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科室岗位职责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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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4、如手术麻醉超过麻醉医师执业能力或授权范围,术前汇报科主任或上级医师,科主任应及时更换麻醉医师或指派有授权能力的医师作为上级医师指导手术麻醉。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内容要由会议记录员作好详细记录。

6、危重病人(包括术中病情恶变者)应组织术后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理论和技术水平。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进行抢救。

2、抢救工作应责任医师、二线医师、科室主任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医务处及分管院长。

3、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准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协助做好各种抢救措施的准备,如吸氧、吸痰、加压给氧、建立静脉通道、气管插管等。

3、在抢救过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记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记录要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能体现疾病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确保抢救记录的连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4、抢救时,应保持环境秩序,忙而不乱。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分别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5、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立即准备,随叫随到。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加强抢救工作。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死亡病例均要在科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一般要求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特殊病例及时完成。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做出后一周内完成。目的在于分析死亡原因,审查诊断是否正确及治疗护理过程是否及时适当、存在哪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与不足,以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治疗抢救成功率,降低临床死亡率。

2、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治疗组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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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参加,其它有关人员也应参加,必要时报请医务科派员参加。

3、讨论时由责任医师汇报主要病情及手术、麻醉及抢救过程,上级医师分析病情,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死亡病例诊断和死亡原因。参加讨论的医护人员对病情演变、抢救过程、死亡原因、死亡病例诊断等进行全面分析、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人对死亡病例诊断和死亡原因作出结论。

4、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记录《死亡病例讨论登记簿》。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与专业技术职称、入院情况(含入院诊断)、诊治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变及抢救过程)、讨论意见(主要是处理结果是否存在不足,抢救是否得力,有何经验教训及死亡原因分析)、死亡原因、死亡诊断和主持人签名。

麻醉前访视、讨论制度

1、麻醉前一天麻醉医师到病房访视手术病人,详细阅读病史,认真检查病人,全面了解病情和术式,认真填写麻醉前访视小结,麻醉前用药,选择麻醉方法,拟定应急预案。

2、向病人介绍麻醉方法和病人必须注意与配合的事项,以取得病人信任和解除病人的思想疑虑。

3、在麻醉前讨论会上,访视医师负责向全科报告病人情况和麻醉方案,遇有疑难危重病人的麻醉,应作重点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记录在册,必要时向医务处报告、备案。

4、麻醉前讨论的重点是麻醉方案选择和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积极的防范措施以及特殊病例的特殊处理。

5、麻醉前访视意见和讨论内容记录在麻醉前小结或病历上。 6、完成病人或家属在麻醉同意书上的签字手续。

7、如发现术前准备不足或内科情况未纠正,建议手术医师补全缺项或商讨手术时机,以确保病人医疗安全。

麻醉前准备及术前预核制度

1、麻醉前必须常规检查氧气供入装置,吸入麻醉药发挥器,麻醉机及监护仪电源,吸引器等,并正确接好相应的连接头.

2、全身麻醉前应检查麻醉机是否运转正常,麻醉用具是否齐备

3、基础麻醉(监护麻醉),静脉全身麻醉必须备好气管内插管抢救器具. 4、椎管内阻滞麻醉所用麻醉包,使用前检查消毒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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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及诊断,然后开放静脉保证输液通路(小儿不合作可在基础麻醉下行静脉穿刺).

6、检测血压,脉搏,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然后再进行麻醉操作。 7、严格无菌操作,麻醉前施麻醉者洗净双手,防止交叉感染。

8、气管内插管或各种穿刺2次以上均未成功者,应有上级医师接手操作,若仍遇困难者,应请示主任协助和指导解决。

9、疑难危重患者,在麻醉前进行科室内或相关科室进行集体讨论,制定相应的方案后实施麻醉。

10、凡估计麻醉后可能出现严重呼吸循环障碍(心跳骤停)者,等待主要手术医师,手术室巡回护士到齐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以便一旦出现意外能立即抢救患者。

