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年)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攀枝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5年)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cd2093f580216fc700afd5c

1、江南片区:由炳草岗、渡仁、仁和(含橄榄坪、那招、干坝塘、乐弄、龙塘等城市新增用地)等功能区组成。本片区是城市中心区,重点发展商贸金融、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提升中心区的服务功能,完善城市职能。完善市级行政办公、博物馆、科技馆等行政、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在炳草岗、干坝塘、那招设置片区中心。

2、江北片区:由弄弄坪、攀密组成,作为城市中心区组成片区之一,以发展选矿业、稀有金属冶金为基础,集生活、生产、物流及其它相关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的城市片区。规划期内应强化污染治理、减少环境污染,逐步搬迁与工业用地紧邻的居住用地;随着攀密地区矿产资源的枯竭,远期考虑工业用地搬迁的可能性。江北片区中心设置在东风。

3、城西分区:规划范围指清香坪以西城市规划用地。该区西部重点发展煤化工和建材工业,并配套居住和服务设施;东部以改善居住环境、完善服务配套为主。城西分区中心布置在清香坪。

4、城东片区:由金江和团山-马店河-迤资一线用地组成。该区的团山-马店河-迤资主要以钒钛产业和电冶化工产业发展为主,金江是其后勤服务中心,并集中发展仓储物流业。该区是攀枝花未来城市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片区中心规划在金江镇。

三、空间管制

(一)城区空间管制

为加强空间管制,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将规划区划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用于指导各项开发建设行为。

1、禁建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保育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矿产资源开采区、矿山采空区、高压通廊。

禁建区范围内禁止一切城镇建设行为,重要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除外,但应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对建筑规模、用途、造型、体量、色彩等做明确规定。加强该区的生态建设,增强植物群落的多元化和本地化配置;对于占地面积很大的矿区和铁矿渣堆积处,近期一方面与片区的旅游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独特的矿区景观,另一方面实施矿山复垦工程,并着重培育矿区周边50m-100m范围的绿化隔离带;远期进行全面植被覆盖,逐渐形成城区的“绿心”。

2、限建区:城市规划区内海拔高度1400m以上、坡度大于30°的区域,以及金沙江、雅砻江和仁和沟等水系两侧300米防护绿地范围。

严格保护原有地形地貌,控制开发量;严格限制与水利建设、环境建设无关的设施及建筑在滨江路以外的沿江区域落户,已建设的污染企业要逐渐迁出;严禁片区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向金沙江、雅砻江排放。

3、适建区:城市规划区内海拔高度1400m以下、坡度小于30°的区域。

重大项目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认真执行环保政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禁过大改变地形地貌,选择适当施工方式,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各片区间的绿化缓冲带的建设,提高绿化率,使人工建筑掩映在绿树丛林之中;因基础设施如道路、停车场的建设而产生的景观创伤面必须通过工程措施加以修复,并尽量与造景相结合。

4、已建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现状建成区。

进行旧城更新与改造,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根据产业布局,保持现有较为大型的企业,整合有污染的中小型企业,统一治理;强化建设现有工业用地与城市建设区之间的防护隔离绿带,提高厂区环境质量;整合现状质量较好的居住小区,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形成有浓厚生活气息及优美景观的生活服务中心;逐步搬迁污染严重、经济效益不高的工业企业,将土地逐步置换成第三产业用地;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绿地建设,以行政办公、体育文化设施等的建设带动区域发展。

(二)城市“五线”管制

1、划定“城市绿线”,加强对区域绿地和各类城市绿地的保护与管制。 2、划定“城市蓝线”,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和管制。

3、划定“城市黄线”,加强对各类交通市政设施用地的控制与管制。 4、划定“城市紫线”,加强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用地的控制与管制。 5、划定“城市橙线”,加强对社会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保护和管制。

四、居住用地及住房规划

(一)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306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28.76%,人均30.0平方米。 规划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炳草岗、仁和、清香坪、东风、金江等组团,规划对原有居住区实行改造,重点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

(二)住房规划

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仁和片区、渡-仁片区、炳草岗、大水井-清香坪、金江片区等地。住宅建设以多层住宅为主,少量建设低层住宅,适当建设高层住宅。

1、仁和片区:该区域是今后城市建设和拓展的主要空间,主要以新区开发为主。 2、渡-仁片区:以旧城改造为主,新区开发为辅。居住建筑以多层住宅为主,中高层住宅为辅。该区域是今后城市建设和拓展的主要空间,应着重控制整体环境,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绿化用地和公共开敞空间,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3、炳草岗:以旧城改造和部分地块新开发相结合。应加大旧城改造力度,重点改善居住环境。

4、大水井-清香坪:以旧城改造和部分地块新开发相结合。 5、金江片区:以新区开发为主、旧城改造为辅。 (三)居住区配套建设 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建配套标准进行配套设施建设,坚持配套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合理布局,同步建设”的原则。

整合现有教育资源,根据城市人口增长和分布情况设置学校、幼儿园等设施。居住区按规划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结合社区建设布局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幼儿园。

