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15)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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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只有卷烟和白酒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B实行从量定额计税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C属于从价定率计税办法计算缴纳消费税。 41.

【答案】ABD

【解析】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其他的应税行为必须是有偿提供,也就是获得经济利益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没有获得经济利益的,不属于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营业税。 42.

【答案】ACD

【解析】选项ACD:不征收营业税;选项B: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计算缴纳消费税。 43.

【答案】BD

【解析】选项A:自建建筑物用于出租的自建行为,不缴纳营业税;选项C: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44.

【答案】ABCD

【解析】以上四个选项均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 45.

【答案】ABCD

【解析】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建筑业劳务或不动产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判断题 1.

【答案】√ 2.

【答案】× 【解析】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

【答案】√ 4.

【答案】×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

【答案】×

【解析】纳税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是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不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6.

【答案】×

【解析】未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7.

【答案】×

【解析】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8.

【答案】×

【解析】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提供境外服务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 9.

【答案】×

【解析】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10.

【答案】× 【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1.

【答案】×

【解析】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2.

【答案】×

【解析】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凡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视同对外销售,在移送使用环节征收增值税。 13.

【答案】×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4.

【答案】×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15.

【答案】×

【解析】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16.

【答案】√ 17.

【答案】√ 18.

【答案】√ 19.

【答案】×

【解析】转让商誉是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20.

【答案】× 【解析】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21.

【答案】√ 22.

【答案】×

【解析】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个人消费的,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的进项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外购项目的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23.

【答案】×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4.

【答案】√ 25.

【答案】√ 26.

【答案】× 【解析】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27.

【答案】√ 28.

【答案】×

【解析】外购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外购鞭炮、焰火的已纳消费税准予在销售生产的鞭炮、焰火计算缴纳消费税时,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抵扣。 29.

【答案】√ 30.

【答案】×

【解析】纳税人提供的矿山爆破、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劳务,以及矿井、巷道构筑劳务,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31.

【答案】×

【解析】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32.

【答案】√ 33.

【答案】×

【解析】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34.

【答案】× 【解析】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35.

【答案】√ 36.

【答案】×

【解析】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37.

【答案】√ 38.

【答案】√ 39.

【答案】× 【解析】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土地或者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而自应当申报纳税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营业税税款。

四、不定项选择题

(一)

(1) 【答案】A

【解析】外购A材料取得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00×11%=286(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B材料,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00×3%=120(元)。该企业2014年12月外购A材料和B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86+120=406(元)。 (2) 【答案】A

【解析】外购零配件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和生产领用数量无关,这里要和消费税的抵扣区分,消费税的抵扣是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的,但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是“凭票抵扣”的。外购零配件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7000×17%=1190(元);该企业2014年12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190+406=1596(元)。 (3) 【答案】A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