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上课重点笔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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匙),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等。这些乃是实施该项犯罪行为的必要条件。根据必要条件联系的特点,凡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人,可排除在调查范围之外。

能列出的必要条件越多,被排除的嫌疑人就越多,侦查范围就缩得越小,破案的成功率就越高。

当然,若列出的必要条件是假的,也可能使侦查工作走入歧途(如先配了办公室钥匙,带懂电脑的 ,是否二人作案。为非,又可排除)。 2003.3.11晚,某办公室电脑被盗案; 某水电站爆炸案。

案例分析(先描述案情,学生分析判断)

开放不久,台胞姚某省亲,赠物品及5000美金给二哥二嫂(70余岁)。二嫂藏在床边木柜里。某晚, 趁二嫂一人在家之机,杀了人,劫了美金。 “这时一起抢劫杀人案件”(性质判断)用柴刀撬开后门进入室内,后门边有一泉水井,如不熟悉周围环境,夜间路过可能会掉进井里。当晚阴雨天,伸手不见五指。“案犯十分熟悉现场情况”(性质判断)同时推断“或者是死者自家人作案,或者是自家人勾结他人作案”(选言判断)勘查室内现场发现,案犯袭击目标相当准确,之撬开大木柜,其他任何地方任何东西也没有翻动和破坏。看来,案犯不仅熟悉现场情况,而且中的美金之存放的具体位置。很快,侦查员形成了这样一个判断:“只有死者自家人才可能作案”(假言判断)。于是,侦查工作始终围绕这一家人展开,案犯正是其侄媳何某。

庭审案例

某犯罪嫌疑人,偷了大量贴花存款及照相机,收音机等。在法庭上,说照相机是他五年前从旧货店买来,没什么特征,一直用其拍照。而证人(失主)说是三星期前被盗,照相机内侧有一红漆。有一暗钮,不熟悉的人找不到这个按钮,打不开照相机。

审判长:被告,你把这架照相机打开。

被告:审判长,假如我把它打开,那就证明照相机是我的,是吗?

审判长:不对!打开了,并不证明它一定是你的;而不能打开,那就证明一定不是你的!

被告摆弄照相机五分钟,打不开,神色慌张,不得不承认盗窃相机的犯罪事实。 打开照相机是证明相机主人必要条件,被告将其混淆为充分条件,审判长发现了罪犯混淆条件关系的逻辑错误,及时纠正,使审判得以顺利进行,并最终取胜。

思考: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是充分条件判断还是必要条件判断? “如果?那么”,而不能是“只有?才能“。 充分条件

一、推理的特征与作用:

l人们获取关于事物的知识,不外三种途径。一是亲自实践,从中直接获取知识,称“亲知”;二是从看书、耳

闻中获取知识,称为“闻知”;三是按照一定的逻辑规律、规则,从已有的知识中推出新的知识,称为“推 知”。

l每个人不可能也不要事事亲知,推知是间接地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 l从已有判断推出新判断的思维形式,就是推理。

例如:“货比三家不上当” 我认为强调了推理在投资中的重要性:

货比三家(已知判断)→决定投资意向(新判断)→不上当 l三家的货:已知判断

比: 分析、推理

不上当: 新判断之后的结果 二、推理的组成和逻辑形式:

l组成:前提、结论两部分。前提是已知的判断,是推理的根据或理由。结论是推出的新判断,是推理的结

果。一个推理有一个前提的,也有几个前提的,前提、结论间的关系称为推出或推导关系。

l任何一个推理都是由前提和结论构成的。但是,推理的前提不是任意的一些判断的“凑合”,而必须是一

些有逻辑联系的判断的有机结合,其逻辑标志就是——“所以”。这也就是所谓的“有意义”。

l任何具体的推理都可以形成为一个抽象的公式,就是该推理的逻辑形式。

第三节 关系推理

l关系推理是指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判断,并根据关系的逻辑特性进行的推理。 例:

李某与张某是同乡; 李某是湖南人;

所以张某也是湖南人。 l可从不同角度分类:

l根据前提是否全部是关系判断:纯粹关系推理、混合关系推理;

l再根据前提数量,直接关系推理(1个)、间接关系推理(2个以上) 一、纯粹关系推理: l前提、结论均为关系判断的推理 1、直接关系推理: 2、间接关系推理:

