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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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31 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0〕89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232 安徽省消防条例 号) 1.3预评价的主要技术标准及规定

表1-2 技术标准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安全评价通则 安全预评价导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修订版)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锅炉房设计规范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名 称 标准号 AQ8001-2007 AQ8002-2007 GB50016-2006 GB50140-2005 GB50057-94 GB50187-93 GB12801—2008 GB18484-2001 GB18597-2001 GB18598-200 HJ176-2005 环发[2004]75号 HJ/T177-2005 GB5083—1999 GB 7231-2003 GB 50034-92 GB50011—2001 GB18218—2009 GB50041-2008 TSG D0001-2009 3

21 22 23 24 25 26 27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GB50052—2009 GB50054—1995 GB50055—1993 GB14050—1993 GB50062—1992 GB12158—2006 GB8196—2003 一般要求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安全色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GB13690—1992 GB6944—2005 GB5044—1985 GBZ1—2010 GB50019-2003 GB2893-2008 GB2894-2008 GB50058-1992 GB3836-2000 GB50016-1998 GB19217-2003 GB19218-2003 1.2.3其它资料

1、马鞍山市益生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瑞林技术有限公司编写)

2、评价合同 3、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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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益生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是由马鞍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共同出资于2006年8月组建。注册资金20万元,其中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出资12万元(60%)、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资8万元(40%),后于2008年7月增资2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020万元,其中马鞍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出资1212万元,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资808万元,两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法人代表:朱晓庆, 公司地址:湖东中路16号。2008年8月马鞍山市政府批准同意马鞍山市益生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国有资本出资方代表,由公司负责马鞍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2.2建设项目介绍

2.2.1立项背景

危险废物具有有毒性、易燃易爆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危险特性,对人类和环境构成严重威胁。由于危险废物的危害性以及伴随其越境转移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198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其污染控制问题列为全球重大环境问题之一。我国制定的《中国21世纪议程》和《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也都把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处置列入了重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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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28号文),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04]16号文),基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要求,为规范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从根本上改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现状,在马鞍山市建设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十分紧迫。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在2008年已获得国家环保总局的批准。服务范围为处理马鞍山市、芜湖市、滁州市、宣城市的工业危险废物和马鞍山市辖区内的医疗废物,其废物种类包括医疗废物、废药品、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精(蒸)馏残渣、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含铬废物、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铅废物、含酚废物、废酸、废碱、含镍废物、石棉废物等。 2.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现状调查分析马鞍山市、芜湖市、滁州市和宣城市规划及经济发展趋势,考虑目前的经济环境承受能力,并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总体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为5.77×104t/a,内容包括焚烧处理、等离子处理、物/化处理、综合利用、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废物暂存、污水处理及配套的辅助生产和生活管理设施。

一期工程原生危险废物处理量为26525.91t/a,设计处理规模25700t/a,实际处理能力为32800t/a,内容包括:物/化处理车间、焚烧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安全填埋场、废物暂存库、等离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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