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工委委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关于对政协工委委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c698863581b6bd97f19eaeb

政协工委职责及任务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人民政协和统一战线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和经济知识,不断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组织工委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地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促进乡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致力于加强和完善基础民主监督,为推动我乡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三、积极开展与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三胞”人士的联谊工作,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加强民主团结和宗教工作服务。

四、组织和指导工委委员提出提案。就我乡和全县的重大问题,以工委名义或驻乡的县政协委员向县政协提出提案,并及时做好提案办理后的意见反馈工作。

五、及时收集工委委员、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工作。

六、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人士贯彻人民政协文史工作方

针,做好文史资料的征集、撰稿、整理和发行工作。

七、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定、决议,及时向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和乡政府报告工作。

八、参与我乡下届县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协商,向乡党委和县政协提出建议。

九、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协组织开展的活动。 十、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