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工艺设计变更管理规定更新完毕开始阅读dfb2e01d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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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艺变更。 6.1.3涂装工艺

工位调整、生产辅料调整以及与产品设变无关的工艺变更。 6.1.4总装工艺

工位调整、工艺参数调整、生产辅料调整、工具等变更。

6.1.5以上范围中在特殊情况下不能自主完成的工艺变更,工艺技术科可向工程院提出《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由工程院主责进行变更。 6.2 工艺变更类别及评审和验证要求 6.2.1四大工艺变更通用要求

6.2.1.1 只是完善工艺文件不涉及现场工艺或产品变更的,不需进行评审和验证。 6.2.1.2工艺变更要求评审、验证时由工艺变更提出部门组织实施,填写评审记录和编制《验证报告》,验证过程中需要有线体品质检验员或品检科专职检验员参加。 6.2.1.3工艺变更是否需要验证最终体现在《工艺变更评审记录表》中。 6.2.1.4工艺变更评审要求

a.参评人员要求:对于所评审内容涉及现场操作及参数变更的,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线体班组长、车间技术员、工艺技术科或工程院技术员;对于所评审内容涉及产品设计输出文件更改的,必须要有商品技术部或研究院产品技术人员参加;对于所评审内容涉及工艺装备改造或新增的,必须要有设备科或工程院相关人员参加;对于所评审内容涉及检具、测量设备、法规项目的,必须要有品质保证科和工艺技术科相关人员参加。

b.评审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作业顺序是否合理、相互作业间有无干涉、是否存在勉强作业;生产节拍能否满足;产品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工艺装备能否满足工艺要求;是否会引起相关联工序/工位的质量问题。 6.2.1.5 工位调整(不适用于冲压工艺) a.工位调整的分类

Ⅰ类:工位作业内容的调整指本工位在整条生产线中的排列顺序及位置不变、节拍不变,只是其中部分作业内容增加或减少,操作人员、工艺装备等根据作业内容变更的多少,可能会有增减,如总装车间某工位增加或减少了部分装入的零部件。

Ⅱ类:工位的整体移动指本工位的作业内容、操作人员、工艺装备、节拍等均不变更,只是在整条生产线中的排列顺序及位置发生了变化,如总装车间行李架安装工位由内饰二线末端整体移动到了内饰一线始端。

Ⅲ类:工位间的优化重组指多个(两个及以上)工位间的作业内容、操作人员、工艺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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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重新进行分配和组合,但生产节拍不变。

Ⅳ类:生产线节拍的调整或线体改造,如工位数量、工位排布、各工位作业内容、操作人员、工艺装备等均会变更。 b.工位调整的评审和验证要求

①Ⅰ类、Ⅲ类工位调整要评审和验证作业顺序的合理性、作业是否勉强和有无干涉、质量

要求是否达成、节拍能否满足、操作人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新添工艺装备的符合性、是否会引起相关联工序/工位的质量问题等。

②Ⅱ类工位调整只需评审和验证工位排布顺序及位置的合理性。

③Ⅳ类生产线节拍的调整,因会引起较大的变动,还需编制新的或换版工艺文件,须向工

程院提出变更申请,按工程院的安排执行。

④根据各类工位调整所需评审的具体项目,需组织车间/科室内相关班组、工艺技术科、品检科、人力资源科、设备科、品质保证科相应人员参加评审。

⑤涉及Ⅲ类、Ⅳ类工位调整,需在生产线体进行生产验证变更方案的在验证期间需编制“临时作业指导书”指导员工现场作业(格式参照“作业指导书”格式),在“临时作业指导书”的右上角注明使用期限(机打/不许有手改现象),“临时作业指导书”的签批要求按作业指导书的签批程序进行,不必受控盖章,在验证完成后需收回“临时作业指导书”。 6.3工艺变更流程

6.3.1提出工艺变更实施方案并评审

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确认班组长反馈的工艺问题,制定工艺变更方案(若发生部门无解决措施时,由工艺技术科确定整改措施),采用“后工序”及相关方确认的方式对工艺变更方案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明确方案可行性,输出相关评审部门会签的《工艺改进评审记录表》,若CAPP中文件存在低级问题,以《工艺项目反馈记录表》形式反馈。 6.3.2验证临时工艺有效性

