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11个专项预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应急救援预案(11个专项预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ac3cbb4d0d233d4b14e6996

4、报告制度与现场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 中毒的症状与现场处置措施

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食物中毒的特点:

4.2.1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4.2.2发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种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4.2.3细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多雨及暖湿的季节。

4.3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3.1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湛江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毒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

4.3.2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4.3.3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戴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九、船舶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作业的船舶多、渔船多,作业时间较长以及施工区域有渔船,作业的船舶有本单位打桩船组及配合施工船舶,外单位作业船舶,相互间交叉航行频繁。若相关方联系、沟通、避让失误,易发生船舶交通碰撞事故,以至人员伤亡和重大船舶、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衍生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必须加强各船舶间的联系沟通、避让,严格遵守海上航行避撞规则,避免船舶交通事故事故的发生。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预防为主,相互沟通、避让的基本原则; 2.1.2整合外部资源,减少事故损失的基本原则; 2.1.3控制衍生事故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船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船舶交通事故的预防

3.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船舶检验合格、状态良好,船舶持有合格船舶检验证书,船员证件齐全,船员的配备机构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相符,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2航行过程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雾航规则”等海上航行规则,航行期间保持瞭望,夜间停泊须有人值班。

3.3船舶进、出港或经过船艇密集的狭险航道、或遇雾、暴风雨等天气恶劣天气时,加强船头瞭望,瞭望时应注视船头方向及两舷的海面情况,如发现漂浮物、船舶、陆岸、暗礁及灯光、声响及其他不正常情况,立即向驾驶台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

3.4船舶航行、停泊时过程正确使用信号标志;施工船舶使用的陆域地锚、锚缆位置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

3.6施工船舶作业中应注意观望海面状况,密切注意往来船舶途径及对施工作业的影响。 3.7经常检查起重钢丝绳、系缆钢丝绳、卡环、索具等的磨损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更换。 3.8船舶航行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搁浅等影响其他船舶正常航行时,须立即向海事部门报告,采取措施减少和消除影响。

3.9打桩船、方驳等非自航船舶锚泊时,抛锚点须设锚标,锚标夜间装标灯,标灯夜间可发光。

3.10船舶拖航前须根据《海上拖航检验技术规则》申请航前检验,由船检机构发布《适拖证书》确定拖船与被拖物适拖,制定航行计划后方可拖航,拖航期间随时收听天气信息,定期检查拖具和被拖物,加强瞭望及沟通。

3.13船舶不得超载航行,大风、大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不得出航。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发生海上交通事故须即用高频或电话向当地海事局报告(海上救助电话:12395),寻求海上救助资源,船长为船舶应变部署总指挥,指挥船员根据《船舶应变部署表》做出应变反应。

4.2.2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影响其他航行船舶的安全时,须显示船舶事故信号,警示其他船舶避让。

4.2.3 船舶发生碰撞,如船体破坏,破坏点位于吃水线之上,面积较小,须立即组织人员焊接、补实,面积比较大,须联系维修船配合维修或进坞维修;船体破坏点位于吃水线之下,船体漏水,立即采取堵漏工具堵住漏洞,控制舱内涌水,抽水工具排除舱内集水。船体漏水无法控制,将漏水舱室内封闭;封闭后,须切断漏水舱室的电源,防止漏电事故的发生。船舶有下沉的趋势,应与海事部联系,获得许可,就近或就地将船载重物卸下,

以减轻船载,争取抢救时间。

4.2.4船舶沉船趋势明显,须采取弃船行动,船员穿上救生衣乘坐救生阀或救生艇脱险。 4.2.5船舶搁浅,检查船体是否有破损或裂口,存在裂口漏水须采取措施,若无破损则联系拖轮或等待高潮时将船移出,船舶搁浅期间须加固船载的易动物件,防止船体发生倾斜,物体倒塌、坠落引起的事故。

4.2.6船舶交通事故衍生淹溺事故、火灾或触电事故,须按照淹溺、火灾、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现场处置。

十、车辆交通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施工的各类车辆多,有时路况差、道路狭窄、临海,行驶路线更换频繁,有的车况不良,超载严重,行驶路线与码头作业区域频繁交叉,交通事故几率高,衍生事故损失大,因此车辆交通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重点,应从司机的准入、教育和考核出发,加强车辆和道路监管,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抢救人员优先的基本原则; 2.1.2控制事故扩大优先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车辆交通事故的预防

3.1严把司机进场准入关,司机须持有与其驾驶车型相符的合格驾驶证。 3.2行驶车辆车牌、行驶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齐全、有效。

3.3每日出车前检查车辆的转向装置、刹车装置、信号灯具、喇叭和轮胎等,保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3.4施工陆段设置限速牌,限制施工路段车速,临海路段、急转弯或作业人员密集区域设减速标志和警示标志。

3.5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规驾驶。 3.6严格控制车辆的载重,禁止车辆超载行驶。

3.7施工道路须平整、通畅,减少急转弯,道路须由专人维护,及时清理车辆漏卸的物料,路面经常洒水,减少扬尘。

3.8超长、超宽的物件运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制定专项运输方案。 4、报告制度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1报告制度: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4.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4.2.1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调用现场设备将人员脱离危险区域,拨打急救电话“120”寻求医疗救护。

4.2.2现场受伤人员抢救: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湛江就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2.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湛江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4.2.4拨打122报告交警大队,协助事故现场的清理。

十一、防风、防雷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及危险程度分析

本工程位于湛江市,所处区域高温多雨、台风较多。每年4月-10月为台风高发期,11月-2月季候风盛行,在建工程结构及配合作业船舶易受台风、海浪的影响,如预防措施采取不正确、不及时,易引事故,造成工程结构破坏、作业船舶受损、人员伤亡。

本工程建设现场临海,周围是港区码头或海滩平原地带,所在区域雷暴频繁,易受雷暴影响,以至作业人员或设备在雷暴期间具有危险性。

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2.1.1早防早避的基本原则; 2.1.2统一行动的基本原则。

2.2组织机构及职责:见(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防风、防雷应急救援组织为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3.防风、防雷的准备工作 3.1防风准备工作:

3.1.1安全环保部每日收听(看)天气预报,及时将危险天气信息向部门、班组、船舶报告。明确联系方式,加强信息沟通。

3.1.2台风季节到来前须准备好防台物资,在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情况下,做好临时建筑、设施的防风工作。

3.1.3定期组织对船舶的锚、缆、系泊、操纵、救生、通讯、水密、拖带等设施与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