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甘建价[2013]585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e7070ce192e45361166f541

的排水管网(线)安装工程。 (10)工业厂房除尘、排毒、排烟、通风和分散式(局部)空调系统;作用建筑面积<10000m2民用工程集中空调(含防排烟)系统安装工程。 (11)作用建筑面积<5000m的自动灭火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12)一般工业窑的砌筑工程;各型快装(含整体燃油、气)、组装锅炉(蒸发量≥4t/h蒸汽锅炉、供热量≥2.8MW热水锅炉)的炉体砌筑工程。 (13)附属于上述工程的各种设备及其相关管道、电气、仪表、金属结构及其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14)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电气、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及弱电等工程。 三 类 工 程 (1)除一类、二类工程以外者均为三类工程。 (2)除一类、二类工程以外的炉体砌筑工程。 (3)三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电气、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及弱电等安装工程 22.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2)安装工程类别的划分,是根据各专业安装工程的功能、规模、繁简、施工技术难易程度、结合我省安装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的。

(3)水塔、水池的安装工程及工程建筑中未设计的安装工程,其类别按相应建筑工程的类别等级标准确定安装工程类别等级。

(4)弱电工程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电视监控、安全防范、办公自动化、通讯广播、电视共用天线等系统。 三、市政工程

1.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见表6-3)。

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表6-3

工程类别 分类指标 面积 市政道路工面层种类及结构程 厚度 桥涵工程 非金属给排水管道工程 单跨跨距 桥长 管径 长度 水泥砼路面积>55cm >20m >100m >1000mm >1000m 水泥砼路面积>40cm 他面层路面 >10m >50m >500mm >500m ≤10m ≤50m ≤500mm ≤500m 沥青砼路面积>50cm沥青砼路面积>40cm水泥砼路面≤40cm其一类 >20000m 2二类 >10000m 2三类 ≤10000m 沥青砼路面积≤40cm2金属给排水、燃气、供热管道工程(含塑料管) 管径 >300mm >150mm ≤150mm 长度 >1000m >500m ≤500m 2.说明

(1)市政工程是指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按规定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的工程计算及其类似工程。执行市政定额的城市输水、输气管道工程、按市政工程计取各项费用。 (2)市政道路工程的“面积”是指行车道路面面积,不包括人行道和绿化、隔离带的面积。 (3)桥梁工程的长度指一座桥的主桥长,不包括引桥的长度。 (4)涵洞工程的类别随所在路段的类别确定。

(5)管道工程中的“管径”是指公称直径(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管、陶土管指内径)。“长度”是指类别及其以上类别中所有管道的总长度(如:燃气、供热管道公称二类的“长度”>500m,是指直径>DN150所有管道的合计长度>500m。不包括≤150的管道长度);对于供热管道是指一根供水或回水管的长度,而不是供回水管的合计长度。 (6)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均按桥涵工程二类取费标准执行。

(7)同一类别中有几个指标的,同时符合两个及其以上指标的执行本标准:只符合其中一的,按地一类标准执行。

(8由多家施工单位分别施工的道路、管道工程,以各自承担部分为对象进行类别划分。 (9)城市广场工程建设,不分面积、结构层厚度,一律按市政道路工程三类标准取费。 四、 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

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类别划分(见表6-4)。

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表6-4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一类建筑安装工程的拆除、维修、抗震加固。 二建筑安装工程的拆除、维修、抗震加固。 三类建筑安装工程的拆除、维修、抗震加固。 五、 园林工程

园林工程类别划分表(见表6-5)

园林工程类别划分表 表6-5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堆砌假山、塑假石山、园林小品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园路及园桥等工程。 六、 仿古建筑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划分(见表6-6)

仿古建筑工程划分标准 表6-6

建筑面积在400m以上的单位仿古建筑工程,官式两层或多层仿古建筑,一类工程 官式重檐单层仿古建筑,官式带二踩以上半拱的单层仿古建筑,二步弓子的仿古亭子建筑(兰州作法),两柱或四柱三楼以上带三踩以上斗供,有翼角的牌楼、砖雕分仿、檩、椽、瓦、花雕的砖砌影壁。 建筑面积在100m以上的单位仿古建筑工程,官式无斗拱的单层仿古建二类工程 筑,垂花门仿古建筑,一步弓子的仿古亭子建筑(兰州作法),其他形式的牌楼、琉璃影壁,石雕分仿、檩、椽、瓦、花雕的石牌楼。 三类工程 结构简易的其他仿古建筑,石雕栏板,望柱安装。 22七、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类别划分(见表6-7)

单独装饰装修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表6-7

单位工程符合建筑与装饰工程类别划分一类的建筑整体装饰装修; 一类工程 单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平方米造价2000元以上; 幕墙高度>60m的工程。 单位工程符合建筑与装饰工程类别划分二的建筑整体装饰装修; 二类工程 单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平方米造价1000元以上2000以下; 幕墙高度>30m的工程。 三类工程 一、二类工程以外的工程 第七章 其他说明

1.房屋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和抗震加固及维修工程的人工工日单价,应由发、承包双方参照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导价格,结合市场价格确定,并在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时约定,其“人工单价”与各专业预算(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附表中“人工单价”的差价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及时测算、发布人工费指导价格。 2.安全文明设施费、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应在工程总价中单独列项。文明安全设施费,税金应按照本定额规定标准计取,规费应按照各建筑企业《甘肃省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中核定的标准计取。

3.夜间施工费、二次搬用费、冬雨季施工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因素增加费、特殊地区增加按费用定额的费率标准计取。 4.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发生的费用按照各专业工程预算(消耗量)定额有关项目计算。 5.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6.本费用定额中未包括的措施费用按照各专业预算(消耗量)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 7.预算(消耗量)定额中包括的预测混凝土构钢筋混凝土构件及金属等均应执行相应预算(消耗量)定额子目基价。如承包人需外购上述构件时,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方可计算价差。

其价差应以外购凭证结算价减预算制作价只差单独计算。该价差除计取税金外,不计取任何费用。

8.在有害气体环境中施工时,如在同一环境中建设单位职工享有特殊保健津贴时,建筑业企业进入现场施工的职工应与建设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其费用按实际参加有害健康施工人数及规定标准由建设单位支付,并列入工程造价,作为计取税金的基础

9.发包人若将承包主体承包人有资质承担的单位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单独分包时,应对承包主体个的承包人支付承包服务费。该费用除计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10.承包工程范围以内的签证用工,按照70.00元/工日的价格进行签证,该费用列入分部分项工程费。

11.企业管理费中的“检验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建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和发包人委托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对发包人要求检测承包人已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工程设备,但经检测证明该材料、工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 注:《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