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塘下镇石岗村村庄规划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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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塘下镇石岗村村庄规划

设计说明

一、规划背景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塘下片区的城市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如北工业园区的建设,中心区的启动,塘下大道、中心路、罗山大道等城市主干路和快速路的建设通车,塘下片、罗凤片、鲍田片和海场片控规的编制与审批,将使塘下片区逐步融入到瑞安大城市建设与温州大都市圈。跟随城市建设项目的展开,罗凤西片大部分村庄亦随返回地、安置地、民生工程等建设项目,由政府引导着旧村改造或村庄规划编制。然而,塘下镇北部环大罗山片的村庄因用地较为偏远,受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的不同建设控制要求,至今尚未能开展旧村改造的各方面工作,居住在其中的村民要求改善居住生活环境的呼声日益强烈。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2010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不断深化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认识,加快改善农村民生,加强村镇规划,引导农民建设富有地方特点、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突出强化农村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的生态人居环境。

为此,石岗村村两委特委托我院编制该村庄规划方案,以期科学合理安排住宅、道路、

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建设要求,以及提出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要求。

二、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4、《镇规划标准》(2007);

5、《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6); 6、《温州市生态园总体规划》(2005年); 7、《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10);

8、《瑞安市塘下镇地质灾害分布和易发区分布图》(2005); 9、《瑞安市塘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1-2010); 10、《瑞安市中心城区旧村改造管理办法》(2009); 11、1:500现状地形图(参考);

12、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及标准。

三、现状分析

石岗村位于瑞安市塘下镇海安办事处境内,凤凰山山体北向。村庄现状户籍人口1147人,约289户,外来人口约500人。该村村民主要从事家庭作坊式汽摩配零部件生产、铸造

业和外地经商,2009年人均年收入约15000元,村集体年收入约70万元。

现状村庄用地有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仓储用地、工程设施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等所组成,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15.53ha,现状人均建设用地约94.35㎡/人(详见村庄用地计算表)。现状村庄用地南向高,北向低,村庄地势高程在3.5-8.0米之间(85高程基准)。村庄北向与霞霖村交接处的石岗陡门属瑞安市级文保单位,南向沿山的山泉井,属村民传统饮用水取水点。

村内建筑主要由民房、老人公寓、工业厂房和公建组成。部分建设年份较早的1-3层民房,质量较差,但大部分改造为家庭作坊式工厂。沿新河街和新兴西街布置的4-6层民房,建筑质量较好,部分已为水平式公寓。现状老人公寓位于村庄的东向,用地内已设置入口公园和公厕,主出入口设置在对外交通道路(石岗路)上,交通安全隐患较大。村办公楼位于新河街北向,为独立用地,建设质量较好。石岗临时菜市场沿石岗河布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

新兴西街和石岗路,现状宽度7-10米,作为塘下片与场桥片的连接道路之一,从石岗村内部穿过。新兴街8-12米和文化街10-12米是石岗村与霞霖村的交通联系道路。新河街14-20米,是村内主要交通道路之一。其他小于5米的村内宅间道路亦承担着工业生产和生活交通需求,其道路宽度不足、停车不规范、村民生产和生活的混杂,使新兴西街和石岗路南片村庄的道路系统呈现混乱现象。

现状南北向10kv的高压线沿市方圆伐片有限公司西向穿过,基本满足村庄内工业企业的生产需求。常压电力线和电信线沿道路接入村户;村民给水主要由凤山水厂供水;村民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道;村民生活垃圾无集中堆放,村庄整体环境卫生缺乏管理。

综上,石岗村现状存在问题有:

1.村庄用地混杂,工业对住宅干拢较大。

2.现状市保单位、水井及周边环境没有得到很好地保护与控制,传统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没有得到很好整合。

3.村庄家庭作坊式工业发达,但相关市政配套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落后,对环境、交通、市政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4.交通性道路(新兴西街与石岗路)对村民正常生活干拢较大,村庄内部道路等级过低,停车位配置过少,无法适应村民机动车通行与停放。

5.村庄基础设施不完善,垃圾收集不规范、排水管网不成系统,绿地系统不完善,村庄整体环境相对较差。

四、规划原则

石岗村旧村地块位于城市公园凤凰山北向和温州生态园协调区内,其规划设计应具有超前性、示范性和可行性,同时,亦强调其个性化和独创性。

1.协调原则:

石岗村村庄规划目标是满足和提升本村人们的居住生活环境。基地的开发从功能、平面布局与周边环境都存在密切联系。本规划方案既要满足村民安置意向,又要符合城乡整体发展的要求,使之成为塘下海场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与周边地区相协调。

2.人本原则:

规划宜按照村民的居住生活、社会生活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设计,充分考虑各类人群居住生活的不同需求,创造人性化的居住生活空间环境。

3.市场原则:

加强规划的弹性与灵活性,以便分期实施和经营,形成良性循环和滚动开发发展的机制,适应市场的变化。根据市场的需求,坚持团块开发与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通过社区的运营,将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贯彻。

4.农村社区塑造原则:

