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建设规范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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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为公安机关无正当理由对依法提出的复议申

请拒绝受理或不予答复的;

6、认为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超过法定申诉

期限)或检验鉴定结论违背事实或违反法律规定的;

7、认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刑讯逼供、徇私舞弊及其它违法失职行为的。

8、其它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第七条 接待民警应警容严整,态度和蔼,举止文明,挂牌

上岗,并不得有以下行为: 1、冷、横、硬、推等粗暴行为;

2、在接待场所以外的地方私下接待信访人; 3、接受信访人的馈赠、宴请和其他消费; 4、委托信访人办理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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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注:如图片不能显示,请打印该页后查看) 《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岗位工作职责》宣传板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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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门头标识、大门标牌、警务公示牌说明 (1)门头标识说明

书写有“公安信访”,字体为文鼎CS大黑,字体上下各有一道白边,公安与信访之间为警徽,门头标牌的长度和宽度根据门面情况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比例设计; (2)门左侧标牌说明

标牌应竖挂在大门左侧,内容为“﹡﹡省(市、区、县)公安厅(局、分局)人民来访接待室”,标牌为警蓝色底白字,字体为文鼎CS大黑,标牌宽度为35厘米,长度为2米; (3)警务公示牌说明

公示牌应竖挂大门右侧,内容为:群众来访接待时间、领导接访日时间、接访领导姓名、接访领导职务、监督电话。其中接访领导姓名、接访领导职务栏为插卡式,可根据领导接访排班情况随时更换;公示牌为蓝色底,白色宋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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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注:如图片不能显示,请打印该页后查看) 门头标识、大门左侧标牌、警务公示牌样式及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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