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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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方向

1、综合型城镇、兼具市域综合中心职能镇(街道)

包括江阴市澄江街道、城东街道、夏港街道、云亭街道、南闸街道,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信息中心,土地利用方向以城镇用地为主。

2、产业密集、现代化加工制造业集中型镇(街道)

包括华士镇、周庄镇和新桥镇,是江阴市东部的产业密集区、现代化加工制造业为主的新型城镇,土地利用方向以工业为主。

3、港口工业城镇、现代化的制造业集中型镇(街道)

包括璜土镇、利港镇和申港街道,是江阴市的港口工业城镇,也是现代化的制造业为主的港口城镇,土地利用方向为港口码头、工业。

4、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协调发展型镇(街道)

包括月城镇、青阳镇和徐霞客镇,是江阴南部的空间集聚重点地区,也是现代农业、休闲旅游业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土地利用方向主要以农业、风景旅游业为主,凭借该区域优越的地理区位、独特的自然资源、优美的风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休闲旅游业。

5、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后备型镇(街道)

包括祝塘镇、长泾镇和顾山镇,是江阴东南部空间集聚的重点地区,也是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后备城镇,土地利用方向以手工业为主。

第六十四条 主要用地调控指标

根据土地利用方向,各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各镇(街道)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牧草地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等预期性指标。

第六十五条 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1、注意协调衔接

编制规划严格按照上级规划的要求,并充分征求江阴市各部门意见,确保规划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同时搞好与同级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明晰反映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的边界,并做好与上级规划的衔接性协调,充分考虑建设用地的适宜性,是否落实了上级有关加快城镇化、工业化的战略要求。

2、注重用地布局

认真研究城镇、集镇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可能的单独选址项目,按照用地的区位要求,合理配置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3、加强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

规划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和公众意见,加强方案论证。探索建立规划咨询审议、民主决策、公众参与等制度,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公开化和民主化。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六十六条 法律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江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实施的监管体系,实行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行为,对涉及相关人员责任的,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用地秩序,保证各项建设依法依规。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禁止在基本农田内从事建房、建厂、建窑、取土等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耕地、基本农田及其周围倾倒、堆放、处置各类有害、危险废弃物污染耕地。

第六十七条 行政措施

强化规划的控制件用。继续完善市域各镇(街道)级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市级规划的衔接工作。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市、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用地规模。

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纳入江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严格执行。 加强建设项目用地管理。改进和完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按各类建设项目的性质和用地标准,强化项目立项前的规划审查;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及时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应。

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据年度计划审批和使用各项建设用地,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完善规划实施考核制度,建立规划实施的问责制,完善规划实施开会评价制度,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

第六十八条 技术管理

加快建设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数据库,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模式,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测范围。

建立稳定的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强化规划管理队伍的培训学习机制,不断提高规划实施管理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六十九条 经济措施

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和要求,切实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控作用。

建立和完善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补贴机制,将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的重要依据,切实保障责任与财政补贴相挂钩的机制,充分调动基层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分发挥土地的资产属性,逐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第七十条 社会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公告规划,公告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目标、规划期限、规划范围、地块用途、土地用途区管制细则、规划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违反规划的法律责任等。

加强规划实施的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