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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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原则,要通过与志愿者组织和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定书等形式,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和有关的权利,义务。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注册后,按所在学校有关规定参与志愿服务。

(五)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可依托服务需求相对集中的社会公益机构,通过签订协议,命名挂牌等形式创建志愿服务基地,探索建立志愿者经常性,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的有效机制。

(六)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推进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实体性,网络型,复合型平台。鼓励依托网络新媒体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应面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 会长一名; 副会长两名; 办公室主任一名; 宣传部部长一名; 组织部部长一名; 外联部部长一名。 第十五条 日常管理

(一)注册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或组织者提供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证明,注册机构及其

下属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予以认定。服务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不含往返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量。

(二)注册机构应建立健全注册志愿者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注册和管理,促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注册志愿者使用全国统一的标识。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时,注册志愿者应佩带以“心手标”为主体图案的标志。志愿者旗帜和服装以红、蓝、白为基本色调。

(四)注册机构可在重大活动时或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宣誓。志愿者誓词:“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

(五)注册志愿者培训工作主要由注册机构及其下属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对注册志愿者申请人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培训,定期向注册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相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向志愿者骨干提供专门的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使注册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务。

(七)对拒不履行义务或在志愿服务过程中由于未遵照相关规定而对服务对象、志愿者组织及成员造成损害的,注

册机构可视情节轻重,对其惊醒警告、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八)注册志愿者在志愿者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有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志愿者组织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注册志愿者追偿。

(九)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逐步建立志愿者权益保障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定维护志愿者正当权益,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和应急基金,做好相关救助和慰问工作。如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注册志愿者造成损害,志愿者组织应当支持受害者的注册志愿者向有关服务对象追偿损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六章 激励和表彰

第十六条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应完善志愿者评价机制,组织实施星级认证制度,评选表彰和奖章授予制度等。

第十七条 星级认证制度 星级志愿者评定标准:

星级志愿者级别 优秀志愿者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工作时 10——50小时 50——100小时 100——200小时 200——300小时 四星级 五星级 300——500小时 500小时以上 优秀志愿者将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青年志愿者证件,星级以上志愿者将发校青年志愿者证书,证书标明级别。志愿服务小时累计达1000小时有资格申请阜新市青年志愿者证书。

第十八条 评选和表彰

评定时间:每学期期末进行评定,于下一学期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进行表彰。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注册志愿者标识

附件2:辽宁省志愿者注册登记表 (参考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