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情况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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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情况分析

2007年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在全体发审委委员的辛勤付出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全年共召开发审委会议194次,共审核企业354家。审核通过企业298家,通过率为84.18% ,其中首发的通过率为75%,再融资的通过率为91.41 %。被否决的企业共55家,否决率为15.54%。2007年召开发审委会议次数、审核企业家数,分别比2006年增加106次会议和195家企业,分别增长了120.45%和122.64%。审核企业家数是2004 —2006年三年家数之和。发行监管部撰写了《2007年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情况分析》,现印发各地证监局,供在引导证券服务机构做好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时参考。 2007年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情况分析

为了进一步提高发行审核工作质量,我部结合初审报告和发审委审核意见,对2007年被否决企业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这些被否决企业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分析如下:

一、2007年发审委会议否决企业情况和特点

2007年,发审委共审核企业证券发行申请354家次,未通过的公司共有55家,其中首发38家,再融资17家(公开发行2家,非公开发行15家),否决率为15.54%,比2006年13.84%的否决率略高(详见表1)

2003年12月我会对发审委制度作重大改革以来,2004、2005年的发审委会议否决率均超过30%。一方面体现了我会初审工作和发审委审核的严格性,但从另一方面看,也体现了企业上市成本的提高。随着股权分臵改革的完成和发审委制度在2006年5月的进一步完善,2006年和2007年发审会否决率比2004、2005年大幅度降低,在审核质量逐步提高的基础上审核效率得以进一步提高(详见表2)

200年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的特点如下:

1、从行业来看,38家首发被否决企业主要分布在12个行业。其中电子、机械制造业8家、信息技术业5家、化工制造业5家、电子制造业4家、食品饮料制造业4家、纺织、服装行业3家、医药生物制品2家、金属制品、冶金业2家、交通运输及设备制造业2家、房地产、

燃气、农林牧鱼业各1家。

2、从品种来看,首发被否企业主要为中小企业,再融资被否企业主要集中在非公开发行。2007年共有38一家首发企业被否,占首发企业总数(I56家)的24.36%,其中有37家为发行规模在一亿股以下的中小企业,占发行规模1亿股及以下企业(133家)的27.82%,占首发被否企业的97.37%。首发规模在一亿股以上的企业只有1家被否。在再融资方面,总体否决率为8.59%,其中公司债否决率0,公开发行(含增发、配股、可转债、认股权证、分离债等)的否决率为2.85%,非公开发行的否决率则为12.61%,非公开发行被否家数占再融资申请被否决家数的8 8.24%。

3、从关注问题的角度来看,发审委否决企业审核意见体现了首发申请和再融资申请的不同特点。发审委对被否决企业审核意见中的否决性问题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募集资金运用、财务会计等方面,对企业首发申请的意见,还涉及企业历史沿革有关的主体资格问题和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等方面,而对企业再融资申请还涉及到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再融资方案等方面问题,这充分体现了企业首发申请和再融资申请的不同特点。

二、发审委会议被否决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分析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我们对55家被否企业的发审委主要否决意见进行了分类汇总(详见表3、表4),主要情况如下:

1、独立性问题。独立性问题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对内独立性不够,这是由于改制不彻底造成的,表现为对主要股东的依赖,易出现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问题。二是对外独立性不够,这是由于公司的业务决定的,表现为在技术或业务上对其他公司的依赖。共有I4家企业首发申请因独立性问题被发审委否决,占被否决首发企业的36.84%,共有6家再融资企业申请因独立性问题被发审委否决,占再融资被否决企业的35.29%。

(1)采购、销售等业务系统依赖。如某拟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的采购、销售行为主要依赖于包括股东单位、与实际控制人关系最为密切的单位,尤其是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销售价格明显高于与其他非股东单位的销售价格,发行人对关联股东的采购价格明显低于与其他非关联企业的采购价格,发行人对该等情形既未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完整、准确地信息披露,也未对其合理性做出有依据的充分说明。发行人缺乏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 (2)技术依赖。如某拟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关于知识产权、技术的转让、许可等技术交易安

排显示发行人尚未独立取得或不能完全自主地实施相关技术和知识产权,还有赖于满足与关联方之间达成的商业附加条件。因此发行人相关产品技术(尤其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技术)的取得、使用及实施可能存在限制以及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又如某拟发行人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领域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存在较大依赖,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将持续依赖于集团,独立面对市场能力不够,发行人独立性存在缺陷。

(3)关联交易程序违规、定价不公允等问题。如某再融资上市公司,拟发行人曾与控股股东签订了一个为期15年,收入按“五五”比例分成的合作协议。但后来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合作投资收益分配方式由“五五”分成改为拟发行人每年获得N万元的固定投资收益,期限n年。上述情况表明拟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差,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较大依赖,以上协议的调整使拟发行人处于不利地位,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39条第(二)项规定。

(4)同业竞争问题。如某再融资上市公司,拟发行人曾通过其下属企业收购了某企业42.36%的股份,该项收购完成后拟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构成了严重的同业竞争。本次定向增发发行人既未有效解决已存续两年以上的同业竞争,甚至亦未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存在拟发行人权益被控股股东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39条第(2)款的规定。

(5)资金占用问题。如某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公司频繁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大额资金,发行人欠缺严格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独立性差,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2、持续盈利能力问题。主要针对首发企业。例如某拟发行人目前规模较小,竞争激烈,报告期间平均费率呈下降趋势,综合毛利率较同类企业偏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并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因此判断发行人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强。又如某拟发行人在行业内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且增长幅度不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水平不高,在行业内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发行人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均不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差;同时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将有较大增长,按现有会计估计年新增折旧费约1124万元,考虑到发行人现有的盈利能力(2006年净利润为2000万元左右),发行人的持续

盈利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拟发行人的主体资格问题。主体资格问题为首发企业的审核重点关注问题。共有6家企业首发申请因主体资格问题被发审委否决,占被否决首发企业的15.79%。

(1)报告期内管理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发生重大变化。如某拟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层重要成员(包括拥有核心技术的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发生变化,发行申报材料和招股说明书未披露管理层变动的原因,且拟发行人负责人在发审委会议上陈述显示原管理层在经营理念等方面与主要股东存在冲突。发审委会议认为上市前发生管理层主要成员变化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活动、技术研发及发展战略的实施存在重大影响,公司经营存在重大变化的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如某拟发行人报告期内分别发生两次业务重组,且上述两次业务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大。

(3)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如某拟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第一大股东在报告期发生了变更。

(4)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权和出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如某拟发行人因国有资本转让差价其性质及属性是否可以作为净资产不能确定,因此无法判断其注册资本是否缴足。

4、募集资金运用问题。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及业绩增长主要依赖于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运用是发审委关注度最高的问题。在首发被否决的38家企业中,有16家企业存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问题,占42.11%,在再融资被否企业中更有43.46% ( 8家)存在募集资金运用问题。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如某拟发行人尚未有本次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化的经验,且未能充分披露其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致使发审委会议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存在重大投资风险。又如某拟发行人的产品在国内产销量和竞争地位上并无明显优势,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使发行人新增4-5倍的生产能力,发行人对如何消化新增产能未能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且拟新生产的产品尚未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号,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