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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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坠落的作业。

4.1.2一般高处作业:

4.1.2.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作业。

4.1.2.2企业内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

4.1.3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4.1.3工况高处作业:

在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1.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4.1.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1.3.3在高大釜、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1.3.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分级: 4.2.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4.2.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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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2.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2特殊高处作业:

4.2.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2.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2.2.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2.2.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2.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4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4.3.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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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

4.3.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3.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4.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4.3.6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4.3.7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4.3.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

4.3.20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4高处作业审批

4.4.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4.4.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4.4.3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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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4.4 10m以下的一般高处作业及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4.5 10m以上的一般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4.5.1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相关规定追查责任。

4.5.2该许可证适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4.5.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督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吊装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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