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常识和货运业务解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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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常识和货运业务解释 货运常识

1、常用名词解释

托运:指发货人要求铁路运输部门以某种形式完成其货物运输的整个过程。

承运:指铁路运输部门接受发货人的委托,代为运输货物并承担某些责任的过程;零担和集装箱 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

托运人:委托运输的一方即为托运人。托运人可以是企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承运人:承担铁路运输任务的一方即为承运人。

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货物运单。

2、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

货物运输的基本条件主要有以下方面: 托运人有需要运输的货物;

承运人能够提供托运人所要求的运输工具;

该货物运输不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或是能够提供所需的材料,证明允许运输; 发站能够办理该种货物的运输; 到站能够接受该种货物的到达。

3、货物运输的种类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

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

一件体积最小不能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 蜜蜂;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一件货物重量超或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4、货物按一批托运的有关规定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货物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组为一批。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统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在特殊情况下,经铁路分局或铁路局承认也可按一批托运): 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

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

投保运输险货物与未投保运输险货物;

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 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5、铁路货物运输服务定单

铁路货物运输服务定单(以下简称运输定单)在铁路运输企业办理货物运输和运输服务时使用, 是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和零担、集装箱、班列运输两种。运输定单具有运输服务项目选择、保价和运力安排的功能。

运输定单由铁路承运人在车站受理窗口或交付窗口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提供,服务项目栏由托运人、收货人自愿选择。

托运人要求货物运输和货物运输服务时,应填写运输定单选择服务项目。承运人对内容进行审核,按定单所提要求计算各项收费并填写保价金额。在实施铁路货物运输时,托运人还应按批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

6、保价运输

a、货物保价运输

托运人托运货物时,根据自愿的原则,可向发站要求办理保价运输。 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保价(货物的实际价格以托运人提出的价格为准,货物的实际价格包括税款、包装费用和已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得只保其中的一部分。 托运人要求按保价运输货物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保价运输”字样,并在“货物价格”栏内以元为单位,填写货物的实际价格。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即为货物的报价金额。保价率不同的货物作一批托运时,应分项填记品名和保价金额,保价费分别计算。保价率不同的货物合并填记时,适用于其中最高的保价费率。以概括名称托运或品名、规格、包装不同,不能在货物运单内逐一填记的保价货物,托运人须提出物品清单。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

7、货运手续一次办理

为解决货场在货物承运、交付手续繁杂,多窗口、多层次办理的问题,方便货主,简化货运手续,各货场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费率、统一收费,统一对外实行一条龙服务。对货物受理、承运、交付的票据手续,在货场营业室内分发送和到达窗口一次办完,货主或其托运人在窗口一次交清全部费用,为货主提供多种形式的全过程或单项服务。

8、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

第一步:了解该站的性质,看自己所要托运的货物有无限制。

第二步:申报计划。申报计划有两种形式,一是月计划,二是日常计划。

第三步:进货。在计划得到批准后,可以向车站提出进货的要求,并申请货位,得到允许后,即可进货。

第四步:报请求车。在货物准备齐了,按批准的月计划和日常计划,每个车皮要提交一份填写好的货物运单,申报日请求车。

第五步:装车。空车皮送到装车地点后,车站即应迅速组织装车。由托运人组织装车的,托运人也应及时组织好,保证快速、安全装好车。

第六步:运送。车辆装好以后,铁路运输部门及时联系挂车,使货物尽快运抵到站。 第七步:交付货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有效证明文件领取货物。

货运业务解释

一、货物的托运、受理和承运

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格式一)一份。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 货物运单的填写,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附件三)的规定理。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格式三)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承运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他单据代替物品清单。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托运易腐货物、“短寿命”放射性货物时,应记明货物的容许运输期限。容许运输期限至少须大于货物运到期限三天。

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分为保价运输和不保价运输两种,按哪种方式运输,由托运人确定,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个人托运货物按《个人物品运输办法》(附件四)规定办理。 按保价运输的货物,铁路核收货物保价费。

根据中央或省(市)、自治区法令,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应将证明文件与货物运单同时提出,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注明文件名称和号码。车站在证明文件背面注明托运数量,并力。盖车站日期戳,退还托运人或按规定留发站存查。

对办理海关、检疫手续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证明文件以“有关该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的单据,可委托承运人代递至到站交给收货人。

