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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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一节 土地整治规模

第五十二条 加大农用地整理力度

切实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中的中低产天改造力度。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促进农用地经营规模、机械化和产业化,补充耕地1004.6公顷。

第五十三条 大力开展土地复垦

加快废弃地复垦。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途适宜﹑经济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挖损压占、砖瓦窑场等废弃土地的复垦,合理安排复垦土地的利用方向、规模和时序。

规划到2020年复垦工矿废弃地305.1公顷,补充耕地98.0公顷。

第五十四条 适度开发宜农土地资源

适度开发宜农其他土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在保护一定的生态滩涂资源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地综合开发利用滩涂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 到2020年,随着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技术水平的稳步提高,围垦开发利用60.7公顷以上的内陆和长江滩涂资源,补充耕地46.0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治重点工程

第五十五条 土地整理重点工程安排

全市规划土地整理重点项目主要为月城镇、青阳镇、徐霞客镇、长泾镇、祝塘镇和顾山镇基本农田整理;月城镇、青阳镇等镇交通水利基础设施沿线农用地整理,归并零散地块,完善水利等基础设施配套,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第五十六条 土地复垦重点工程安排

推广先进的土地复垦工程和生物技术,恢复土地的生产生态功能,及时、全面复垦工矿、水利和交通沿线废弃地。江阴市通过对废弃地等的复垦,也可以增加部分耕地,废弃地整理范围为除夏港、月城、城东和澄江街道以外的镇(街道)。

第五十七条 土地开发重点工程安排

土地开发项目主要集中长江滩涂沿线及其他镇(街道)的其他土地,分布在璜土镇、利港镇、月城镇、青阳镇、徐霞客镇、长泾镇、顾山镇和祝塘镇等镇,长江滩涂开发有璜土镇、利港镇和申港街道。

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第一节 中心城区范围与发展方向

第五十八条 中心城区范围与规模

根据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澄江街道、夏港街道、城东街道、云亭街道、南闸街道以及申港街道新沟河以东的范围。中心城区是江阴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综合型城镇,具有市域综合中心职能。空间布局由指状绿地系统分隔成四个组团,在城市东、南、西部布置三个工业区,沿人民路、虹桥路、通江路形成“H”型城市中心。

中心城区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土地利用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控制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中心城区总人口68.9万人,建设用地面积11724.0公顷;到规划期末,中心城区总人口约84.5万人,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2668.5公顷。

第五十九条 中心城区发展方向

城市建设按照“主要向东向西、次要向南发展”的发展方向和“建设现代化的工业港口城市、交通枢纽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目标,到规划期末,将江阴市打造成沿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充满活力的现代化新港城。

坚持新的城市发展规划,按照“一城四区”的发展格局,中心城区以居住、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大力挖掘产业内涵,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供排水、供热、供气、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区的服务功能,有效改善城区人居环境。

加强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加人均绿地面积及建设用地、改善综合交通和中心城区环境,加强河道整治和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的城市主导功能,大力实施科教兴市、经济国际化、沿江开发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中心城区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

重点发展地区,主要以城市客厅、敔山湾生态综合新城以及西组团的开发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城市新名片。

重点改善地区,主要是前的功能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急需通过整治和改善以提升功能的老城区和南门地区。老城区,主要打通微循环,完善各类设施,塑造充满魅力的老城区;南门地区则建设成为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生活安全舒适,具有一定地方特色风貌的高品质城市生活区。

结合重点发展地区基础设施的新建以及重点改善地区对现状环境较差的区域进行改造,加强城市公园、广场、沿城市主要道路、水系两侧绿化带的生态绿地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绿化景观。

第二节 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边界划定

第六十条 中心城区规模边界

根据江阴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新增2144.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新增1620.6公顷,因此,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土地面积11196.5公顷。

第六十一条 中心城区扩展边界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在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是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建设可选择的布局范围,满足城市未来潜在发展需求,主要分布在澄东街道、云亭街道以及南闸街道。扩展边界以内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的土地面积1564.7公顷。

第六十二条 中心城区禁建边界

禁止建设区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中心城区划定禁止建设边界内面积202.1公顷,主要分布在澄江街道黄山以及云亭街道东南角的定山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