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玉泉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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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

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和本项目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0、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

查文件。

11.2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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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11.2.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 11.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3 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计人简历表。

11.2.5服务承诺书 11.2.6其他资料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应客观、属实。上述内容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职称、资格、注册证书、业绩证明文件等在开标时应携带原件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在评标过程中国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在定标后经举报并核实发现有不实之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3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设计说明 11.3.2设计方案图册 11.3.3 其他技术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

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特别提醒: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其中包括招标范围规定的设计及其配套技术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应采用投标函及其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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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 (2)如有报价的补充规定,见本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投标人可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

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下水、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其提交设计方案的可实现性和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中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

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

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

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供应商应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缴纳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各供应商应于2018年08月 02 日9: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

交到指定银行及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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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户 名: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源新城支行 行 号:105491000879

账 号:41001501516059528888-2342 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摘要栏或者备注栏内注明所

缴纳投标保证金项目采购编号—JGZJ-采-2018218 。

3.投标单位不需要再到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但须将电子回

执单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

4.关于入库企业校对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账号的通知。

(1)会员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开户账号应与开户许可证账号完全一致,不允许

添加任何符号;如基本账号变更应及时在会员库内进行修改

(2)如有些企业从基本账户支付成功后,支付账号前会自动增加一个前缀(如基

本账号为123456,支付完后支付账户会变成16123456),应由开户银行出具证明。如不按以上要求操作造成保证金支付账户与基本账户信息不一致的,责任自负。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

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公示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予以退

还(不计利息)。

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

17、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17.1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

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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