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章节课后练习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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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存在如下法律关系:一是高某与商贸公司的委托创作的合同关系;二是高某与商贸公司关于广告语著作权归属的法律关系;三是高某与商贸公司关于广告语使用的法律关系。 (3)本案争议的广告语的著作权应当属于高某所有。但商贸公司有权在企业广告范围内免费使用该广告语。 首先,商贸公司以征集启事的方式委托他人创作,在报刊上提出了所需征集广告语的具体要求及奖励办法,高某根据要求创作应征,其广告语被录用,两者之间形成委托创作的合同关系。由于商贸公司在征集启事中对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未作明确约定。而企业在事后的公告中明确著作权归属于单方意思表示没有为高某接受,故不能成为合同内容。依照《著作权法》第17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著作权应属于受托人高某所有。 其次,商贸公司在企业广告范围内使用该广告语不构成对高某著作权的侵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按照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商贸公司征集广告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运用广告宣传企业形象,扩大企业影响,高某为商贸公司“量身定做”了该广告语,其目的也是为了商贸公司的使用,商贸公司向高某支付了一定报酬,因此商贸公司享有在广告业务范围内使用该广告语的权利,并不构成对高某著作权的侵权,高某要求侵权损害赔偿的请求不能成立。 1独创性是构成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最重要的条件。顾名思义,它是指一作品是由其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独立创作是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独到的技能、技巧独立完成作品的智力活动。 (1)独创性并不要求具有排他性,故多人完成相同或类似的作品,只要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便都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故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只是举证证明侵害人的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相似或相同是不够的,不能就此认定侵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两个不同的主体完全有可能创作完成基本相同的作品,如多个学生面对同一物体写生就会产生这样的效果。因此,权利人不但要证明两个作品的相同或者相似,还应当证明侵害人的作品是在抄袭权利人作品的基础上完成的。但是要求权利人履行这种举证责任显然过于苛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为了减轻权利人的举证责任,实质上采用的是“实质相似性加接触”,即只要权利人证明侵害人有机会接触原告作品,同时侵害人完成的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相同或者近似,法律就推定认为侵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 (2)独立创作并不排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作品的参考、引用和借鉴。为了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者情感而使用史料、科学领域内公认的结论等资料并不影响独创性。作品的独创性不仅指其思想内容,也指表现形式的独创性。运用同一题材,反映相同的思想,只要表现形式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各个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均享有著作权。 (3)唯一的表达形式不具备“独创性”。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创作者的思想表达的个性,如果某一种思想的表达只有唯一的形式,创作者的思想和人格个性便无法表现出来,自然就没有独创性。 (4)美国在多个案例确认了“三步侵权认定法”,用来确定判断一个作品是否侵犯另一个作品的著作权,从另一个角度判断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当然一个作品中某部分有独创性,仍有可能其他部分构成对别人作品的侵权。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将被控作品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比对,将其中共同存在的、不受保护的思想及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过滤出去; 第二步,将被控作品和比对作品各自的剩余部分进行对比,考察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实质上的相似性。 第三步,如果具有实质相似,则通过调查被控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机会在创作过程中“接触”过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以确认是否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法学》第四章 著作权的主体(含答案及解析) [大] [中] [小] 名词解释题: 1作者与著作权人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 A红旗中学B工艺美术院 C李某D三方共有 (二)多项选择题 1职业作家甲是某市作协成员,于1998年完成职务作品中篇纪实报告文学。关于该作品的使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著作权由甲享有,作协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 B两年内,未经作协同意,甲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作协相同的方式使用 C两年后,甲可以自由许可第三人使用 D两年后,作协可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2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作品中,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首次发表后50年的有()。 A合作作品 B公民创作的摄影作品 C电影作品 D法人或者非法人作品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画家吴忠经常即兴作画,赠送好友谢某,几年后谢某已收藏吴忠画30多幅。谢某从中选出25幅,以《吴忠画册》为名出版了署名吴忠的25幅画,吴忠得知后十分气愤,认为谢某及出版社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依照法律,谢某侵犯了()。 A吴忠所赠画的财产所有权 B吴忠对赠画的发表权 C吴忠对赠画的展览权 D吴忠的姓名权、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2某局秘书小李,接受领导任务,按局领导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定稿、上报的本单位工作报告,依著作权法是()。 A法人单位作品B委托作品 C职务作品D个人作品 简答题 1简述国内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法律待遇上的差异。 案例分析题 1《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S发现后,认为《饭后茶余》报及《休闲》杂志未经其同意,翻译并使用了其作品,也未向S支付报酬,遂诉至中国法院。《饭后茶余》报辩称,《饭后茶余》报转载《休闲》杂志上的译文属于法定许可范围,只要向供稿人支付报酬即可,无须向S付酬。《休闲》杂志社辩称,S散文首先发表于国外,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且《休闲》杂志在译文上已署名S,尊重了作者人身权,杂志社只需向译者L付款即可。 (1)《饭后茶余》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2)《休闲》的抗辩能否成立?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作者”与“著作权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除了作者可以成为著作权人外,其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成为著作权人。因此著作权人有原始著作权人与继受著作权人之分。著作权属于作者的情形就是原始著作权人,而继受著作权人则指非因自己的创作,而是基于其他法律事实而获得著作权的人。由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同作者身份有密切的联系,因此继受著作权人不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而且著作权的各项财产权利可能分别被让与不同的人。继受著作权的原因有继承、赠与、遗赠、受让等。另外无人继承、无人继受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由国家享有。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得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一)单项选择题 1C。《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本题中,虽然红旗中学与工艺美术院约定校徽的著作权归红旗学校所有,但这只在二者之间有效,它的前提条件是工艺美术院对校徽的设计享有所有权。但实际上,工艺美术院由于自己设计人员不尽如人意,所以又委托李某设计,但二者之间却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该校徽的著作权应属李某所有。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2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 BCD。掌握《著作权法》第21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尤其是根据第3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此处的电影作品、摄影作品的主体可以是公民创作的,也包括法人创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