规划在农村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交往、社区保健、社区治安等社区服务与保障方面强化农村社区功能,塑造农村社区特征。

五、规划构思

(一)、上层次规划的衔接

根据《温州市生态园总体规划》2005,石岗村属生态园协调区范围。根据《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的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石岗村用地属村镇建设用地。根据《瑞安市塘下镇地质灾害和易发区分布图》,规划范围属地质灾害不易发区;根据《瑞安市塘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规划用地大部分属建设用地范围。

综合考虑相关规划,对石岗村村庄规划的理解应摒弃单一的居住功能及空间规划为主的规划模式,取而代之以集生活和服务(产业转型)于一体的功能结构以及相应的规划组织模式。以农民为核心,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农村发展为目标,为新农村社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光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凸显地域文化特色构建平台。

(二)、规划从经济产业、集约土地、社会结构、生态环境等角度进行分析和思考,进而在空间规划中逐项落实,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

1.经济、产业角度的思考:规划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通过村庄规划,达到协调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村收入的目标。

2.土地角度的思考:规划有效集约利用农村土地。

3.社会结构的思考:延续村庄原有的肌理和格局结构。规划中要挖掘出村庄原有的秩序安定,住户稳定熟识的社会特征,引入新村社区理念,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完善配套。

4.生态环境角度的思考:规划注重保护生态和人文环境。利用依山面水的优越地势条件,体现村庄的地形地貌特征,保护好自然山体环境和水环境,注重人文环境的创造。

(三)、建设思路策划

旧村改造建设的模式——以团块带动整体村庄改造建设。村庄规划应结合旧村现状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居住团块,发展村庄集体经济项目的思路,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

村庄拆建安置政策——村庄住宅建筑面积的安置面积的控制,宜根据2009年《瑞安市中心城区旧村改造管理办法》的要求,每间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220平方米以内,考虑相应优惠政策,全村村民住宅安置建筑面积需控制在166249平方米以内;其他配套和公建及企业拆迁安置宜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划要求进行设计。

村庄产业经济——村庄发展的动力。为有效地解决村庄建设的资金问题、村民就业和产业的发展,石岗村宜利用产业转型的契机,探索性地引入公建服务性项目,改善村居环境。

基础设施规划——综合考虑给水、污水排放、电力电信、绿化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生态技术应用。

六、规划设计方案

村庄规模:根据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数,预测规划人口规模为1765人;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18.25ha,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03.39㎡。

发展目标:依托凤凰山、河流的自然资源优势,结合村庄产业转型,优化村庄产业结构,建设成集居住、休闲和社会服务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道路交通:

村庄道路系统由城市主干路罗场路,镇区支路--大桥路、文化路,巷路—石霖路、环山路、长寿路所组成。

城市主干路罗场路,红线宽度32米,主要联接塘下办事外与场桥办事处。

镇区支路大桥路,红线宽度16米;文化路,红线宽度12米;属村际主要联系道路,是石岗村和霞霖村的对外交通联系道路,连接城市主干路罗场路与城市快速路罗山大道。

巷路石霖路、环山路和长寿路,红线宽度7-12米,属石岗村和霞霖村两村村内的主要生活性联系道路。

同时规划要求沿河绿地和公园等公共绿地内宜设置步行道路,构筑休闲步行系统。 村庄各地块停车位标准应按照《瑞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设计,沿山地块宜结合地质状况,考虑是否设置地下室停车库。

2、功能分区及用地布局

依托城市主干路和村庄道路的结构轴以及沿河景观绿带,分别形成居住团块、公建团块、公共服务中心、广场景观节点、文化景观节点和休憩绿地空间。

村民住宅区:整理和保留老人公寓用地,考虑交通安全问题,规划于长寿路设置主出入口。因村庄用地依山面水,规划不适宜建设高层建筑,适宜进行小高层建筑控制,以协调温

州生态园景观塑造和凤凰山山体景观。(详见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公建区:保留和整治村内现有的宗教设施,继承村庄传统。现状村庄工业用地通村“退二进三”相关政策进行用地转型,规划设计为公建用地,以利于村庄公建服务业的发展。

3、绿化系统组织:

村庄绿化景观系统依托村庄的山环境和水环境,通过沿河绿化景观轴和沿山山体景观带来串联住宅空间、公建空间、绿化空间和休闲空间。

4、消防规划:

消火栓布置和建筑消防设计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来执行,消火栓均匀布置在道路一侧,间距不大于120米,并尽量靠近路口,服务半径不大于150米。

5、其他配套要求:

规划按服务半径70M配置生活垃圾点;分别在公园和沿河绿地设置公厕、变配电和生态化粪池;规划各地块按《瑞安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之要求设置人防地下室。

6、规划安置与分期实施:

按照2009年《瑞安市中心城区旧村改造管理办法》进行旧村民房拆迁安置,全村各住宅地块内民房首先考虑就地或就近安置,安置不足部分,由村统一安排在村东向建设用地。村庄内企业用地应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瑞安市中心城区功能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进行转型,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提升村民居住环境和经济收入。规划要求该村具体的民房拆迁安置政策,应由市相关部门审核或征求意见,本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