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试题2[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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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甲与某禁治产人乙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在乙的法定代理人未表示同意前,甲可撤回其意思表示。

9、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或可变更的民事行为以及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均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10、民事行为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其无效。 二、名词解释

1、意思表示2、诺成法律行为3、推定形式4、受欺诈民事行为5、附解除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三、简答题1、简述民事的行为成立要件。2、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3、简述区分单务民事法律行为与双务民事法律行为的意义。

四、论述题

1、试论民事行为被确认后被和撤销的后果。 2、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事实行为以及民事法律事实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他们的内涵和外延有什么样的关系?

3、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之间进行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它们区分的意义何在? 4、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之间进行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它们区分的意义何在?

5、意思表示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构成的核心要素,其构成是怎样的?独立的意思表示与非独立的意思表示的划分与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6、大家知道,人的意思的表达必然有一个从内心向外界传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基于个人表达能力的有限性以及语言的不够周延性,往往会造成内心的意思与表示出来的意思不尽一致的情形,依照民法理论,意思与表示不尽一致的情形有哪些?它们各自的含义是怎样的?

7、当存在他人的不当干预时,往往会造成意思表示的不自由,就目前来看,意思表示不自由有几种法定情形?(主要是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8、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有效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9、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区别在哪里? 10、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是什么?能不能将无效民事行为称之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现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 1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以及民事法律行为之间的区别在哪里?被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后果可能有哪些?

12、依据《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或者说产生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原因可能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

1、王某于1996年10月在邮局邮寄物品时,因所带的零钱不够,就向同来取汇款的同事李某借了10元钱,并说回单位后立即还给他。不过,王某回单位后就忘了此事。11月4日,王某在商店购物时碰到李某,才记起借款一事,便对李某说道:“我一直忘了此事,不巧现在手上也没有零钱,不过,刚才买了五张福利奖券,每张面值2元,一个星期后开奖,你要不要?”李某连忙推辞,说10元钱是小事,没有就不用还了。在王某的再三坚持下,李某才接受了奖券。1星期后开奖结果出来了,王某给李某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10万元的大奖。王某闻讯后找到李某,声称自己当初只想以那几张奖券作抵押,现在要以10元钱把它们赎回。李某予以回绝,认为王某出尔反尔,当初是王某要自己一定收下以作为还款,他才收下的。本案如何处理?

2、王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约定由王某在签约后3日借给张某1万元,张某于半

年后偿还该1万元并支付7%的利息。问:该行为属于何种类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3、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请问,甲与乙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生效?如果不生效,则属于哪种性质的民事行为?甲如何进行自己的权利救济?

4、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那么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哪种分类方法中的类型之一?

5、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将孩子判给了李女,并由林男支付抚养费3万元,但是在执行时,发现林男已经将自己所有的一栋房屋转卖给了其弟丙,现在既无职业,也没有固定的收入和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请问,林男与其弟弟之间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民事行为?

6、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在学校将王某打伤,致使其花费医药费3000元。钱某毕业后到了一家钢厂工作,1999年2月,王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其医药费。那么,该民事责任应当由谁承担?

7、甲因为要出国,所以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其朋友乙保管。后乙的另一个朋友丙到乙家串门,见到了这台电脑,并认为是乙所有,所以向乙提出购买这台电脑,乙表示同意并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将笔记本电脑于当天踢往丙处。后丙又将电脑送给了其侄子丁。试问,乙与丙之间的买卖行为以及丙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约定:如果钢铁2004年7月市场价格高于3千元/吨,或者低于2500元/吨,则合同不履行,如在2500元/吨与3000元/吨之间,则与2004年8月底履行。那么,该法律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 民第九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一、 判断正误

1、甲乙双方于六月五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于七月一日至十日交货。甲未履行交货义务,乙请求甲赔偿损失或者支付违约金的诉讼时效应从六月五日开始计算。 2、债权人的代理人请求债务人履行拖延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所丧失的权利是实质意义的诉权。

4、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中,待甲提货时,发现部分货物丢失,甲向乙亲切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

5、甲于五月十日与乙签订了保管合同。五月十二日甲将货物交给乙保管。五月十四日,该货物被盗窃。五月二十五日,甲提货时得知货物被盗。甲请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于次年的五月十四日届满。

6、孙某于三月十日从李某处借得人民币二千元。双方未议定还款期限。五月十日,李某因生活所迫,催告孙某于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一次还请。但孙某一致未还。李某行使权利的诉讼时效应从六月一日开始计算。

7、1974年一月一日张某被人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查访,于1993年六月三十日张某掌握确切的证据证明肇事者未李某。这时,张某应在1994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

81996年七月十日,甲因过失致使乙受伤,造成乙损失5百元 因甲生活困难,一直未予以赔偿,乙也未请求甲赔偿,98年元月十日,甲外处打工回家过年,赚了一些钱,主动向乙支付了5百元作为赔偿。春节期间,村一政法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甲才明白该笔赔偿金已过诉讼时效,此时,甲可以请求乙返还。

9、我国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该条中所言的一年就是指诉讼时效期间。

10、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下处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2、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3、 诉讼时效的中断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

14、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不知道时效届满而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受领其履行的权利人返还。

15、 民法中所称不满,不包括本数。

16、 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的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7、 《民法通则》第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定。 18、 权利人放弃权利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

