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施工合同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精装修施工合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f80c0db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45

合同编号:

xxxxxx精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章 合作协议 一、 合作简述

为增加消费者在购买甲方所开发的项目时的可选择性、提升项目销售卖点、促进项目销售,乙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曲靖南疆坤城项目住宅批量精装修(以下简称“批量精装”)项目达成一致合作意愿,并签定本合作协议。 二、 批量精装简述

1、“批量精装”是指甲方在精装修房销售后,委托乙方分批次(每批次不低于10套)对所售房屋进行精装修施工;

2、精装修房交房标准为精装修样板房标准;

3、精装修样板房标准由甲方制定,并在“精装修样板房工程施工合同”中体现;

三、 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样板房房源,并支付样板房装修费用;

2、乙方完成样板房装修设计、施工以及样板房软装方案设计; 3、乙方独家完成后续批量精装工程施工;

4、双方针对样板房及后续批量精装工程施工签定相应合同,并按合同条款履行约定;

四、 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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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只按“批量精装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收取装修工程费,并承担相应的税收,无论甲方销售的精装房与毛坯房的价差如何,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税金; 五、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安装相应合同约定完成各阶段工作;

2、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中的材料品牌、制作工艺、交付时间等,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决;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阶段费用及完成各项验收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引入其他方参与批量精装工程施工或材料供应; 5、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不承担物管费、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各项杂费; 六、 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 其有资质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 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 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

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

2、 任何一方违反了上述声明、陈述和保证即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守约方可

以此为由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七、 保密

1、 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信息、

工程预算、工程管理及相关合作事宜的文件、推广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设计、程序、技术数据、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范围内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 3、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的约定内容,属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

第三方;

4、 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本合同履行期

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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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5、 双方同意保密条款于本协议终止后1年内仍然生效。

八、 其他事项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

2、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致

使本协议有关条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3、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

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为合作基础协议,合作过程中如遇其他具体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合

同进一步予以明确。本合作基础协议与补充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均作为甲乙双方合作中须遵守的法律文件;

6、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合同)及相关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xxxxxxx精装修工程。 二、 工程地点:xxx省xxx市。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在精装修房销售后,委托乙方分批次(每批次不低于50套)对所售房屋进行精装修施工;。

2、精装修房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精装修配置表) 四、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五、 工程单价:本工程单价采用固定单价总包干:按甲方销售房屋建筑面积每平米

¥ xxxxx 元。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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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在响应甲方具体功能需求的同时,必须达到相关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版)等现行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相关部门规章,且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的具体进场日期以甲方在精装修房销售后,分批次委托乙方(每批次不低于10

套)对所售房屋进行精装修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组织人员材料进场,每批次(10套)装修工期为60天,甲方销售部门按每月1日和15日分两批次统计套数交由乙方施工。甲方应保证每月委托乙方不低于一个批次房屋精装修,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接到甲方一个批次精装修房委托施工则应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另行协商其他委托方案和工期计划。 2、 如有下列情况则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工期顺延。

(1) 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

(2) 甲方未能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内交出施工场地。

(3) 乙方在每批次房屋开始施工时,甲方临时要求增加且增加套数超过两套(含)时工

期顺延。

(4)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或甲方原因连续停水或停电八小时以上。 第四条 质量及施工要求 1、 质量要求

(1) 本工程应符合施工图纸及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

(2) 本工程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与施工方案需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验,审核合格后方可施

工。所报验材料须与合同及甲方确认的材料样板相一致。 (3)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等级标准。 2、 施工要求:

(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保修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

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 1 防水工程出现3处以上渗漏; 2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3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4 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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