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阶段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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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四方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并认定质量等级。

9.5.4 监理行使质量否决权

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指令承包单位立即停工整顿。 (a) 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b) 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经提出未采取有效措施改正; (c)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 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注:控制质量的风险措施,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提出。) 9.6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9.6.1 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9.6.2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应责成承包单位先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研究,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10. 工程进度控制

10.1 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

10.1.1 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10.1.2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10.1.3 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10.2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分解: 序号 形象部位名称 形象进度 1 完成±0.00以下建筑工程 25

2 3 4 完成±0.00以上建筑工程,结构封顶 完成建筑安装及装饰工程 完成本工程验收 10.3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工程进度控制程序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A3)

否 注:如总进度计划为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 分,可不单独审批

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A3)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按计划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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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 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承包单位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B1) 下一期计划 指示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10.4 工程进度控制的内容与方法 10.4.1 审批进度计划

(a) 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b) 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工程的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c) 监理工程师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并进行分析。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

(d) 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批准实施并报送建设单位。

10.4.2 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

(a) 在计划的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

(b) 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严重偏离计划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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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计划进度的安排;必要时对计划进行修正,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c) 必须延长工期时承建单位应填报《工程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10.4.3 控制进度风险的措施

10.4.3.1 本工程在以下环节存在进度风险: (a) …… (b) …… (c) …… (d) ……

10.4.3.2 控制进度风险的措施如下: (a) …… (b) …… (c) …… (d) ……

(注:控制进度风险的措施,根据各工程项目具体情况提出。) 11. 工程造价控制

11.1 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1.1.1 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设计变更、洽商; 11.1.2 市场价格信息;

11.1.3 北京市工程概(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 11.1.4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11.1.5 国家和本市有关经济法规和规定; 11.1.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11.2 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11.2.1 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

11.2.2 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

11.2.3 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

11.2.4 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坚持合理、公正。

11.2.5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

11.2.6 对工程量及工作款的审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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