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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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

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布部门】太原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26 【实施日期】2016.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

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列席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时,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召开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会期半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共三项

(一)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金融振兴情况的报告; (二)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王晓津采取强制措施; (三)人事免职事项及其他。 二、列席会议的人员

(一)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研究室副主任,信 1 / 2

访局副局长,各室(处)主任(处长),信息中心负责人。

(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员。

(三)市长或有关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一人。 (五)与会议议题直接相关的市政府部门负责人: 第一项议题:市金融办负责人。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列席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与本次会议议题直接相关的市政府部门,请于4月27日9: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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