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GSP单体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最新版GSP单体药店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c198a62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64

采购员购进药品时由供货单位出据的发票,以及入库验收的相关凭证;销售票据指销售药品时开据的药品零售发票;内部管理凭证包括入库交接、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环节,明确质量责任的有效证明。

(2)各类票据由相关岗位人员根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填写。 (3)严格票据的控制、保管、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 (4)购进票据应至少保管3年。

5、质量负责人、采购员根据职责分别对相关的记录和凭证进行监督检查。

(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管理的制度

1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高效畅通的质里信

息渠道,充分发挥质量信息的作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3药店应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4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4.1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等; 4.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公告及药品监督抽查公告: 4.3市场情况的相关动态及发展导向;

4.4药品供应单位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及质量保证能力;

4.5药店内部各环节围绕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形成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

4.6客户及消费者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5按照质量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实行 分级管理

5.1 A类信息:指对药店有重大影响,需要药店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由药店各部门协同配合处理的信息;

5.2 B类信息:指涉及药店两个以上部门,需由领导或质量管理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5.3 C类信息:可由相关部门自行协调处理的信息。 6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高效、经济。 7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7.1药店内部信息:

通过统计报表定期反映各类质量的相关信息。

13

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收集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的传递; 通过有效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7.2药店外部信息:

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通过现场观察及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通过电子信息媒介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公共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要的质量信息。 8质量信息的处理

8.1 A类信息:由药店领导判断决策,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8.2 B类信息:由主管部门协调决策,质量管理部传递、反馈并督促执行。 8.3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执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9质量管理部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10各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及时报质量管理部,经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14

(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为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损失,避免对顾客的健康造成伤害,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

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序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2重大质量事故

2.1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2.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2.3由于保管不普,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者:

2.4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

3.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管理部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2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3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4.3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5发生事故后,质量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 的控制、补救措施;

6质量管理部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15

(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

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

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

(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