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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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泉水、寿江沿河绿地建设,布置以步行空间为主的,聚集游憩、娱乐、购物、餐饮等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带状商业街区。

规划南北2处服务区域的特色专业市场。北部市场位于厦蓉高速土桥出入口南侧,土桥大道以南地区,配套三星工业园区的建设。南部市场结合长途客运枢纽,集中在长湖大道以南,附城路周边地区;整治优化滨河农贸市场,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分片布置农贸市场,方便居民就近使用。

第33条 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充分保障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的用地需求,按照市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规划文化娱乐用地17.7公顷,人均用地1.0平方米。

规划传统文化展示交流中心。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东部,南以储能路为界,北至环城北路,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之间地区,结合老城环境整治与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展示中心、博物馆、影剧院等。

现代文化中心包括文化商务区、会展中心、规划展览馆、图书馆、文化综合大楼等,位于新行政商务中心周边,依托新区市民广场、公园,形成集文化演出、展示、休闲、教育为一体的文化中心。

合理配置社区文化设施,在居住社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社区活动中心等,缩小其服务半径,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第34条 体育用地规划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按照城市级、居住区级两级配置。规划体育用地4.7公顷,人均用地0.3平方米。

规划新建城市级体育中心1处,位于神农大道南侧,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之间,颜家路以北地区,包括体育馆、体育场、游泳馆等设施,作为汝城及其周边地区举办大型赛事的主要场馆。

用地条件较为紧张的老城区,结合城郊中学新建,规划1处片区级体育设施和体育公园,位于九龙大道东侧,桂枝路南面。

健全社区体育设施,结合广场、街头绿地布置健身设施。在不干扰日常教学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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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内体育场地节假日均应对外开放。

第35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推动医疗资源的均衡分布,构筑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3.6公顷,人均用地0.8平方米。

建设县级综合医院,配套居住区级的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的综合卫生医疗体系。

规划在保留利用现有医疗设施基础上,重点完善汝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中医院在原址改扩建,注重环境建设及停车等配套设施,并在神农大道北侧,九龙大道东侧新增1处分部;新建2所医院,分别位于桂枝街与周家路交叉口东侧和土桥园区内永安路与富康路交叉口西面。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完善卫生服务网络。

第36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

优化、调整教育科研用地布局,结合未来产业园区的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培训。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8.0公顷,人均用地0.4平方米。

规划结合老城区改造,将县教师培训学校和县党委党校搬迁至长安路西侧,神农大道以北,占地面积共5.99公顷。

老城区的中小学校随规划用地进行相应调整,有条件可适当增加用地;新区的中小学校应与新区建设同步,在总体规划后的分区规划阶段进一步完善。

规划在周家路与吉祥路交叉口东北部,环城东路以西预留教育科研用地,为今后引进大专院校,发展职教培训基地的储备用地。

第37条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现状云头福利中心及周边用地已规划为公园,规划在汝城大道与园林路交叉口附近新建福利中心、中心敬老院、光荣院三位一体的民政服务设施。占地1.8公顷,人均用地0.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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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居住用地规划与住房保障

第38条 发展目标与规模

发展具有山、水、城丰富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完善的中心城市服务功能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居住区。

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力争新建居住区多层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高层容积率不大于3,建筑密度不大于25%。降低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加大绿地率。 规划2030年,汝城中心城区居住用地为587.8公顷,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32.7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

第39条 规划策略

(1)总体策略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建立供求平衡的土地供给机制;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突出“以人为本”,营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与其他用地的关系 (2)老城及周边地区

指环城西路以东、云头路以南、滨河东路两侧、津江与东泉水两侧周边区域。适当疏解居住密度,加大旧区和棚户区的改建与整治力度,适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护具有历史特色的街区。