托运人对委托承运人代递的有关文件或单据,应牢固地附在货物运单上,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名称和页数。

需凭证明文件运输的货物,托运人未按规定提出证明文件,承运人应拒绝受理。 托运人对其提出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应负责任。

承运人对托运人委托代递的证明文件或单据,在代递过程中要注意保管,遇有遗失时,到站应编制普通记录,予以证明。

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行业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包装。 货物的运输包装不符合前款要求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承运。

对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研究制定货物运输包装暂行标准,共同执行。对于需要试运的货物运输包装,除另定者外,车站可与托运人商定条件组织试运。 承运人同托运人应积极开展集装化运输,保证货物安全。

货物状态有缺陷,但不致影响货物安全,可以由托运人在货物运单内具体注明后承运。

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件货物上标明清晰明显的标记(货签)(格式五)。标记应用坚韧材料制作。在每件货物两端各粘贴或钉固一个,包装不适宜粘贴或钉固时,可使用拴挂的办法。不适宜用纸制标记的货物,应使用油漆在货件上书写标记或用金属、木质、布、塑料板等材料制成的标记。

托运行李、搬家货物除使用布质、木质、金属等坚韧材料的货签或书写标记外,并应在货物包装内部放置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见附录)。 货件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记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托运人必须撤除或抹消。

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重量承运。但下列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 1.散堆装货物;

2.成件货物规格相同(规格在三种以内的视作规格相同),一批数量超过2000件;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00件。

下列整车货物,无论规格是否相同,按一批托运时,每件平均重量在10公斤以上,托运人能按件点交给车站的,承运人都按重量和件数承运: 1.针、纺织品,衣、袜、鞋、帽;

2.钟表、中西成药、卷烟、文具、乐器、工艺美术品;

3.面粉、肥皂、糖果、橡胶、油漆、染料、轮胎、罐头食品、瓶装酒类、医疗器械、洗衣粉、缝纫机头、空钢瓶、化学试剂、玻瓶璃仪器、241升空铁桶。

4.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电唱机、电风扇、计算机、照相机。

前款明定品名的货物与未明定品名的货物作为一批托运时,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按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填记的件数承运。

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秤清单以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并核收过秤费。 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的确定,必须准确。

托运人确定重量的整车、集装箱和零担货物,承运人应进行抽查,重量不符,超过国家规定的衡器公差时,应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过秤费。

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押运数,除特定者外,每批不应超过2人。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或对上述以外的货物,要求派人押运时,须经承运人承认。对押运人应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派有押运人的货物,应由托运人在货物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经发站审核后发给押运人须知;并在货票甲联注明,由托运收。

押运人应乘坐所押运的货车,如该货车不适于乘坐时,可乘乘坐守车或车长、站长指定的车辆。 押运人对押运的货物应负责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如发现货物有腐烂,变质、病伤、损坏等现象,应立即向车长或站长提出声明,由车长或站长协助适当处理。 押运人应遵守押运人须知中规定的事项和有关铁路货物运输的规定。 承运人对押运人应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并提供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条件。 押运人从承运人承运货物时起至交付完毕时止发生意外伤害时,比照《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办理。 货物运输费用,按照《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计算。托运人应在发站承运货物当日支付费用。对18点以后承运的货物,车站应在货票(格式二)承运日期戳记下注明“翌”字,其运输费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于临时发生抢险、救灾、防疫等情况,在发站支付确有困难,经发送铁路局同意,可以后付或由收货人在到站支付。 经常托运或领取货物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可按日汇总支付运输费用,其时间在不影响运输费用送交银行的前提下,由站长根据具体情况同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

托运人或收货人迟交运输费用时,应向承运人支付规定的运杂费迟交金。

零袒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起,即为承运。

实行承运前保管的车站,对托运人已全批投入车站的整车货物,从接收完了时起,负承运前保管责任。

车站在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及货票丙联交给托运人。托运人应将领货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凭以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二、货物的搬人、装车和卸车

凡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内装车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承运人指定的日期全部搬入车站,车站应及时组织装车。车站接收货物时,应对品名、件数、运输包装、标记及加固材料等进行检查。 托运人托运整车货物,未在承运人指定日期内将货物全部搬入车站,自指定搬人之日起至再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