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工程观测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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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观测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在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状况进行监测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和资料整编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省级流域性河道堤防工程及省管湖泊的观测。其它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GB 20257 《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 《水道观测规范》SL257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垂直位移 vertical displacement

沉降、沉陷、垂直位移的统称,是指建筑物在竖向的整体移动。 3.2

水平位移 horizontal displacement

位移、水平位移的统称,是指建筑物在水平面的整体移动。 3.3

观测标点 observation points

设置在建筑物上,能反映建筑物变形特征,作为变形测量用的固定标志,如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裂缝、伸缩缝等观测点。 3.4

基准点 datum point

在变形测量中,作为测量工作基点及观测点依据的稳定可靠的点。 3.5

工作基点 operation control point

为直接测定观测点的较稳定的控制点,分垂直位移工作基点和水平位移工作基点。 3.6

水准基点 basic benchmark

垂直位移测量中作为测定测区内各级水准点、观测点高程依据的基准点。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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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墩 observation post

水平位移观测设置的顶面有中心标志及同心装置,并能安装测量仪器及观测照准目标的设施。 3.8

觇牌 target

水平位移观测时作为测量照准目标用的标志牌。 3.9

测压管 prezometer

埋在水工建筑物中,用于测量渗流压力的设施,一般用钢管制成。 3.10

扬压力 uplift pressure

水工建筑物基础浮托力和渗流压力的总和。 3.11

浸润线 saturation line

堤防和土石坝坝体内渗流水压力的自由表面位置。 3.12

渗流量 seepage discharge

水工建筑物在水头作用下形成的渗透水量。 3.13

渗流压力 seepage pressure

水工建筑物地基或堤、坝体内渗流场的水压力。 3.14

河道横断面 cross section of river 垂直于水流方向的河槽断面。 3.15

水下地形测量 underwater topgraphical survey 对水下地貌、地物进行的测量。 3.16

波浪观测 wave observation

在河、海、湖等处对波浪要素进行的测量。 3.17

孔隙水压力 pore water pressure 土体中由孔隙水所承担或传递的压力。 3.18

观测资料整编 interpretation of observation data

对观测的原始资料和平时整理分析成果,进行汇集、校核、检查、分析、整理和刊印,使之成为系统化、规格化的成果。 4 总则

4.1 观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保持观测工作的系统性和连续性,按照规定的项目、测次和时间,在现场进行观测。应做到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测次和时间应固定,人员和设备宜固定。 4.2 记录制度

a)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均应在现场直接记录于手簿中,需现场计算检验的项目,必须在现场计算填写。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附录C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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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外业原始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应力求清晰端正,不得潦草模糊; c)手簿中任何原始记录严禁擦去或涂改;

d)原始记录手簿每册页码应予连续编号,记录中间不得留下空页,严禁缺页、插页。如某一观测项目观测数据无法记于同一手簿中,在内业资料整理时可以整理在同一手簿中,但必须注明原始记录手簿编号。

4.3 每次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对记录资料进行计算和整理,并对观测成果进行初步分析,如发现观测精度不符合要求,应重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即复测,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应急工程措施。

4.4 在对观测资料进行初步整理、核实无误后,应将观测报表于规定时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4.5 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观测设施的维护,防止人为损坏。工程施工期间,应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如确需拆除或覆盖现有观测设施,应在原观测设施附近重新埋设新观测设施,并加以考证。 4.6 水文、气象等观测项目参照各有关规定进行。 5 观测项目

5.1 一般规定

5.1.1 观测项目分一般性观测项目和专门性观测项目。

5.1.2 一般性观测项目是指常规观测项目,是工程运用过程中应观测的项目。

5.1.3 专门性观测项目是指某一时间段或者为某一特殊目的而专门进行的观测项目,是工程运用过程中有选择的观测项目。

5.1.4 各类水利工程均应按照该工程原设计要求观测项目进行观测。原设计未作规定的,应按照本规程要求设置相应观测设施并进行一般性观测项目观测,必要时开展专门性观测项目观测。

