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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中小企业必备管理制度·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cdcedce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7e

职员职位调整后,由新职位直接上级进行入职指引,对其工作具体要求进行指导,待熟悉新职位工作流程与要求后才能进行新职位作业。

3.2培训学分。

3.2.1学分规定:公司内部组织的课堂培训每1小时为1个学分,户外活动式培训及护卫员军训每半天为1个学分,其他外出培训每半天为2个学分。

3.2.2所有在职职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培训学分,入职培训不计学分。新入职职员当年应获得培训需分以入职月份数折算。

3.2.3只有符合规定的申报程序、经人力资源部门批准的培训课程才能计学分。

3.2.4对明确规定需要考核的课程,只有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学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学分,但可重新进行培训,补考合格者才能取得学分。

3.2.5必修课为学员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主要有以下几种。 ——《职员培训课程库》中安排进入《半年度培训计划》的课程。 ——各部门在半年培训需求申报中明确为“必修”的课程。 ——临时安排该职位必须参加的培训课程。

3.2.6选修课为必修课以外的课程,由学员自行决定是否参与培训。 3.2.7职员培训学分完成情况作为职员人力资源评估的重要依据,具体规定见相关文件。

3.2.8学分权重。 对象 学分 心态 知识 技能 高层管理职员 中层管理职员 一、二级职员 20% 50% 30% 40% 30% 30% 30% 30% 40% 三级/操作层职员 30% 20% 50% 3.2.9学分标准:各级职员每年必修的培训学分在《半年度培训计划》中另行规定.

3.2.10各级职员每年必须修完该职位的全部必修课和培训学分。 3.3培训经费。

3.3.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公司培训经费进行预算,公司年度培训费用总额为年度工资总额的5%。

3.3.2每月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本分公司所发生的培训费用进行统计,并会同财务部门将培训费用分摊至各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全公司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进行统计、分析。

3.3.3培训费用包括公司培训管理人员工资、培训师工资、学员工资、培训师课时费、购置教学设施设备费用、外部教学设施设备租赁费、培训场地所用水电费、图书资料费、外频培训师费用、经批准的外出培训各种费用等。

3.3.4凡符合公司需要经批准送外培训,成绩合格者,公司可报销培训费用;否则,由个人承担。

3.3.5公司外派培训护卫员、消防员、技工在公司服务年限以所获得证书有效期限为准,服务期未满而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者须按照服务年限差补交培训费用。

3.3.6公司外派培训所获得物业经理资格、物业部门经理资格、物业管理上岗证及其他各类资格及上岗证的职员,取得证书后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未满一年而自行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者须按照服务时间差补交培训费用。

3.4培训记录。

3.4.1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所辖范围内的《职员培训档案》,作为公司人力资源评估的依据。

3.4.2每次培训完毕培训管理人员应将培训记录录入《职员培训档案》。《职员培训档案》必须保存完好,保存期至职员离职之日止。

3.4.3其他培训记录按规定保存完好,每年底进行分析,作为下年度培训绩效改善的依据。

3.5培训纪律。

3.5.1所有培训师及受训者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须至少提前一天请假(《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否则,以旷课论处。每次培训时,由培训管理人员或培训师做好培训考勤[《培训(会议)签到表》]。

3.5.2无论何种原因未参加培训,该培训课程的学时不能计入该职员的培训学分。如参加补考并合格者,可计入培训学分。

3.5.3凡培训迟到、早退、旷课及其他违反培训记录的现象,按《管理体系执行标准》处理。

3.6培训设施、设备。

3.6.1各部门如需借用培训场地、器材等须至少提前一天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借用手续,行政管理部门应用《培训器材、场地借用登记表》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3.6.2借用器材、场地使用完毕,由行政管理部门验收无误后接收。 3.6.3培训器材申购见《物料管理手册》相关规定。 4 相关记录。

4.1《外出培训身情表》 4.2《培训(会议)签到表》 4.3《职员培训档案》。

4.4《培训器材、场地借用登记表》

三、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员工合理流动,同时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人员调动管理。 3.职责

员工调离本公司系统审批权限按人事职权划分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调动管理工作。

4. 具体内容

4.1公司员工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时,可申请调换一次工种或岗位,调换后如仍不适应,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包括正式聘用合同和短期聘用合同。

4.2员工要求调离公司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4.2.1向本部门提出请调报告。

4.2.2按人事职权划分表,请调报告获批后,请调人到人事部(或劳资部)填写员工调离移交手续会签表。

4.2.3按有关部门要求清点、退还、移交公司财产、资料。 4.2.4填写调离表及办理有关手续。

4.2.5员工调离时,工资的发放按员工与本公司所签聘用合同书办理。 4.2.6员工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个月者,公司登报申请除名并停交劳动保险,将其人事关系退回劳动人事部门。

4.2.7调出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写明调出理由,经本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部。

4.2.8经人事部批准后,本人填写“调出申请表”,办理调出手续。 4.2.9人员调出后,人事部及时更改人员统计表,并将“调出申请表”、“工资停发单”等归档。

4.2.10凡要求调入公司的人员,首先要填写“调入申请表”,按公司用人需要和用人标准,由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对其进行面试,了解其基本情况。

4.2.11人事部到申请调入人原所在单位阅档,具体了解其全部情况。 4.2.12调入人员须进行体格检查,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由人事部开具调令。

4.2.13办理调入手续包括:核定工资,填写员工登记表、工资转移单,更换工作证等内容。

4.2.14人事部和接收部门应及时填写人员调入记录,建立有关档案。

四、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遵守与宣传本制度。 3具体内容

3.1本公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可根据形势进行调整),工作时间:8:15~18:00,工休时间:10:00~10:10(上午),15:00~15:10(下午)。

3.2出勤状况报告。

每日开始上班一小时内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该日的员工出勤状况。主管以上的人员、业务工程师未出勤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

3.3打卡规定。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下班打卡截止时间为8:30之前吗,18:00时之后。员工应提前15分钟到公司做好上班准备。加班按实际出勤打卡。

3.3.2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第一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处罚30元;第二次违犯此条规定者通报批评,并罚款50元;第三次违犯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做开除出公司处理。

3.3.3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打卡者,须在当天由部门经理核实,逾期无效。

3.3.4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3.5员工于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主管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因私外出凭核准完毕的《请假单》。

3.3.6上午上班打卡后不得再到厨房用早餐,违者第一次以迟到10分钟论处;第二次违者处罚30元;第三次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当月超过四次的以除名处理。

3.3.7忘记打卡者,需由部门主管证明,人力资源部在打卡机上补签。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次,超出者每次罚款5元。超过五次的,每次罚款100元。 3.3.8人力资源部不定期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各员工互相监督。 3.4请假

3.4.1请假应向主管陈述理由,征得同意,在热力资源部办妥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病或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于当天亲自或委托他人电告主管,并于上班后补办手续。凡未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缺勤者以旷工论处。

3.4.2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给予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