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实施《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53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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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实施

《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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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阳 市 教 育 局 2011年5月

贵阳市教育局文件

筑教发?2011?53号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实施《贵阳市中小学 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教培中心(教研室)、直属学校、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贵大附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把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把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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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作为切入点,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注重教育内涵发展。为此,特制定《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幼儿园参照执行)。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五有”(即:工作有计划,过程有检查,实施有记录,阶段有反馈,结果有实效)。实现贵阳市基础教育的教学质量在全省走前列,达到全国中等发达城市的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目标。

为确保实施《基本要求》的工作落到实处,贵阳市教育局将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将把各区(市、县)、学校贯彻落实《基本要求》的情况作为督查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进行督查,并及时向区(市、县)教育局、学校反馈。

附件:1.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

2.班主任工作计划与总结 3.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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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

一、区(市、县)教育局局长(分管局长)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

1.完善教育管理制度 建立教育教学工作领导责任制。 实行局长(分管局长)督办和包片制,每学期至少到分管片区三分之二学校进行视导,工作有记录有效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管理制度(如:责任追究制、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督导检查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加强中小学校管理。

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对区域内学校进行布局调整,加强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努力使校际间教育教学质量无明显差距,推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均衡优质发展。

3.建立健全教研网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市、县)、片区、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充分运用教育信息化手段(如:贵阳市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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