麻醉科风险评估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麻醉效果得到科学客观评估,麻醉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体差异的不同,制定出适应每个患者详细、科学麻醉计划,当患者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改麻醉方案,使患者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治疗,我院特制定患者麻醉风险评估制度。 1、医师对麻醉的患者都应该进行麻醉风险评估。

2、医师对病人进行麻醉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麻醉风险和利弊进行综合评估。

3、术前主管医师应对病人按照麻醉风险评估表内容逐项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评估,做出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根据临床诊断、病情评估的结果与术前讨论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麻醉治疗计划/方案。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术前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麻醉方案、麻醉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嘱患者签字。

4、临床医生除了对患者的病情进行正确科学的评估,还应该对患者的心理状况作出正确客观的评估,全面衡量患者的心理状况,对有需要作心理辅导的患者进行必要的登记并作记录,随时请心理医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治疗。

5、对病人术前评估级别超过ASAⅢ级,应及时向科主任请示,请科主任再次评估,必要时可报告医务科申请会诊,在进行评估。

6、病人在入院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7、所有的评估结果应及时告知患者或其病情委托人,病人不能知晓或无法知晓的,必须告知病人委托的家属或其直系亲属。并签署患者或委托人的姓名。假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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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疑问或者困难,必须在科主任的组织下进行科内甚至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报告医务科。

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

1、依据卫生部及医院病情评估制度,结合麻醉科专业特点,制定科室麻醉前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

2、麻醉前或临床诊疗前麻醉医师应亲自访视病人,同时对病人依据麻醉专业病情评估标准进行评估。

3、麻醉病情评估应当包括麻醉前、麻醉中和麻醉后三个环节。麻醉前病情评估主要是病人合并症及其对麻醉诊疗活动医疗风险评估;麻醉中评估主要是对病情演变、麻醉诊疗操作及手术操作等对病人生理功能影响的评估;麻醉后评估主要是对麻醉诊疗效果与麻醉并发症风险的评估。

4、麻醉病情评估是以病人详细病史、系统查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为基础,以拟行手术、麻醉治疗操作、使用设备和自身技术水平为依据,对病人诊疗过程中病情演变、相关并发症等诱发病人生理功能改变且可能造成生理功能损害的风险及后果进行预测,所有预测结果及其防范措施应当记录于术前访视单中,并向病人或亲属(法定代理人)说明。

5、麻醉科医师在病情评估中,对缺乏必要的辅助检查资料应首先向主管医师说明,必要时可亲自下达医嘱补充相关资料。若相关病情评估资料涉及病人安全应暂缓手术或诊疗操作,待评估资料齐全后方可进行手术麻醉或诊疗。

6、麻醉前病情评估以ASA病情评估为标准,ASA Ⅲ 级及其以上者应当按要求向上级医师汇报;科主任根据汇报情况,经与相关专业科室科主任沟通协商,确定麻醉前病历讨论或呈报医务部。涉及新技术项目、特殊危重手术病人的病情评估结果应当由科主任审核,必要时上报医务部和主管院长审核。

7、麻醉诊疗病人(包括无痛诊疗、危重病抢救和中心静脉置管术等)在实施诊疗操作前应当认真阅读主管医师完成病历资料,有效追述麻醉相关病史并重点查体;门诊患者则应当亲自病史询问与查体,完善相关辅助检查后有效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尤其是患者对麻醉诊疗耐受水平。高风险麻醉诊疗应当请示上级医师并有效与患者及亲属、相关诊疗医师沟通协调,有效降低麻醉诊疗的风险。 8、所有手术麻醉与麻醉诊疗方案与实施均应以病情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麻醉与诊疗方案须包括评估风险防治措施、应急处理流程与病情知情同意等内容。极高风险患者麻醉与诊疗须经科室讨论且由二名以麻醉医师共同负责实施。 9、任何人、任何时间与任何麻醉或诊疗活动均应确保病人病情进行有效评估,科室质控小组成员依据相关考核规定对病情评估进行动态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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