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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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15年,全国平均降水量 660.8mm,比常年值偏多2.8%。 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区、辽河区、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西 北诸河区 6 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 6 区)平均降水量为 322.9mm,比常年值偏少 1.6%;长江区(含太湖流域)、东南诸河区、 珠江区、西南诸河区 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 4区)平均降 水量为 1260.3mm,比常年值偏多 5.0%。从行政分区看,降水量比多 年平均偏多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浙江、江西、 江苏和广西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偏多 20%以上;与多年平均接 近的有湖北、宁夏和青海 3个省(自治区);比多年平均偏少的有 1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辽宁和山东 3个省偏少 15%以 上。

地表水资源量 2015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 26900.8亿m3,折合年 深 284.1mm,比常年值偏多 0.7%。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 6区

地表水资源量为3836.2亿m3,折合年径流深 63.3mm,比常年值偏少 12.4%;南方4区为 23064.6亿m3,折合年径流深 675.8mm,比常年 值偏多 3.3%。从行政分区看,地表水资源量比多年平均偏多的有 1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上海和江苏分别偏多 127.2%和 74.8%; 与多年平均接近的有黑龙江;比多年平均偏少的有 19个省(自治区、 直辖市),其中河北、山东、辽宁和北京 4个省(直辖市)偏少 40% 以上。 2015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 213.6亿 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 5139.7亿 m3,流入界河的水量 1061.2亿 m3;全国入 海水量 17600.9亿m3。

地下水资源量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 2g/L 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

7797.0亿m3,比常年值偏少3.3%。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 1711.4 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383.5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 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 297.9亿m3。我国北方 6区平原浅层地下水计算 面积占全国平原区面积的91%,2015年地下水总补给量1446.2亿m3, 是北方地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在北方 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中,降 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 给量分别占50.2%、36.5%、7.7%和5.6%。

水资源总量 2015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962.6亿m3,比常年值偏 多0.9%。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61.8亿m3,占地下水资源 量的13.6%(地下水资源量的86.4%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 水资源总量4733.5亿m3,比常年值偏少10.1%,占全国的16.9%;南方 4区水资源总量为23229.1亿m3,比常年值偏多3.5%,占全国的83.1%。 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44.7%,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29.5万 m3/km2。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2015年全国总供水量 6103.2亿 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1.8%。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969.5亿m3,占总供水量的81.4%;地下水源供水量 1069.2亿m3,占总供水量的 17.5%;其他水源供水量 64.5亿m3,占总供水量的1.1%。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

供水量占33.9%,引水工程供水量占32.1%,提水工程供水量占30.5%,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量占 3.5%。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91.1%,深层承压水占 8.5%,微咸水占0.4%。在其他水源供水量中,主要为污水处理再生利用量和集雨工程利用量,分别占 81.5%和

17.4%。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南方 4区供水量 3341.0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4.7%;北方6区供水量2762.2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5.3%。按省级行政区统计,上海、浙江、重庆、江苏等 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其总供水量比重在 95%以上;河北、河南地下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分别为 71%和 54%;北京、天津其他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例分别为 25%和 11%。全国海水直接利用量 814.8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海水直接利用量较多的为广东、浙江、福建、辽宁、江苏、山东和河北,分别为317.3亿m3、174.8亿m3、70.2亿m3、59.4亿m3、51.3亿m3、40.9亿m3和 39.8亿m3,其余沿海省份大都也有一定数量的海水直接利用量。

用水量2015年全国总用水量 6103.2亿 m3。其中,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的 13.0%;工业用水占 21.9%;农业用水占 63.1%;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2.0%。按水资源分区统计,南方 4区用水量 3341.0亿m3,占全国总用水量的 54.7%,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全国同类用水的 66.9%、77.9%、45.0%、31.0%;北方 6区用水量 2762.2亿m3,占全国总用水量的 45.3%,其中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全国同类用水的33.1%、22.1%、55.0%、69.0%。

按省级行政区统计,用水量大于 400亿m3的有新疆、江苏和广东 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 50亿m3的有天津、青海、西藏、北京和海南 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 75%以上的有新疆、西藏、宁夏、黑龙江、甘肃、青海和内蒙古 7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 35%以上的有上海、江苏、重庆和福建4 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 20%以上的有北京、重庆、4浙江、上海和广东5个省(直辖市)。

用水消耗量 2015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217.0亿m3,耗水率(消耗总量占用水总量的百分比)52.7%。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业为64.3%;工业为23.2%;生活为41.9%;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为80.8%。

废污水排放量废污水排放量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15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 770亿 t。

用水指标 2015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 445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用水量 90m3。耕地实际灌溉亩均用水量 394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36,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58.3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217L/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82L/d。

按水资源分区统计,人均综合用水量最高的是西北诸河区,最低的是海河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最高的是西北诸河区,较低的是海河区、东南诸河区、辽河区和淮河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高的是西南诸河区和长江区,较低的是海河区、辽河区、淮河区和黄河区。

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大于 600m3的有新疆、宁夏、西藏、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和广西 7个省(自治区),其中新疆、宁夏、西藏和黑龙江分别达2478m3、1058m3、959m3和 929m3;小于 250m3的有天津、北京、山西、山东、河南和陕西等 6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最低,仅 168m3。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最高,为 619m3;小于 50m3的有天津、北京、山东、上海、浙江和辽宁等 6个省(直辖市),其中天津、北京分别为 16m3和 17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