二、名词解释1、诉讼时效的中止2、诉讼时效的中断3、取得时效4、诉讼时效的延长 5、特殊诉讼时效6、时效 7、诉讼时效 8、除斥期间 9、普通诉讼时效是10、期限 三、简答题1、《民法通则》规定哪些法律关系可以适用一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2、简述诉时效的特征。3、简述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和后果。4、简述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 5、简述《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的规定并举三例予以说明。6、简述民事时效的性质。

四、论述题1、试论诉讼时效完成后的法律效果。2、试论诉讼时效的类型。

3、试论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效中止区别。4、试论诉讼时效制度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五、案例分析

1、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过长时间的访查,于199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这时张某要得到法律保护,其至迟应当在什么时候向李某提出赔偿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二枚,标签表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1年零6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原来的买卖合同,那么,其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3、1995年8月12日,张某从邻居刘某手里借出1万元,约好三年后连本带息一块还清。张某还写了一张欠条给刘某。三年后,眼看就要到了还款日期,刘某上门提出还钱,张某答应卖掉一部分房子然后还款。张某之妻不同意并打开煤气罐自杀,幸亏抢救及时才没有发生悲剧。刘某碍于邻居的面子从此就没有再提出还款一事。2003年刘某之子结婚需要钱,于是向张某提出了还款一事,张某表示无力还款,双方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某返还借款。试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4、王老三,其子王阳1997年7月9日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王老三为了独霸家产,遂于2002年3月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阳死亡,王阳之妻非常伤心,遂向法院以第三人身份申请诉讼,坚决不同意宣告其丈夫死亡,试问:该案是否符合宣告死亡要求的期限?应如何计算? 5、甲、乙公司1997年2月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规定甲出售一套机械给乙,价款53万元,乙在6月10前付款。甲依约交货,乙只付40万元。6月10日,乙发电报要求甲对剩余的13万元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即7月10日前付款,甲不同意,于6月11日回电要求乙立即支付,乙收电后不予理睬。2000年7月,甲在清理合同时发现,乙尚欠13万元未支付,于是向乙追偿。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乙在一个月内支付货款以及迟延利息。协议签订后没几天,乙公司又来电,说诉讼时效已过,其已无支付义务,因而拒绝支付。甲追讨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偿还债务及利息。 第十章 代理概述 一、判断正误

1、甲委托乙电脑公司计算一项数据,此行为构成委托人与受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2、甲委托丙购买电脑一部,乙委托丙出卖旧电脑一部,于是丙同时代理甲乙签定了电脑买卖合同,则丙的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的行为。

3、复代理人的代理权,不是被代理人直接授予的,而是原代理人转委托的,因此,复代理人应以原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4、农民甲去外地经商,将其青骡一头留给其岳父乙使用。甲在经商地事业有成,已无返乡务农之意。乙年事已高,青骡派不上用场,且需饲养照料,乙既物理负担,又认为养而无用,颇不经济,于是将青骡牵至市场出售,由丙以公道的价格买得。乙卖青骡得行为属于超越代理权。

5、王教授因公去美国讲学三个月,临行前李大爷委托其在美国购买正宗丽声助听器。三个月后,王教授带着替李大爷买好得助听器回国,得知李大爷已于一个月前去世,遂要求其子支付价款并带走助听器,其子以父亲已去世,助听器派不上用场而拒绝。王教授得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6、代书遗嘱、代交电费、代为收养等行为不属于代理。

7、甲去外地探亲,准备半年后返回,临行前,委托邻居乙为其照看自有房屋一间。甲走后不久,丙因结婚急需住房,向乙提出租借甲的住房。乙出于利用房屋的考虑,遂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了租期为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欲将丙交付的房租寄给甲。一个月后,甲提前返回,要求收回住房,丙应继续居住到租期届满。

8、代理人死亡以及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以及定指定代理的共同终止原因。

9、持有单位发给的工作证签订合同的行为可以构成表见代理。

10、代理人甲同时接受乙、丙的委托,以乙、丙的名义进行一项电视机买卖交易,甲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

二、名词解释1、代理2、双方代理3、表见代理4、居间5、复任权

三、简答题1、简述代理制度的功能。2、简述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的区别。3、简述表见代理构成要件。

四、论述题1、试论代理权的行使。2、试论无权代理。 五、案例分析

1、刘某家里来客,交待其5岁的儿子刘甲到自己常去的街口何某的小吃店购买1斤烧鹅,价钱按照惯例结算,下次去时付账,刘甲误听成了烧螺,便告之何某买一斤烧螺,何某遂称了一斤烧螺交给了刘甲,刘某与客人均不吃烧螺,就要求退货,零星购买一斤烧鹅,何某不依,双方遂就合同的效力与责任的承担发生争议。试问:本案中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或者生效?谁应当负担何种责任?

2、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试分析:甲公司应否承担责任?如果由甲公司承担责任,那么其责任依据是什么? 第十一章 代理法律关系 一、判断正误

1、甲将乙交其保管的房屋,以乙的名义出租给丙,而乙曾经向丙声称授予甲出租房屋的代理权但并未真正授权,则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2、甲因调至省城工作,原在小镇的一套房屋委托其好友看管,并授权乙在合适时可以出售该屋。半年后乙之好友丙得知情况后欲购买甲房,但又不愿多出钱。于是,乙与丙商议,如果乙以低于市场三分之一的房价出让甲房给丙,丙赠与乙一千元好处费。乙见有利可图,遂以市场不景气和房屋维修困难等理由,写信给甲要求低价出售。甲不知实情,表示同意。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