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考试题库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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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其他情形。 35、 36、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项目: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间限制(c)。

A60日内;b180日内;c1年;d45天。

37、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ad)。

A调解结案的,不少于5年;b调解结案的,不少于2年;c裁决结案的,不少于5年;d裁决结案的,不少于10年。 38、

被申请人应在(b)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逾期没有提交答辩

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程。 A5日;b10日;c15日;d30日。 39、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申请延期开庭的,当事人应提前(a)向仲裁庭

提出延期开庭申请。

A 3日;b 5日;c10日;d15日。 40、

41、

42、

以下(abc)情形的,需要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先决仲裁。

A十人以上劳动案件;b本地区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案件;c其他仲裁委认为应该仲裁庭审理的案件。

43、

44、 45、

以下()情形,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当事人应在(1年内)内提起劳动仲裁。 如何认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46、

47、

以下()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员工起诉个体工商户的,(应起诉个体工商户字号,并列明工商户

户主的基本信息)。 48、 49、 50、

以下()情形,构成仲裁时效的中断。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企业继续聘用该员工,现企业与该员工构成(劳

务关系)。 51、 52、

以下()情形,认定员工被安排到新单位。

双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不得低于(员工

基本工资的3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53、

竞业禁止协议履行中,企业提前终止该协议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

赔偿(3个月竞业禁止补偿金); 54、

企业未经过告知工会征求意见的程序,在(申请仲裁)之前补正的

可以认定有效。 55、

员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被解雇的,企业应赔偿员工(员工收入2年的

赔偿,并赔偿经济补偿金)。 56、 57、 58、 59、

工伤中,以下()情形的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企业破产时,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

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争议:

该单位或出资人为当事人;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 60、

用工单位以下行为无效,劳动者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

数连续计算: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离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

称的;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其他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行为。 61、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含奖金、津贴、补贴

等项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2、

仲裁委员会的特点:组成是法定的,是由法律规章规定的;组成成

员的广泛性,“大三方”原则;组成人员是单数;政府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中居于主导地位。 63、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处理争议案

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64、

以下情形组成仲裁庭: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

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有重大影响的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案件。 65、

仲裁员“五制”: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66、

仲裁员“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

办事结果公开。 67、

延期审理的理由:案情复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到庭;需

要补充新的证据;其他可能延期的情况。 68、

中止审理的理由: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的;需

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的;公告送达期间;其他需要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 69、

案例:谢某与某娱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谢某在公司第一员工

饭堂任厨师,月薪4000元。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公司员工减少,公司决定关闭第一员工食堂,通知谢某到售票处工作,并将谢某月薪调整为3000元,谢某嫌工资低拒绝到售票处上班。问: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0、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即是公民的权利又是义务;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71、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72、

案例:王某(男,年满61岁)应聘到某酒店担任停车场管理员,

双方口头约定王某每天上班6小时,每星期休息1天,公司按月向王某发放固定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王某在上班时受伤。王某认为其属于工伤,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每月报酬与最低工资的差额及休息日加班费。问:王某要求是否合理?答: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王某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因此,上述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73、

案例:林某将出资购买的车辆挂靠登记于某公司,并与公司签订《运

输合同》,承揽货物运输业务,林某以个人名义雇请龚某开车,龚某日常工作由林某安排并由林某按月支付报酬。龚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林某承担连带责任。答: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74、

案例:李某以某车队(未经登记)名义与某客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

将自有车辆挂靠登记于公司名下并负责聘请、管理车队司机。李某招用田某驾驶挂靠车辆,田某的日常工作由李某安排并从李某处领取劳动报酬。田某以公司为被申请人,李某为第三人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