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结制造、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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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扭曲 高度不大于3m的胸墙,不应大于2, 每增加1m递增0.5,且最大不超过3 注 1. 工作直线度通过各横梁中心线测量。

2. 侧面直线度通过两侧隔板中心线测量。

(3)底槛和门媚的长度允许偏差为0-4mm,如底槛不是嵌于其他构件之间,则允许偏差为±4.0mm。

(4)焊接主轨的不锈方钢,止水座板与底板组装时应压合,局部间隙不应大于0.2mm, 且每段长度不超过100mm,累计长度不超过全长的15%。

(5)当止水座板在主轨上时,任一横断面的止水座板与主轨轨面的距离C的偏差不应超过±0.5mm。止水座板中心至轨面中心的距离a的偏差不应超过±2mm。止水座板与主轨轨面的相互关系见图11-3-1。

(6)当止水座板在反轨上时,任一横断面的止水座板与反轨工作面的距离C的偏差不应超过±2mm。止水座板与反轨工作面的相互关系见图11-3-2。

(7)护角如兼作侧轨,其与主轨轨面(或反轨工作面)中心的距离a的偏差(见图11-3-3)不应超过±3mm。

(8)弧门侧止水座板和侧轮导板的中心线曲率半径偏差不应超过±3mm。

(9)锥形支铰基础环与支承环的组合面应平整,其平面度公差,经过加工的不得大于0.5mm。

未经加工的不得大于2mm。锥形支铰见图11-3-4。

(10)分节制造的埋件,应在制造厂进行预组装,组装时,相邻构件组合处的错位:经过加工的不应大于0.5mm;未经加工的不应大于2mm,且应平缓过渡。其余偏差应符合本节中有关规定。检查合格后,应在组合处打上明显的标记、编号。 (二)铸钢件和锻件的质量控制要点

(1)铸件尺寸和筋、壁厚度的允许偏差以及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GBLI352-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及 GB6414-86《铸件尺寸公差》中的有关规定。 (2)铸件应经退火或正火处理。

(3)铸钢轨道不得有裂纹,当有下列缺陷,但经焊补后不影响使用性能者,允许焊补处理:

①承压加工面上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3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10,且在同一横向表面上或每100cm2的面积上不超过一处,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2%。但轨道需经调质、 淬火等热处理的,则凡缺陷位置在和滚轮接触的范围内,均不得焊补。 ②轨道上的少量发裂。

③非承压加工面上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5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

且在每100cm2的面积上不超过1处。

④非加工面上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8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5%。

(4)铸钢滚轮的踏面和轮彀,均不得有裂纹。当有下列缺陷,但经补焊后不影响使用性能者,允许焊补处理:

①滚轮踏面有少量发裂或有孔眼等缺陷,缺陷的单个面积不超过3cm2, 深度不超过轮缘厚度的1/10, 且在同一横向表面上或每100cm2的面积上不超过一处,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2%。但滚轮如需经调质、淬火等热处理的, 其踏面不得焊补。

②滚轮非承压加工面有孔眼等缺陷,缺陷单个面积不超过5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且在每100cm2的面积上不超过一处。

③轮两端有少量发裂或有孔眼等缺陷,缺陷深度不超过轮载宽度的1/15, 长度不超过轮周长的1/8,宽度不超过轮载壁厚的1/3。

④辐板两侧距离板孔边缘20mm以外处有孔眼等缺陷,其直径不超过10mm,深度不超过辐板厚度的1/2。

⑤轴孔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2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10,且在每100cm2的面积上不超过一处。

(5)铸钢滑道夹槽底面与侧面的转角处不得有裂纹和缩松等缺陷。其他部位如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3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3%,且经焊补后不影响使用性能者,允许焊补处理。

(6)铸钢支铰(见图11-3-5)的辐板根部和锥形铰根部转角处,以及承压加工面均不得有裂纹和缩松。当有下列缺陷,但经焊补后不影响使用性能者,允许焊补处理:

①承压加工面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5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10,且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3%。

②轴孔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2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10,且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3%。

③非承压加工面上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5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且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5%。

④非加工面上有孔眼等缺陷,其单个面积不超过8cm2,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且总面积不大于所在面积的5%。

⑤支铰的次要部位出现的裂纹,其深度不超过壁厚的1/10,长度不超过所在部位长度的1/4,且不超过两条。

(7)人字闸门铸钢支、枕座允许焊补的缺陷尺寸应符合7.3.2第(3)条的要求;铸钢底枢顶盖和底枢轴座允许焊补的缺陷尺寸应符合7.3.2第(6)条的要求。

(8)当铸件缺陷范围超过上述的规定时,应经技术、质量检查等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焊补, 并应有焊补措施,焊补后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9)铸件缺陷焊补前,应将缺陷处清除干净,铸件焊补应选用接近该铸件性能的优质焊条。

(10)焊补ZG35和ZG35以下的铸件时,原则上冷焊,但焊补大件或较严重的缺陷时,宜将铸件预热至100~150℃。焊补XG45和XG45以上的铸件或合金铸件时,应将铸件预热至200~250℃上。

(11)铸件焊补后应进行热处理,以消除内应力。

(12)有硬度要求的铸件,焊补后其硬度差不应超过10~20范围。 (13)锻件的锻造应符合QZ/B71-73《锻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14)重要锻件的质量检查应按图纸规定进行。

(15)起重设备和闸门的吊具、轮轴、支铰轴的缺陷不得焊补。 (三)平面闸门制造的质量控制要点

(1)门叶上单个构件制造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23的规定。

表11-3-23 单个构件制造的允许偏差 单位:mm

序号 1 2 3 项目及代号 简图 允许偏差 构件宽度b 构件高度h 腹板间距c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