(3)城东地区以及城市南部地区

城东地区指九龙大道以东,新建东路南部,储能路周边区域,规划结合西侧的老城区更新改造,提供保障性住房,突出人文特色,与历史风貌区相协调。

城市南部地区指长湖大道南部区域,结合地形特征进行开发,山前适当降低开发强度。临近城市门户地区和主要交通干道地段,鼓励综合开发,适当提高开发强度。 (4)新城地区

提供多种居住模式选择,建设规模合理配套设施完善的新型居住社区,要避免超大型居住社区对城市空间的不合理分隔,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或“城中村”现象,保证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居住氛围。 (5)土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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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路南段与永安路交叉口周边居住用地结合东西两侧的山水景观,规划少量的低密度居住区;沿土桥大道和永安路,结合产业布局进行配套开发。

第40条 居住用地分类

中心城区规划居住用地以二类为主,在沿山体和水体等环境优美地区适量安排一类居住用地。其中,一类居住用地33.2公顷,二类居住用地517.8公顷。

住宅建设分为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两种类型。其中,低层住宅为2-3层住宅,多层为4-6层住宅。低层住宅的人口密度为200—280人/公顷,容积率为0.4-0.7。多层住宅的人口密度为280—420人/公顷,容积率为0.7-1.5。

第41条 规划布局

(1)片区指引

将中心城区居住用地划分为8个居住区,其中北部城区3个居住区、新城区3个居住片区、土桥园区和城南工业区分别设产业配套居住区。不同片区根据各自不同的区位条件、功能特点,制定不同的开发密度、开发容量。(见附表3) (2)中小学布局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的布局调整,建设标准化学校,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适应城市建设速度和规模,新建和扩建一批普通中小学,对现有中小学进行扩容提质。

第42条 保障性住房与用地规划

规划保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经济适用房布局根据区域平衡、散点布局的原则,可在各区都有适量建设,但重点建设地区是在横江居住区和城南居住区。

廉租房是由政府提供的完全保障住房,不宜成片建设,可结合经济适用住房及现有存量住房中划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在中心城区均衡布置。(见附表3)

第43条 城中村与棚户区改造

(1)城中村改造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通盘规划、分期实施进行改造。

11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吉祥居住区改造主要采取就地改造安置的方式。改善居住质量和环境,保障一定水平的配套服务设施。

位于社区以上级别城市中心区,城市重要景观区域附近或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周边300米核心影响范围内的城中村,以及其它现状居住环境较差、市场开发潜力较大的城中村,应当实施整体改造。

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城中村,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城市规划要求实施局部改造,对村内的其它用地开展综合整治,在整体上改善居住环境。

老城历史保护与建设协调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应积极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改善等工作,促进其与周边城市地区的协调,并控制城中村向外的进一步蔓延。 (2)棚户区改造

改造范围包括规划城市建成区内,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设施不配套、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的集中连片平房区、简易楼以及因规划需要拆除的现状楼。

新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既要符合国家现行住房套型面积规定及比例要求,又要考虑棚户区居民实际,新建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为45-70平方米。

新建小区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筑规范,按标准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按规划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保标准,建筑节能达到50%以上,绿地率达到30%以上。

第四节 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第44条 工业用地规划

工业用地布局于城市下风向和下侧风向,远离水源地,减少环境影响;靠近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和城市出入口,交通条件便利,有利于与整县域的产业发展紧密联系;推动零散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

规划工业用地109.0公顷,人均用地6.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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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条 工业园区布局

支撑汝城发展的产业用地在整个县域内统筹考虑。规划南北两个工业园区,北部工业集中布置在位于厦蓉高速出入口附近的土桥片区,北至天柱山路,南抵黎明路,西到厦蓉高速出入口,东接永安路。南部工业集中布置在三星工业园区。

土桥产业园区近期以镇区为建设依托,作为新型产业基地,充分利用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链,主要引进和安排电器加工、服装制造、生物医药等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一类工业,作为汝城未来新的产业增长点。禁止发展三类工业,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

另在汝城县城南10公里外的三星镇,结合省级开发区建设,布置1处工业园区。三星工业园依托南部钨矿、铁矿园区,已形成以矿产加工业、少量高科技产业为先导的工业园区。规划通过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最终将打造以矿产加工、精细化工、高科技为主,特钢铸造和轻工、食品加工和电子加工为辅的生态、环保、节能综合工业园。

