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46da1e90975f46527d3e1fb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鼓励和支持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参加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法律等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精神,提高卫生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2004年5月开始,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连续举办了四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成效卓越。

现经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和北京市学位办公室登记备案同意,特举办“第五届公共卫生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培养目标

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形势需要,培养符合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要求的高素质、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管理专门人才。

二、课程设置:

(一)题库课(必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公共经济学 (二)非题库课(必修)

社会学 福利经济学 卫生经济学与公共卫生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学 人力资源管理 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三)精品讲座(选修)

重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团队建设 医疗服务营销 卫生机构薪酬与绩效管理 医护礼仪与医院形象设计 打造卓越领导力与提高执行力 卫生机构财务管理 医院质量管理 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 公共健康管理 危机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 专业外语 公共政策研究 当代社会保障理论 三、学制、学习方式及证书事宜 免试入学

学制两年共四个学期

不脱产学习:每学期安排12天左右,集中授课学习、考试;其余时间在职自学、完成作业;

授课地点 :北京(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中国人民大学)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可分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社会保障专

业(公共卫生管理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注有“达到研究生课程同等学力水平”字样,加盖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钢印、红印,统一编号)及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颁发的证书;在此基础上,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 卫生局领导;医院院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有志于从事卫生管理工作的人员等。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凡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者,要求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并在申请学位专业或近似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科研成果;(如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尚不满三年,可先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习和考试,待其学士学位满三年后,再申请参加学位课程的考试。)

3、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个人素质,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具有大专学历者。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人民币200元,学费人民币20,000元,教材、资料费、活动费人民币1,000元。进修班正式开学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做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申请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的学员,参加并通过国家外语及综合考试,须按照北京市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另交考试费、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约1万元,若参加补考则需另行交纳补考费),并由学校指派教授指导论文并组织答辩。 六、报名及录取方法 限额招生!

报名资料:《报名申请表》(附后,学员须认真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寸照片4张、2寸照片2张;报名费200元

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者由中国人民大学寄发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并交纳学费、教材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老师

联系电话:010-57269527 18911558811 邮箱:18023506@qq.com QQ:18023506 报名地址:北京师范大学英东学术会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