2、居住区公共绿地

结合居住区用地布局和地形设置公共绿地和互动空间,以改善城市景观、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25%,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宜低于30%。

3、居住区道路与停车场

居住区道路与城市主、次干道的接口不宜太多,不宜承担城市主、次干路的功能,不宜将城市客、货交通引入居住区内部。在新建居住区内应按相关规范配建停车场与停车位,每个停车位用地按25—30平方米计算。

(四)社区规划 1、社区制度建设

以人为本建设新型社区,使之成为实现服务社会化和保障社会化的基本单位,至2020年,社区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参与度达到90%,社区基层组织健全度、重大事件公示率、社区服务覆盖率、社区管理人员配置率均达到100%。

2、社区环境与公共设施

应强化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统筹规划配建社区级商业、金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以及社区公园等,形成居住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居住社区服务和管理体系。

居住区、居住小区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充分考虑老年人、儿童和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特别加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

(五)保障性住房

在各片区、组团均应提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用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廉租房供应采用租房、购房、建房及租金核减等多种方式解决。用地规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以政府为主导,以政策措施支持建设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妥善解决城市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所需的拆迁安置用房,保障拆迁安置居民商品住房的定向开发。

经济适用房以中密度的多层和中高层住宅为主,要确保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区环境建设品质,由于居住者对公交系统有较大依赖性,需要加强周边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出行便利程度。

五、公共设施用地

(一)形成市级-片区-居住区三级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公共设施服务体系。市级中心位于江南片区,在清香坪-大水井形成城市副中心。

(二)行政办公设施用地

市级行政办公功能从旧城区向新区疏解,调整优化行政办公用地布局,通过土地置换整合,形成若干相对集中的办公区。集中布置在江南片区。

(三)商业金融设施用地

建立城市、片区和社区三级商业服务中心体系。市级商业服务中心布置在炳草岗、干坝塘一带。各片区及居住区设置相应级别的商业服务设施。在商业中心及交通便利处设置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配置。

商业金融用地可作为混合用地考虑,具体混合比例和控制办法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体现,或由地方规划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来进行管理。

(四)文化娱乐设施用地

在炳三区新增市级文化中心用地,建设市级会展中心和综合性文化艺术中心。在清香坪、东风、金江镇等地增加文化娱乐设施用地,结合片区中心布置。居住区中心配套建设相应级别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

(五)教育科研设施用地

在江南片区集中布置教育科研用地。扩大攀枝花学院规模,兴办民办高等学校,在空间上尽量集中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市、区级以下教育科研设施用地布局。

(六)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江南片区应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设施,适当扩大用地规模。清香坪、东风、金江镇新建片区级医疗设施。在各居住区设立社区医院、门诊所、保健站等设施,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七)体育设施用地

在江南片区的干坝塘布置市级体育中心,具备承办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国际、国家级多个单项体育项目训练比赛能力。居住区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

(八)社会福利设施规划

建立健全社会福利设施级配系统。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障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形成覆盖全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结合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建设,普遍完善敬老、便民、康复医疗、青少年活动、托幼助残的社区关怀功能。

(九)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1070公顷,占建设用地9.30%,人均用地10.49平方米/人。

各项公共设施用地的实际面积,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确定。

六、工业与仓储用地

(一)工业用地

规划将城区西部的煤化工、建材工业向格里坪以西迁移,并采用防护林带与城区隔离;在城区东部建设钒钛产业园区,未来工业发展集中进园区;整合城区内各类工业用地,影响城区环境和景观的工业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城区中部的弄弄坪、瓜子坪工业用地保留,但要强化区域性污染治理力度,远期待矿产资源枯竭后视情况再行决定是否搬迁。

规划工业总用地350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0.47%,人均34.37平米。 (二)仓储用地

规划结合西攀高速、攀田高速、丽攀高速、成昆铁路、攀昭铁路、丽攀铁路等重大交通性设施的建设,兴建金江、鱼塘、马店河、仁和、铁路西站、密地和格里坪仓储集中区。

仓储总用地48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4.23%,人均4.77平方米。 (三)物流规划

攀枝花可利用铁路、公路、航空、水运设施,大力发展立足川西南和滇西北、面向全国、通达东南亚的物流体系,发展成为我国西部重要的物流节点城市。

七、其它用地

(一)对外交通用地

对外交通设施包括高速公路、铁路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36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21%,人均3.62平方米。 (二)道路广场用地

城市道路广场用地1224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10.64%,人均12.0平方米。 (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99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3.47%,人均3.91平方米。 (四)绿地

规划绿地总面积125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0.90%,人均12.29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871.85公顷,人均8.55平方米。

(五)特殊用地

主要指军事用地、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等用地2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18%。

八、旧城更新

(一)旧城区范围:旧城范围主要指城市早期建设的区域以及工业用地与其他用地混杂的区域。

(二)旧城更新与改造的原则:

对于因建设标准较低造成环境较差、配套不完善的区域,应疏通道路系统,完善基础设施,整治“脏、乱、差”现象,提升环境质量,逐步改造更新。

对于因受工业用地污染而造成环境较差的区域,视用地的区位、交通状况及区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