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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通知范文,副职转任正职

篇一: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人事任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中层干部以上管理人员的任职,采用逐级推荐方式,由总经理推荐副总经理,

由副总经理推荐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推荐部门副经理。 担任相应职务,不得在推荐中徇私舞弊、买送人情。

第三条 各级管理干部由推荐人填写《任职推荐表》,任职干部填写《任职保证书》,报人事第二条 推荐人应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及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的要求,推荐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行政部,经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职务分正职、正职试用、副职、副职试用四个级别。 经总经理任命的正职试用、副职试用,试用期6个月,期满后由任职本人填写《任职转正申请表》,由主管副总及总经理对其试用期内的工作管理能力、培训能力、专业知识、现场处理事件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等进行考评,合格者转为正式职务。 经主管副总及总经理评定不能满足转正要求的任职人员,继续试用3个月,期满后 经考评合格者转为正式职务,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于每年1月份准备上一年度 述职报告 ,接受主管副总及总经理 的考评。 因故被免职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由人事行政部将相应的免职通知报总经理签发。 篇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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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来源:兴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原创 发 布时间:201X-3-14 14:19:16 发布人:admin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兴组[201X]119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党组织:

201X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下发《关于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备案管理的意见》(兴组〔201X〕17号)以来,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贯彻文件精神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不履行备案程序、超职数配备、事业人员与机关人员混岗、任免干部不集体研究等问题。为认真纠正上述问题,进一步规范市乡、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夯实全市副乡局级后备干部工作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备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中层干部队伍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是上级决定指示的执行者,是联系基层群众的纽带,同时又是乡局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后备力量。当前,强化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不仅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而且有利于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制度化、规范化要求,更加主动、更加自觉地把好质量关、程序关,切实将市委近年来为加强中层干部任用监督而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规定落到实处。 二、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全市市乡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具体业务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 (一)市委组织部负责备案管理的对象:

1、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部门(单位)的正、副科(股)级干部,二级局建制部门的中层正职;

2、乡镇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和群团组织的正、副职干部;

3、市直机关实施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单位的党办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

4、市、乡机关部门专职人武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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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人事局负责备案管理的对象:

市直机关实施和依照管理的部门单位的正、副科(股)长,二级局建制部门的中层正职。

涉及市纪检、宣传、政法委等部门备案管理的干部,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应先报送上述部门审核后,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中层干部任免备案管理程序

中层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按《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任职备案管理的意见》(兴组〔201X〕17号)执行。其任免备案程序为: (一)会前 报告 。实行讨论干部选拔任用会前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共兴化市委《关于建立纪检、组织部门派员列席基层党委(党组)讨论研究干部工作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兴发[201X]23号)。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在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拟提拔人选后,由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或党办主任、组织(人事)科长与市委组织部通气;征得同意后,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方可召开相应会议,集体讨论干部任免事项。 (二)任前备案。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任免程序集体讨论决定后,在正式任免(发任免通知)之前,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备案。干部任免备案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上报材料有:1、任职备案报告(含编制、职数等情况说明;竞争上岗的有关材料;有关聘任、聘用材料);2、干部任免审批表(分别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领取);3、提拔人员的考察材料(含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有关材料)。

(三)审核把关。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对备案管理干部实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机构、编制、职数情况;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学历、任现职时间、基

层工作经历、党校培训等);干部任免程序(民主推荐、考察、党委集体讨论等)。 (四)结果反馈。审核结果在一周内回复,逾期未作回复的,视为同意。备案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时间,从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同意备案后正式行文的时间算起。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职能科室在审核备案后及时做好备案结果相互衔接。实施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部门单位党办主任,组织(人事)科科长,在市人事局审核后,由市委组织部备案。市人事局负责备案管理的干部中,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将中层正职干部任免审批表送市委组织部存档。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须将任免通知同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四、做好中层干部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全市广大组织人事干部要模范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恪守公道正派、实事求是的职业道德,进一步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干部工作质量。对备案管理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学历、培训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