第46条 仓储用地布局

规划仓储用地70.1公顷,人均用地3.9平方米。

中心城区规划建设2个物流园区:汝城综合物流园、城南物流园。其中,综合物流园位于土桥片区,香垣路与土桥大道交叉口西北部,大力发展成为跨省际的区域服务性物流园区;城南物流园位于长湖大道南部,九龙大道以东,结合公路枢纽和仓储用地,主要为县域服务。

城区内部的危险品仓库要逐步向城市外围搬迁,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工作,制定安全措

施,确保城市安全。

第五节 综合交通系统规划

第47条 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目标

构建安全、绿色、便捷、集约的新县城综合交通体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主导”,创建以绿色交通系统为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提升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的出行比例,减少对小汽车的依赖,实现低能耗、低污染、低土地占用、高效率、高服务品质、有利于社会公平,成为绿色交通发展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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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条 主要交通发展策略

(1)可达主导

以活动的可达性的提高作为交通规划的核心,全面落实县城交通安全便捷的总体目标。 (2)慢行优先

保障行人安全性,提高慢行环境质量。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绿色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汝城城市、社会、交通的和谐发展。 (3)分区限速

县城核心区范围设置为交通安宁区,以行人安全为主导,适当限制机动车交通速度。将县城出入口区设置为过渡区,以空间分离和机非隔离为手段,实现机动车车速由快到慢的过渡。 (4)空间协调

优化协调道路空间资源,统筹道路与周围建筑之间的关系,营造多样性的、开放的道路活动空间,体现集约、绿色交通的总体目标。

第六节 对外交通规划

第49条 县城对外出入口

县城对外交通分成两个层次:与外围大、中城市联系,与周边乡镇联系。共设有 11个县城出入口。

2个衔接高速公路:厦蓉高速土桥出入口、深湘高速邓家出入口。

4个衔接干线公路:国道106线南口、国道106线北口、省道324线西口、省道324线北口。

5个衔接周围乡镇:三星工业园区(2个)、土桥东(1个)、附城西(2个)。

第50条 国省道调整方案

国道G106线汝城中心城区段衔接:规划调整至城市建设用地外缘,北起土桥大道,经北岭郊野公园东缘水口路,至土桥组团南侧,与足田路相接,直至远离主城区,继续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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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延伸,为城市向东发展留出空间,并南接高乾路后再回到106国道原线。

省道S324线衔接:规划将S324汝城中心城区段改造为城区主组团与土桥组团间的交通性干道。新S324在城区西侧接云头路后,与汝城大道并线,并由北岭郊野公园北侧接土桥物流园区土桥大道,利用物流园西侧经口路和北侧天柱山路绕行,跨过夏蓉高速接S324原线。

第51条 一般公路规划

在城区西侧由S324线向南规划一条通往南部三星工业园区的公路,使主城区与三星工业园区的公路联系由原来的一条(106国道)增加至两条;改造现有通往青龙寨公路,由土桥大道向东延伸,接原有线路。

第七节 城市道路网规划

第52条 道路网功能布局规划

规划汝城中心城区干路网总长度是132.25公里,干路网密度是7.42 公里/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道路根据承担交通量的大小和服务层级的不同,将城市干道分为主干路和次干

路两类,并按照功能进一步详细划分为公路、综合干路、交通干路、居住区干路、工业区干路、滨河路、次干路、步行专用路8种类型。 (1)公路

主要承担通过性及进出县城的交通功能,确保机动车交通的畅通和快速,县城承担这种功能的道路有G106和S324线。 (2)综合性干路

组织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民活动场所、城市核心功能联系为主,以服务城区居民活动和公共交通走廊为主,兼顾城市机动车交通服务,需要平衡机动车与慢行交通之间的关系,机非之间应保证一定分离。县城承担综合干路功能的是汝城大道、神农大道和土桥大道。

(3)交通性干路

主要承担城市居民出行的集散,以及城区与外围、城区各组团间的交通联系,发挥县城路网主骨架的作用,需要在保证机动车通行能力的同时,兼顾慢行交通的需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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