情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04年暑假期间,林明与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周春梅经网上聊天认识后恋爱,后周春梅提出分手,被告人决定报复,多次威胁周春梅家人,并给周春梅父亲发送恐吓短信,表示要让其再也见不到女儿。周春梅家人担心女儿安危,与林明取得联系,并在林明的索要下,给林明1万元的补偿。但林明依然不依不饶,并逐渐产生杀人想法。 2008年10月21日,林明从上海赶到新乡市,在河南科技学院门口的阳光超市买了一把价值2元的水果刀,然后通过学校门口的理发店打听清楚周春梅的班级和宿舍后,让理发店老板去约周春梅,想起相恋4年未给女友送过花,就又赶到花卉市场为女友买了88朵玫瑰花。

2008年10月22日19时许,林明设法将周春梅骗至新乡市华兰大道与东明路交叉路口处,在再次被女友明确告知分手的结果后,持刀朝周春梅颈部、面部等处猛刺数刀,在买来的2元水果刀刀柄脱落后,仍拿起刀身继续向受害人身上猛捅,造成被害人广泛性出血、气管破裂、肺破裂,最终导致创伤失血性休克并窒息而死亡。杀人后,林明并未离去,而是呆在杀人现场,直至接到报案的警察将其带走。

请问:(1)你如何看待本案中林明的恋爱方式?在恋爱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2)爱情的本质是什么? 答:(1)本案中林明与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周春梅经网上聊天认识后恋爱,后周春梅提出分手,被告人决定报复,多次威胁周春梅家人,并给周春梅父亲发送恐吓短信,表示要让其再也见不到女儿。我们认为林明在恋爱过程中没有遵从恋爱道德,因为恋爱作为一种人际交往,必然也要受到道德的约束。恋爱道德要求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尊重人格平等。恋人间彼此尊重人格的表现,主要是尊重对方的独立性和重视双方的平等。二是自觉承担责任。这是爱情本质的体现。三是文明相亲相爱。文明的恋爱往往是恋爱双方既互相爱慕、亲近,又举止得体,互相尊重,而绝不是在态度、举止、言语等方面的粗俗和放纵。遵从恋爱道德,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去维护真正的爱情,这是保持爱情长久的秘密所在。没有道德的护佑,爱情也不会长久。

(2)爱情是指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身伴侣的一种强烈、纯真、专一的感情。性爱、理想和责任是构成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性爱把爱情与人世间的其他情感区别开来。理想富裕爱情深刻的社会内涵,是爱情生长的内在依据。责任是对性爱和理想的升华,责任也因此成为爱情得以长久的重要保障,是坚贞爱情的“试金石”。这三个基本要素构成了爱情的有机统一整体,它们的完美结合成就了人世间美好的爱情。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调整的是( B )。

A.人们的思想 B.人们具有社会化意义的行为 C.人们的所有行为 D.道德行为

2.法存在于( B )。

A.资本主义社会 B.整个阶级社会 C.整个人类社会 D.原始社会

3.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形式是( B )。 A.制定新法和沿用旧法 B.制定和认可法律

C.制定国内法和参加国际条约 D.制定和解释法律

4.在下列概念中,哪一个能够体现出“依法治国”的实质( B ) A.法制 B.法治 C.人制 D.人治

5. 在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有( B )。

A.司法部 B.人民检察院 C.监察部 D.安全局

6.在我国的执法机关包括有( C)。

A.审判机关 B.检察机关 C.各级人民政府 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7.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机关是指(D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所有国家机关

C.党的领导机关 D.司法机关和国家的授权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体现出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的有( ABCDE ) 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B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C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D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行为规范

E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社会行为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2.下列机构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BC )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C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E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ADE )

A权利实质上是获得利益的一种资格,义务是一种满足利益实现的负担 B权利是义务,义务也是权利

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 D权利和义务具有一定的区别界限 E法律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 4.下列属于我国法律部门的有( ABCD )

A宪法 B行政法 C刑法 D经济法 E刑事诉讼法

5.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主要包括( ABCD ) A法律制定 B法律遵守 C法律执行 D法律适用 E法律维护 6.下列说法中正确表达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有( ACE )

A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B总量上的互补关系 C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D功能上的等值关系 E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7.法律思维的特征有( ABCE )

A讲法律 B讲证据 C讲程序 D讲情理 E讲法理

三、简答题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体现了阶级性和广泛的人民性的统一;

(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体现了科学性和先进性的统一;

(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四、论述题

1.联系实际,谈谈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答:权利,又称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义务,又称法律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同时产生而又相对应

存在的。任何人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既平等地享有权利,又平等地履行义务。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和行使的权利,可以激发主人翁责任感,从而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公民更自觉地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地履行义务,必然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又为公民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创造必要的条件。因此,不能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之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1)在结构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方面互相排斥、对立,一方面又互相依存、贯通,因而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2)在总量上,社会总量上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等值或等额的,具体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包含的,因而二者是等值的;

(3)在功能上,法律权利以其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推动人实现其自由,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性和约束机制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而这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是缺一不可的互补关系。

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

一、单项选择题

1、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公民的( D )。

A、政治自由权利 B、文化教育权利 C、监督权利 D、人身自由权利

2、李某因与邻居王某吵架被打,发誓报仇,欲将王某的工场焚烧。一日拂晓, 李某潜入工场,在其点着火后,即听到外面狗叫声,怕被人发现,感到事已难成, 遂将火踩灭。李某的行为属于( C )。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预备

3、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 B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具有行政处罚 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区 B、县 C、省 D、直辖市

4、某县人民政府对某村卫生站发生的医疗事故作出赔偿决定,这一行为属于 ( B )。

A、行政立法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抽象行政行为 D、行政处罚行 为

5、刑法附加刑有( B )。

A、管制 B、罚金 C、拘役 D、缓期两年执行

6、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B)。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中央军事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7、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A )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