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教育现状与需求调查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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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的协调能力,急需社会各方的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能力建设,提高早教水平,是一项符合广大家长和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

3-4.家长对早教机构的认知度逐渐增高,但早教机构的服务水平与家长的高需求呈现较大反差

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家长早期教育意识的觉醒,早期教育机构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包括教育、卫生部门和妇联开办的早教中心、幼儿园开办的亲子班以及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民营早教机构。家长普遍认可这些早教机构,对其寄予很高的期望。约50%的家长希望通过带孩子参加早教机构开发孩子智力潜能,促进孩子全面发展,而在选择早教机构时,也会更加看重机构的教学理念。调查却显示,0-6岁儿童家长对各类托幼园所和早教机构的满意度不一,其中“非常满意”的不到10%,“比较满意”的约占50%多,还有近10%的“很不满意”。希望政府进一步重视儿童,特别是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机构建设;希望加大投资和公共服务的力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收费,满足广大家长和儿童日益增长的早期教育需求。

3-5.区域、城乡之间儿童早期教育发展不平衡

调查发现,随着人们对早期教育重要性认识的提高,城乡家庭都有了较为强烈的早期教育需求。但相比于城市家长,农村家长的早期教育意识和教育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早期教育知识还比较匮乏。另外,农村家长接触早期教育知识的渠道比较有限,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向谁求助的比例明显高于城市家长。同时,越来越多的农村家长认识到让孩子参加托幼机构的重要性,而对于没有让孩子上幼儿园的原因,除认为“家中有人照顾,没必要上幼儿园”外,有相当比例的家长表示“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太差”或“幼儿园的师资水平太差”,农村地区托幼机构在硬件和软件方面的资源条件与城市差距较大。 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家长对于托幼机构的满意度也存在一定差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区域间早期教育发展的水平有所不同。同时,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家长对于托幼机构收取费用的承受能力也有明显差异。

第四章 对策建议

为了提高我国0-6岁儿童,特别是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水平,根据本次调查以及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4-1.高度重视0-6岁儿童早期教育的战略意义,将其纳入国家战略规划

0-6岁学前儿童是个性形成、智力发展、学习语言以及开发身心潜能的关键时期,儿童早期的养育和教育对其一生的发展具有独特而强大的影响。近几十年来,发育心理学、认知和神经等科学的最新研究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一个国家的儿童早期发展状况会影响到未来劳动者的群体素质和劳动效率、国民的生活质量以及社会的公平、稳定与发展。在世纪之交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相继调整了他们的早期儿童发展国家政策,实施以早期教育为中心的国家战略。

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发布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内地0-6岁的儿童有1.4亿,其中0-3岁婴幼儿7000万(《21世纪经济报道》,2008/03/03),占世界这个年龄段儿童的

1/5。这些儿童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全面实现小康、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自上世纪末以来,我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都有重视和发展早期教育的内容,《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也对儿童早期教育提出了要求,体现新时期我国对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视。但是,在实施中,我国儿童早期教育尚未上升到国家的战略层次,缺少长期的规划和刚性行动计划;早期教育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未能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得到同等的待遇;在立法、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以及投资力度上,也急需得到国家和政府的支持。建议尽快将早期教育作为国家战略,纳入规划,作为贯彻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工程和具体行动,以开创我国早期教育的新局面。

4-2.完善我国早期教育,特别是0-3岁儿童早期教育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加大投资力度

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才能保障早期教育的发展。在我国的早期教育体系中,4-6岁幼儿园教育阶段,已经积累了数十年的管理经验,改革开放以来又有了新的发展。教育部门主管,在教育立法、管理规定、发展规划、监察督导和评价体系等方面,都已形成相对完善的制度。政府对这个年龄段儿童是否接受正规早期教育,也有具体的要求。

与4-6岁幼儿教育相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相对薄弱。长期以来,国家没有明确主管单位,教育、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和系统按照自身的业务范围,从不同方面参与对婴幼儿的养育和教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因为没有主管部门和协调机构,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也缺乏有机的合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建议国家明确0-3岁儿童早期教育工作的主管单位,明确责任,加强协调,以进一步推进和发展我国早期教育工作。

早期教育投入不足,其中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经费更是困难,成为制约这项工作发展的又一瓶颈。目前,我国政府学前教育投入只占到教育经费的1.3%,远远低于3.8%的国际平均水平。既不能与发达国家的7%,8%以至11%相比,甚至无法与巴西(5.1%)、墨西哥(8.9%)、泰国(16.4%)等发展中国家相比。而学前教育经费并不包括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可以说0-3岁儿童早期教育没有得到国家的财政投入。建议国家提高财政性教育投资,加大儿童早期教育的财政投入,为0-3岁儿童早期教育建立专项经费,并在实施中注意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和贫困地区儿童早教事业给予政策倾斜,以确保我国早期教育的良性运行和发展。

4-3.将早期教育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范畴,以城乡社区为依托,构建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实行公立为主、市场为辅、政策支持的早教机构政策。调查发现,七成多0-3岁儿童家长希望孩子能进入托幼机构接受早期教育, 他们认为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对托幼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建议政府对儿童早期教育,特别是尚未规范化管理的0-3岁早期教育加强管理,将其纳入到社会公共服务的范畴中。基本普及3-6岁学前教育,规范发展0-3岁儿