1、直接关系推理: l以一个关系判断为前提而推出结论的推理。它是根据对称性关系进行的推理。 (1)对称关系推理:

例: 张是李在刑侦队的搭档, 所以,李也是张在刑侦队的搭档。“搭档”是对称关系。

公式: aRb ∴ bRa R表对称关系

(2)反对称关系推理: 例: 老刘是小刘的监护人, 所以,小刘不

是老刘的监护人。

“监护是反对称关系”, 公式: aRb ∴-(bRa)

l注意:不能根据非对称关系进行推理。如,甲“殴打”乙

2、间接关系推理:(一种三段论,只适用传递关系) l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关系判断为前提而推出结论的推

理,它是根据传递性关系进行的推理。

(1)、传递关系推理: 例:甲得赃物多于乙, 乙得赃物多于丙, 所以,甲得赃物多于丙。这里“ 多于”是传递关系。 公式: aRb bRc 所以,aRc

(2)反传递关系推理: 例:甲比乙刑期多两年, 乙比丙刑期多两年, 所以,甲的刑期决不会比丙刑 期多两年。 公式:aRb bRc

所以,-(aRc)

注意: 非传递关系不能进行推理(即:此推理只能在传递关系中进行),因其不具有逻辑的必然性。

例: 甲犯认识乙犯 乙犯认识丙犯(认识、教唆是非传递关系) 所以,甲犯一定认识丙 犯

二、混合关系推理: l指前提既有关系判断又有性质判断的推理。(两种不同判断类型的混合)

l例: 重金属比水重(关系判断) 铜是重金属 (性质判断)

所以,铜比水重。 (关系判断)

l它与三段论有诸多相似之处,又称混合关系三段论。

规则:1. 中项概念在前提中至少要周延一次; 2.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3.前提中的性质判断应当是肯定的;

4.如果前提中的关系判断是肯定的,则结论中的关系判断也应当是肯定的;如果前提中的关系判断是否

定的,则结论中的关系判断也应当是否定的;

5.如果关系R不是对称的,则在前提中作为关系者前项(或后项)的概念,在结论中也应当作为关系者

前项(或后项)。 l违反这些规则的混合关系推理是无效的。

l例:法律惩罚一切故意犯罪的行为;(肯定)(“惩罚”关系不是对称的) 他的行为不是故意犯罪行为,(1、违反3:否定)

所以,他的行为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2、违反规则4:前提肯定,结

论却否定)

3、违反规则5:前提中的关系判断不是对称的,但结论中关系者前项,后项位置被颠倒了

四名同寝室同学,谁最晚回到寝室? A:我回来的时候,C还没有睡;

B:我回来的时候,见D已睡了,于是我也睡了; C:我进门的时候,B正在铺床,准备睡觉

D:我一上床就睡着了,谁最后回来我不知道。 l推理: 1 .A比C晚 2. B比D晚 3. C比B晚

所以,一定是A最晚回到寝室。

前三种均上是以简单判断为前提的推理,此后是以复合判断为前提,并根据复合判断逻辑特性进行的推理。

第三节 联言推理

联言推理是根据联言判断的逻辑特性(即:各肢判断都真,联言判断才真)进行的推理。 l形式;分解 式,合成式。 l 一、分解式:

l 前提是联言判断,结论为其肢判断。

l 公式: P ∧ q(合取) 或 p ∧ q 所以q(或p) p

∴ q

例: 他不但会唱歌,而且会 跳舞;(联言判断) 他会唱歌

所以,他还会跳舞 (肢判断之一) 二、合成式:

l结论是联言判断,前提为其肢判断。 p q

∴ p ∧ q 他会唱歌

他会跳舞 (肢判断)

∴ 他不但会唱歌,而且会跳舞;(联言判断) 贪污是故意犯罪; 抢劫是故意犯罪;

所以,贪污和抢劫都是故意犯罪

以暴力、胁迫或用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是抢劫罪 (联言判断?)

所以,以暴力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肢判断)

第四节 选言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