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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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程序 4.1作业分级

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不同分为: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的;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小于等于100t的;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的。 4.2作业要求

4.2.1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4.2.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2894的规定。

4.2.3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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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4.2.4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4.2.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4.2.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4.2.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

核算,不应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2.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4.2.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4.2.10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立即执行;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

b)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

c)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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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停工和休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

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

2)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

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4.2.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

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

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f)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 4.2.12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4.2.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

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

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 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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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临时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临时用电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临时用电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应接临时电源,

(六)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为规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动土作业引发事故的发生,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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