童早期教育,争取到2020年,大中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农村0-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基本普及。

城乡社区是政府开展公共服务的基层单位,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环境。建议政府以城乡社区为依托,构建儿童早教服务网络平台,开展面向家庭的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将早期教育纳入社区教育、宣传、文化和设施配置等社区工作内容中;设立机构,整合资源,并逐步配备经过岗位培训、具有资格认定的专业早教人员,提高社区早期教育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发挥社区社会化服务的特点,建立教师、专家队伍、家长、志愿者和社区工作者协同配合的早教工作队伍;创新服务方式,采取办班和入户等形式,为社区儿童和家长提供早教科学信息与指导。

积极扶持民营早教机构。调查发现,有四成多儿童参加的是民营托幼园所或早教机构,各地呈现出多元化办园的态势。但目前民营早教机构的发展和管理尚不规范。大多数民营早教机构都是在工商部门注册;教育部门没有对他们的教学内容进行监督;人员没有严格准入规定;一部分早教机构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商业过分包装或误导家长需求,其本身的教育功能大打折扣。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对民营早教机构的管理和引导;出台早期教育机构的准入标准和教学内容的设置,制定评估和验收办法,确保早教机构的教育质量。同时,要研究制定非教育系统办的早期教育机构在队伍建设、教师职称评定和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为其坚持公益性社会服务提供政策性保障。

4-4.帮助家长和儿童的其他抚育者更新早教观念,加强施教者的能力建设

0-6岁儿童是早期教育的对象和受教育者,同时他们又是学习的主体。早期教育应该尊重儿童的参与,尊重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和个性、兴趣特点。“放任自流”、“拔苗助长”以及强迫孩子按照成人意愿学习的做法,既违背科学规律,也不可能在实践中取得预想的成果。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在儿童早期发展和一生的健康成长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的年轻父母正在承担着对子女的养育和教育责任,但是,他们中很多人认为只有孩子才是早教对象,非常关注孩子是否得到早教的指导,却忽视了自身接受早教、提高教育水平的必要性。很多家长在教育理念、方法和手段上存在误区,需要纠正。只有调动家长实施科学的早期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家长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实际的教养水平,才能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建议在重视和发展早期教育的相关规划和计划中,明确对家长进行育儿指导的目标任务;普及对家长特别是0-3岁儿童家长的早期教育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增强科学育儿的能力。

调查还发现,在未能参加托幼机构的0-3岁儿童中,七成多白天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照顾;大多数0-6岁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协助孩子父母参与儿童的养育和教育。调查还了解到,年轻父母与长辈照料孩子方式和观念不同,已成为他们实施早期教育的主要困难之一。超过1/3的0-3岁儿童父母和1/4的4-6岁儿童父母都面临这一困惑。所以,帮助祖父母辈接受早教新观念,掌握科学施教方法;帮助两代人提高人际关系协调能力,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提高早期教育的水平,也应是早期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样,各类早教培训也应吸收抚育儿童的家政服务员和所有相关人员。

4-5.加强社会动员,发挥媒体和新技术在早期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儿童优先的理念,儿童早期教育的特殊重要性,儿童健康成长对于儿童个人全面发展和对于国家富强进步的战略意义,已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识。加强儿童早期教育意义的宣传、早教理念的传播和早教知识的普及,应作为我国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要充分发挥报刊图书等传统媒体,特别是电视在传播早教信息和知识中的重要作用。调查显示,家长在早教中遇到困难时,首选的帮助途径就是新闻媒体和网络,比例高达72.9%;家长早教知识来源,居第二位的也是媒体,占54%;在家长获取早教知识的媒体渠道构成中,77.6%家长认为电视是主要渠道。对电视的作用,农村家长的需求更为迫切,农村家长认为电视是传播知识主要渠道的占到87.8%,远远高于城市家长21.2个百分点。运用这些传统媒体,针对不同群体,准确把握诉求点,迅速传播早教知识,将有助于增强传播效果。特别是运用电视频道开办知识讲座对农村传播,将会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 借助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大力提升早期教育公共服务机构的传播影响力。调查显示,51.7%的家长利用互联网寻求早教知识,76%的城市家长首选上网查找早教知识,远多于对电视和报刊媒体的使用。早期教育网上家长学校、专家在线咨询等,为早教公共服务机构与新媒体结合,为广大家长提供更先进更快捷的传播知识形式开辟了新的途径。 加强电脑、电子游戏和录相等新技术手段在儿童早期教育中的使用、管理和研究。电子和数字技术迅速发展,城市家庭电脑的普及,儿童使用电脑的年龄越来越趋于低龄化,一些学前儿童已经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录相,家长为幼儿购买软件的花费也不少。这些光盘软件多数是译自国外,内容对于开启儿童智力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借鉴作用,但有的也不一定适合我国儿童;一些游戏不乏暴力倾向,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建议加强这方面的调查研究和管理,同时加紧研制科学化、本土化和更适合学龄前儿童身心特点的电子教育产品,以适应儿童早期教育和提高儿童技术素养的需求。 1 一 月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利润 合 计 四 月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利润 产品名称 五 月 数量 金额 利润 产品名称 六 月 数量 金额 利润 合 计 二 月 合 计 三 月 利润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利润 产品名称 数量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