5.1.5 管理单位应结合各工程类别和等级、结构布局、地基土质、已有的观测设施、观测手段和控制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确定具体的观测项目,按照观测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观测。 5.2 水库工程

5.2.1 水库工程大坝观测项目详见表1。

表1 水库工程大坝观测项目 垂直 水平 坝体渗坝基渗坝 基 侧岸 孔 隙 工程类别 浸润线 裂缝 伸缩缝 土压力 位移 位移 流压力 流压力 渗流量 绕渗 水压力 大型水库大坝 中型水库大坝 √ √ √ √ √ √ √ √ √ √ √ 注:表中打“√”的为一般性观测项目,其它均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5.2.2 水库大坝出现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裂缝后,应进行裂缝观测。

5.2.3 松软坝基的水库大坝,应进行伸缩缝观测。 5.2.4 均质土坝、松软坝基、土质防渗体土石坝等类型水库大坝宜进行土体孔隙水压力和土压力观测。 5.2.5 高水头水库大坝观测项目参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60。 5.2.6 水库库区观测项目主要有库区地形(包括岸上地形和水下地形)和风浪,均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a)当需要了解水库库区地形和地貌变化时,应进行水库库区地形观测; b)大型水库宜进行风浪观测。

5.2.7 水库溢洪闸、输水涵洞等附属水工建筑物观测项目按照水闸工程观测项目执行。 5.3 水闸工程

5.3.1 水闸工程观测项目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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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水闸工程观测项目 工程类别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闸基扬压力 侧岸绕渗 大型水闸 中型水闸 √ √ √ √ 裂缝 伸缩缝 水流形态 土压力 注:表中打“√”的为一般性观测项目,其它均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5.3.2 当水闸工程地基条件差或水闸建筑物受力不均匀时,应进行水平位移和伸缩缝观测。 5.3.3 水闸工程建筑物发生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后,应进行裂缝观测。

5.3.4 水闸工程在控制运用时,根据工程运用方式、水位流量组合情况可不定期进行水流形态观测,发生超标准运用时,应加强观测。 5.3.5 水闸工程可进行土压力观测。 5.4 泵站工程

5.4.1 泵站工程观测项目见表3。

表3 泵站工程观测项目 工程类别 垂直位移 水平位移 闸基扬压力 侧岸绕渗 大型泵站 中型泵站 √ √ √ √ 裂缝 伸缩缝 水流形态 土压力 注:表中打“√”的为一般性观测项目,其它均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5.4.2 当泵站地基条件差或泵站建筑物受力不均匀时,应进行水平位移和伸缩缝观测。 5.4.3 泵站建筑物发生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后,应进行裂缝观测。 5.4.4 泵站工程可进行土压力观测。 5.5 河道工程

5.5.1 河道工程观测项目见表4。

表4 河道工程观测项目 工程类别 一般河道 建筑物引河 固定断面 √ √ 河道地形 √ √ 河 势 注:表中打“√”的为一般性观测项目,其它均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5.5.2 河型变化较剧烈的河段应对水流的流态变化、主流走向、横向摆幅及岸滩冲淤变化情况进行常年观测或汛期跟踪观测,分析河势变化及其发展趋势。

5.5.3 汛期受水流冲刷岸崩现象较剧烈的河段,应对崩岸段的崩塌体形态、规模、发展趋势及渗水点出逸位置等进行跟踪监测。 5.6 堤防工程

5.6.1 堤防工程观测项目见表5。

表5 堤防工程观测项目 堤身 堤基渗堤基 工程类别 垂直位移 堤身断面 裂缝 波浪 土压力 浸润线 流压力 渗流量 1级堤防 2、3级堤防 √ √ √ √ √ √ √ 注:表中打“√”的为一般性观测项目,其它均为专门性观测项目。 5.6.2 当堤身出现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裂缝时,应进行裂缝观测。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