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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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系

统行风建设十不准、五公开规定》(国质检纪监?2009?125号)。

行政执法“五公开”制度(公开行政处罚依据、公开行政处罚程序、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

“十不准”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在执行公务时喝酒。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在购物时执法。不准以言代法和提出与执法检查无关的要求,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与个人擅自处理案件。不准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低价购买产品。不准试用、借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品。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不准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不准私自处理、留置罚没财物和抽样的样品。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包庇、通风报信、纵容违法行为以及干扰他人办案。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依法行政

1、深入企业,从质量、计量、标准化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全县产品质量水平。

2、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做到对制假售假问题早发现、早控制,绝不让其形成区域性、规模性制假、售假现象。

3、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程序行使执法权,做到文明执法、廉洁办案。

三、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公示栏。公开人员身份,职务和岗位;公开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依据和收费标准。

四、强化服务,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凡到质监部门办事或咨询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有问必答,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第一个接待办事者的工作人员为该事项的全程接待负责人,对手续资料不全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对手续资料齐全的限时办结。生产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5个工作日内办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一日内办结。

五、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现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进行合理收费,规范收费行为。

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