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林业局党组工作规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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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代表市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林业用地使用规划;指导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及其它各项改革。

(二)组织、指导国土绿化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种草、天然林保护等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流域森林生态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除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负责陆生濒危物种及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报批。

(四)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管理及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食用菌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与管理;对包括木竹生产加工、林产化工、木片生产、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药材、花卉、陆生野生动植物种、养、加工业在内的林产业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市级国有林的经营管理;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和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五)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和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评估与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森林资源评估确认和转让的审核和审批;组织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及批准后的实施监督;依法监督凭证采伐(狩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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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加工木竹及陆生野生植物;珍贵树种采伐许可证发放审核;负责林地、林木权属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

(六)管理市级林业各项资金,监督全市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林业基本建设,审核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指导全市林业统计工作;监管市级国有林业资产和全市国有森林资源性资产,行使国有林场国有资产(含国有森林资源及其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

(七)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审批。

(八)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科技示范工作,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管理本行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植物新品种保护和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外事、外经、外贸、引智、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教育、宣传工作和林业队伍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及林业基层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监管林业行业安全工作。

(十)受市政府委托,协助管理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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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长、副局长及科室工作职责

(一)市林业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市林业局全面工作,向市政府负责。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二)局长召集和主持市林业局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市林业局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市林业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

(三)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任务,按分管的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协调市林业局工作中的专门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局长外期间,局长委托一位副局长主持市林业局日常工作。

(五)各科室在市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各科室要着眼林业局工作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的工作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要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要扎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各科室之间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应主动协调,加强协调,共同研究解决。

各科室要定期向市林业局和局长、分管副局长报告工作。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当好领导参谋。

三、市林业局会议制度

(一)市林业局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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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与议题有关的科室或市属林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派驻纪检监察室主任固定列席。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主要任务是:

1、贯彻市委、市府和林业厅的重要指示、决定; 2、讨论、研究、决定林业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安排林业资金使用;

4、讨论决定各科室、各县(市、区)林业局和下属单位请示市林业局的重要事项;

5、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开并主持,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要任务是通报情况,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林业局工作中的专门问题。与议题有关的科室或市属林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局长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三)专题会议。局长、副局长按工作分工或受局长委托召开专题会议,必要时,可委托科室负责人主持召开,每个部门每年最多召开1-2次。由各县(市、区)林业局、市属林业单位相应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对应业务科(股)室的负责人出席。

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分析前一阶段林业经济运行情况。讨论部署下阶段工作,研究林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全市林业局长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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