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8b14221192e45361066f59f

会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集中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停车场排水

元和停车场位于4号线线路北端元和街道莫阳村,属于相城区用地范围,主要承担本线配属车辆的停放、列车技术检查和洗刷清扫等日常维修和保养任务。排放的污水主要为检修含油污水、洗车污水及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检修含油污水及洗车污水系生产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设计采取中和、沉淀、隔油、气浮、过滤等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主要为COD、BOD5、氨氮等,设计文件中新建SBR污水处理站1座对停车场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天鹅荡停车场排放的污水主要为检修含油污水、洗车污水及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检修含油污水及洗车污水系生产污水,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等。设计检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洗车污水经洗车设备配套的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吴中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④地下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地下车站、隧道明挖顺做施工、钻爆法施工和竖井施工都需要进行人工排水,引起地下水流场局部变化,污染地下水。此外,明挖顺做施工形成20~30m的临空面叠加地下水漏失影响,引发地面沉降,对两侧局部范围道路、建筑物基础安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施工中为提高土体的防渗性能和增强土体的强度所进行的化学灌浆,可能引起局部地下水的

化学污染;施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浆以及施工机械漏油等,将可能影响局部地下水水质。

工程建成运营后,将改变局部区域地下水水文条件,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会有潜在的长期影响。主要的可能影响为:①由于隧道的阻隔使浅层地下水渗径延长,改变地下水的径流条件,可能使上游局部范围迎水面壅高,下游背水面局部水位下降。

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规范进行防水、止水,不会造成地下水的大量漏失;对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各类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或地表水体,不会形成对地下水的大范围污染影响。 2.2.5 电磁污染源

本次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是列车运行产生的电磁辐射对地面段、停车场附近居民收看电视的影响; 主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沿线现状测得采用天线接收频道频率均大于100MHz,地铁列车运行产生的辐射干扰影响贡献量很小,不会对电视信号的接收产生明显影响;本工程新建地上室内主变,类比上海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伸“灵石路主变电所”,类比监测结果表明主变围墙外工频电场垂直分量最大值为0.9V/m,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0.27μT,基本与一般地区背景值相当,远小于HJ/T24-1998《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推荐的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2.2.6 固体废物

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车站乘客和职工生活垃圾;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机械加工和维修作业固体废物、少量废旧蓄电池,段内职工生活办公

垃圾及列车乘客丢弃在列车上的少量生活垃圾等。

各站、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等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后,统一交由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机械加工和维修作业固体废物由段内清扫回收利用,不能回用则交由废品收购站,电力动车使用后废弃的少量蓄电池由生产厂家定期(每年1~2次)运回厂家处置。地铁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很小。

3. 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吴中区及吴江市。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但涉及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太湖风景名胜区石湖景区及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等。

4.专题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1 声环境影响评价

(1)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本工程全线为地下线路,声环境敏感点主要位于车站风亭、冷却塔周边。现状声环境敏感点主要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及人群社会生活噪声影响,现状声环境质量一般。

(2)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

报告书认为,施工土方阶段,昼间距施工场界60m、夜间350m范围外施工噪声可达标;基础阶段,昼间距施工场界30m范围外施工噪声可达

标,夜间应禁止打桩;结构阶段,昼间距施工场界150m、夜间350m范围外施工噪声可达标。施工场地距周围敏感点较近,施工场界噪声难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

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噪声大的施工机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一侧布置;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高噪声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有特殊需要的,应向有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高考期间及之前15日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还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对受车站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3处敏感点施工场界设置临时的3~4m高的声屏障。

②运营期

非空调期(不开启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2、1类区噪声达标防护距离分别为20m、38m、71m;空调期如采用常规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2、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48m、90m、170m;如采用低噪声冷却塔风亭区周围4、2、1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24m、45m、85m。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方案 1)合理选择设备及类型

在满足工程通风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声学性能优良的风机;选择低噪声或超低噪声型冷却塔;根据噪声防护距离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点,并使风口背向敏感点。充分利用车站设备、出入口及管理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的屏障作用,将其设置在敏感建筑物与风亭或冷却塔之间。

2)城市规划及建筑物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