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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鍟嗕笟瑁呬慨绠$悊鏉′緥鍙婂晢涓氱鐞嗗畧鍒?- 鐧惧害鏂囧簱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bb5fa34b90d6c85ec3ac6af

为了加强装修管理、完善服务,保持中新城上城的整洁有序,给乙方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从而维护广大租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的物业管理法理、法规,结合本商场的特点,制订了本管理条例。本管理条例是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 装修办理流程:

办理卫生许可 证(如有需要) 携带经甲方提供的消防数据及意见书和全套装修方案,到消防主管部门审批 甲方审批 乙方提供全套设计方案,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消防部门审核意见书 合格 填写《商铺装修审批及竣工验收表》 交纳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费 不合格 乙方更改或补齐资料后重新申报

领取进场装修通知单及办理施工出入证 乙方所租单元设施设备检查、交验、通(关)水试验 开始进场装修(提交管道试压记录) 装修验收(免费提供绝缘测试) 合格 不合格 退装修保证金 装修单位整改 4

二、 装修管理规定: 1

乙方必须在取得消防部门的审核意见书后方可到甲方办理装修手续。其办理方式是乙方携带甲方提供的消防数据及意见书以及全套装修设计方案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

2 乙方和装修单位凭审批后的《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到甲方办理装修审批手续。并领

取《进场装修通知书》后方可施工。《进场装修通知书》应贴在施工现场。 3

所有装饰工程必须遵照已获批准的申请项目进行施工,如有更改或增减,必须重新向甲方申报,待批准后方可施工。一切未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装修工程,甲方有权责令装修单位停止施工,有关损失由乙方或装修单位自行承担。 4

乙方装修必须遵守政府部门的最新规范,包括国家建筑规范、消防法规以及电气与机械规范等:

4.1 严禁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证结构安全、外观的统一、公用设施设备的完好。 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所租赁范围内的承重墙、梁、上下板进行任何改动。 4.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所租赁范围内的隔墙、玻璃隔断进行任何改动。 4.4 严禁改动各租赁单元的玻璃门。所有公共视线范围内的装饰(如门头、广告、商号、橱窗

等)必须服从甲方对该区域环境的统一规划,其设计方案需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4.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不得对所租赁范围内的中央空调、消防、水电气等公用设施

设备进行任何改动。 5

装修施工过程中杜绝用锤钎等重击墙、地面,采取野蛮施工等行为,由此引起的墙体裂纹、空鼓,公共设施设备及相邻单位设施的损坏等相关责任,由责任人自行处理并赔偿相关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6

装修施工时间:购物中心统一开放营业前,在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城区噪音标准下允许全天24小时施工;商区统一开放营业后,须在非营业时间进行装修施工(每晚22:30时至次日7:00时)。确需在营业时间内进行施工的,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封闭式静音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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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7.1 在装修期内,任何乙方或装修单位欲使用服务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应预先向甲方申请,甲

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或装修单位发给一张《电梯使用证明》,列明使用日期及时间,乙方名称及使用须知等。乙方或装修单位出示《电梯使用证明》后方会获准于所预定时间使用服务电梯。

7.2 乙方在使用电梯过程中,须作好电梯保护措施,不得损坏电梯内的设备。若有损坏,必须

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3 施工期间严禁利用电梯运送具有污染性、破坏性、超长、超宽、超重的材料。散装材料必

须包装好后方可采用电梯运送。

7.4 严禁未经许可使用服务电梯运送装修材料。 7.5 严禁从扶梯上搬运任何物品。 8 9

装修材料的出入须征得乙方或装修单位的同意,经甲方工作人员核实后方可放行。 装修材料临时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处指定的地方堆放,并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堆放在临 时堆放点的装修材料应及时转运,转运完后应对其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洁。 10

施工现场清洁管理:

10.1 为了保持过道清洁和场内环境的整洁,施工期间必须将门关闭,玻璃隔断必须采用甲方统

一指定的或认可的广告围挡由乙方在所租单元内进行封闭遮挡。

10.2 装修单位应保证公共区域的清洁,严禁将各种漆、水泥、沙石等物品向下水道内和公共区

域倾倒。

10.3 装修单位需每天对装修现场进行清理,装修中的垃圾以及物品的包装物(纸箱、泡沫板等),

应由装修单位可封闭的包装材料清运至甲方指定的装修垃圾堆放场地,禁止摆放在公共楼道、生活垃圾桶内以及乱扔乱堆。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以及瓜皮果壳等。 10.4 装修工人在搬运物品(或建筑垃圾)中对过道造成污染,应立即清扫,保持过道洁净,损

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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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禁止在走廊、楼梯、通道及公共楼道过道堆放装修材料、杂物或停放车辆。 11 12 13

装修公司下班离开时须锁好门窗,对其装修工具及装修材料有妥善保管的责任。 禁止在装修房内留宿。特殊情况需向甲方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安排材料看守人员。 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13.1 装修用电在乙方所租单元内指定的地方搭接。

13.2 装修期间严禁使用一切电热设备,有违反者,除没收电热设备外将追究违约责任。 13.3 装修施工用电连接线必须采用带有护套的绝缘电缆连接,并设置带保护装置的接线排。 13.4 严禁在公共区域乱接、乱拉电源线。

13.5 装修施工中不得超负荷用电。如需增加用电负荷可到管理处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经批准交

费后在甲方指定的地方搭接电源。

13.6 因所租赁范围内电器设备的增加,使租赁区域内用电量超过原设计容量而需要增容的,须

报甲方审批。经批准交费后在甲方指定的地方搭接电源并安表计量,严禁私自增大开关容量。

13.7 为防止发生意外事件,每天装修结束时,装修人员必须切断临时用电开关。如因装修单位

人员疏忽所引起的后果,由装修单位负责。 14

装修工程施工必须遵守消防管理规定:

14.1 施工现场按装修的实际面积和使用的材料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100平方以下的配

2个,100平方以上的按2个/100平方米标准配置。 14.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未经审批使用明火作业。

14.3 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带腐蚀性等危险品带入商场内。

14.4 装修工程所需有机溶剂、油漆等只允许带进当天所需用量,离开时一律带走,不得蓄存、

堆放在商场装修现场内。

14.5 布置的线路必须采用合格的阻燃线缆穿管敷设。

14.6 装修材料的选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难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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