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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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开发区,规划部门应根据噪声防护距离,限制在轨道交通噪声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点,否则应按《噪声法》规定提高其建筑隔声要求,使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科学规划建筑物的布局,临噪声源的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噪声敏感建筑。

3)敏感点噪声治理工程

对不满足15m环保控制距离要求的风亭、冷却塔调整选址或搬迁敏感建筑;对超标敏感建筑设置建议对超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或风亭措施。 4.2 振动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沿线的振动主要是由城市道路交通及社会生活引起的。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工程沿线敏感点环境振动VLz10值昼夜均能满足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之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部分文物及控保建筑现状结构响应超过标准要求。 4.2.1 振动环境影响预测

工程后,沿线环境部分敏感点环境振动预测值VLz10超过标准要求,部分文物及控保建筑预测结构响应超过相应标准要求,工程地下段正上方至外轨中心线10m范围内的部分敏感建筑物室内二次结构噪声超过标准限值。

4.2.2 振动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在环境振动背景值较高的时段内(7:00~12:00,14:00~22:00)进行高振动作业,限制夜间进行有强振动污染严重的施工作业,并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和

环保部门应做好宣传工作,使人们在心理上有所准备,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本工程需对沿线VLzmax值超标或二次结构噪声超标的标敏感点采取设置GJ-Ⅲ型轨道减振器扣件和钢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等措施。

为了对沿线用地进行合理规划,预防轨道交通运营期的振动污染,临近线路振动源的第一排建筑宜规划为商业、办公用房等非振动敏感建筑。

4.3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4.3.1 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主变电站周围无敏感点。 4.3.2 环境影响分析

新建赵家条主变采用地上方式建设,根据类比分析,其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均很低,符合HJ453-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中推荐的工频电场 4kV/m,工频磁场 0.1mT的限值要求。 4.3.3 治理措施及建议

本工程新建顾家荡主变电站建于地面,其产生的工频电、磁场虽然远未超过标准,初步选址周围没有敏感建筑,选址可行,但考虑居民的心里承受能力,如最终选址有变动,在确定施工位置时应尽可能远离敏感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和密集居民区等), 以尽量降低对这些重点敏感目标的影响, 减轻人们的担忧。确定施工位置时注意保持变电站围墙距敏感点距离大于20m。

变电所设备的选择和订货应符合国家现行电力电器产品标准的规定,

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运行检修方便,同时要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应将环境保护要求写进合同条款。在安装和维护高压设备时,要保证带电设备具有良好的接地和工作接地;对电力线路的绝缘子要求表面保持清洁和不积污;金属构件间保持良好的连接,防止和避免间隙性火花放电,以降低无线电噪声电平。 4.4 水环境影响评价

①现状质量和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场区内各类地表水体密布、河港交叉、湖荡众多、水流串通。主要的河流有:黄埭塘、朝阳河、沈思港西塘河、无名河、及东太湖支流等。

本工程将以隧道形式(盾构法施工)下穿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天鹅荡车场也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内。根据《苏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9年度)》,目前太湖总体水质基本达到水域功能类别II类水要求,但反映富营养化程度的总氮和总磷指标存在超过II类水质标准现象。

②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报告书认为,施工期只要加强环境管理,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分类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会对沿线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

运营期天鹅荡车场检修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洗车污水经洗车设备配套的中和-沉淀-过滤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各车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吴中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边水环境不会形成污染。

松陵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隔油、气浮、过滤等工艺处理后会同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附近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不会形成污染。

元和停车场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隔油、气浮、过滤等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其它生活污水经SBR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所有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进入附近水体。待远期条件成熟后,停车场污水可集中排入市政管网,进入相城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工程建成后各车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分别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水质满足GB8978-1996之三级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以隧道形式(盾构法)穿越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保护范围内无排污口设置。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程建设不会对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产生直接影响。 4.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5.1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本工程地下线路工程主要占据大半潜水含水层空间和部分微承压含水层空间,部分线路区域会占据承压含水层的含水空间。4号线与已建线路之间的交汇点对地下水径流的阻碍作用会明显的增强,封闭或狭窄区域的形成会加重对该地区地下水径流及排泄的影响,导致地下水在一定范围内水位壅高,但其壅高值较小,一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位造成明显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