6.3.2.1针对需长期验证的项目,工艺技术科在2个工作日向车间/品检科发布《技术问题处理通知单》,同时发工程院相关专业技术部进行备案,针对不需验证的项目,工艺技术科根据提交资料编制《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并于2个工作日批准下发。

6.3.2.2车间/品检科根据《技术问题处理通知单》开展实施工作,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进行指导,若出现影响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效率等问题,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临时工艺执行,同时反馈至工艺技术科,共同制定应对措施。 6.3.2.3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依据验证结果编制《验证报告》,并提交至工艺技术科,验证报告中应详细列出或附带各阶段验证数据及结果,验证结果必须由参加验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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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手签。

6.3.2.4《技术问题处理通知单》验证合格,工艺技术科依据《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工艺改进评审记录表》及《验证报告》编制《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验证不合格,则重新制定措施并下发《技术问题处理通知单》进行验证。 6.3.3编制、提交《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

6.3.3.1车间技术组/品检科工艺负责人根据《验证报告》,编制《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一并提交至工艺技术科。

6.3.3.2工艺技术科在接收到《工艺改进评审记录表》、《验证报告》及《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后,对变更项目进行确认。

6.3.3.3对于不能自主完成的工艺变更向工程院提出工艺变更申请。 6.3.4编制、发布《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

6.3.4.1《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工艺技术科车间负责人进行编制、工艺技术科科长审核,商品技术部标准化工程师标准化。

6.3.4.2《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若需下料中心、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品检科进行会签时,应由车间技术组组长/品检科主管或以上人员在“设计变更会签意见”栏会签。

6.3.4.3《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商品技术部部长批准签发。

6.3.5由工艺技术科提出开展的工艺变更项目,以上程序组织实施部门为工艺技术科。 6.4工艺预案管理

6.4.1针对现场出现异常状况,需进行临时脱离时,流程依据《临时脱离工艺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6.4.2各部门技术组工艺负责人识别本部门发生的临时脱离工艺变更案例,针对临时脱离工作中处理措施固化的项目制定《XX部门XX工艺异常措施固化方案》,预案明确过程处理流程,问题发生后,可以在不提交《临时脱离工艺申请单》的情况下直接启动控制方案,按方案流程组织现场生产工作。

6.4.3 现场问题解决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脱离工艺申请单》提交至工艺技术科。 6.4.4工艺技术科为《XX部门XX工艺异常措施固化方案》的归口管控部门,各部门将编制的《XX部门XX工艺异常措施固化方案》提交至工艺技术科进行备案管理。

6.4.5《XX部门XX工艺异常措施固化方案》由车间工艺负责人进行编制,技术组长进行审核,车间品质副主任/品检科科长进行批准,工艺技术科车间负责人进行会签。 6.5 相关附表填写要求与编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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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工艺变更评审记录表》、《验证报告》、《技术问题处理通知单》及相关附页说明除签署、编号、日期、会签、判定、意见、检验记录作手写字样外,不允许有手写字样,《工艺设计变更申请单》与《工艺设计变更通知单》模版引自CAPP平台,《临时脱离工艺申请单》模版引自《临时脱离工艺管理规定》。 6.5.2 《工艺改进评审记录表》识别号编号表达式

XS — △ — GYPS—△△ — □□□ 顺序号 年代号 记录类文件代码 部门代号

徐水哈弗分公司代号 ▲ 顺序号从001开始按顺序编排;

▲ 年代号取年代的后两位,如2010年用“10”表示; ▲ 部门代号如下:

序 号 1 2 3 4 5 6 7 7.绩效指标 序号 1 绩效指标 工艺变更申请单回复及时率 测量方法 按要求回复工艺变更申请单数量/提交数测量周期 每月 测量部门 工艺技术科 指标控制部门 工艺技术科 部 门 下料中心 冲压 焊装 涂装 总装 综合工艺 其它 部 门 代 号 XL CY HZ TZ ZZ ZH QT 专业知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