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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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方法。

每年早春土壤解冻之际,应对草坪进行滚压一次,滚压后及时对草坪进行疏耙,并追施PK为主的复合肥25公斤/亩。

每年深秋采用专用草坪打孔机进行打孔,打孔深度达到5-8厘米,以改良草坪的物理性能,增加土壤透气性,促进地下部分生长。

每年夏末和初秋用松土机或中耕机进行近地表的垂直刈剪或划破草皮,中耕后需及时修剪一次,并清除枯草、修正草坪。

冬季应在草坪上覆盖厚为0.5-1公分的细土或细砂,为保证草坪的弹性和保护根系。用专门机械对草坪疏草一次,以减少来年病虫害的发生。 (2)露地花卉

露地种植花卉应使用F1代品种,营养钵苗,质量好,种植密度通常为36株/㎡(三色堇为49株/㎡)。常规花卉品种为:春秋季以矮牵牛、三色堇、万寿菊等为主,夏季以鸡冠花、秋海棠等为主,冬季以羽衣甘蓝、三色堇、金盏菊等为主。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填土10㎝高台种植。

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2-3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必须按不同品种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或更新移植。 (二)设施维护

公共绿地内的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照明灯等基础设施维护良好,保持整洁,无墙面破损、路面残缺、油漆剥落等,小修小补要及时进行,木制结构的亭廊等每2年油漆一次。桌椅、垃圾桶、指示牌、围栏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破损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缺损应在三天内修补完成。

绿化隔离带护栏、侧石,花坛、行道树树穴等设施每日巡查,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 (三)卫生保洁

日常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穿戴整齐。

绿地(包括水面)、设施应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树挂)。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00~18:00(6~10月延长至21: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8:00~18: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4次,保洁时间为8:00~17:00。

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 (四)绿地保护

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保安全天候24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五)绿化养护台帐

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应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所有市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要求

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实行两级考核制,苏州市绿化管理站负责日常全面检查考核工作,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抽查、季度考核及年度排名工作。考核人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见附件),认真、严格地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

考核结果由绿化管理站于次月10日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审批,最终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养护单位。 三、考核项目

考核项目分5项,即植物养护技术、养护人员、绿地保洁、设施维护、绿地保护、养护档案以及其它养护要求。 四、考核办法

每月考核采用定期与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季度由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组织全面考核,并结合月度考核进行季度排名。每一轮养护周期期末,进行综合排名,实行末位淘汰,不得进入下一轮招标。 五、考核评分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植物养护技术35分、养护人员10分、绿地保洁15分、设施维护15分、绿地保护15分、养护管理档案5分、其它养护要求5分。 2、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巡查考核和专项考核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6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专项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

3、绿地分公园绿地(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等3种类型,考核重点根据绿地性质有所侧重,每块(条)绿地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各块绿地考核得分的数学平均值为本项目的综合得分。

4、考核分数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考核分数95(含)分以上为优良,不扣分;90(含)~95分为合格,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85(含)~90分为基本合格,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2%;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考核单元累积5次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本项目当年的养护资格。

附:《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一、养护技术考核

1、按照要求对不同植物特性进行修剪,未及时抹芽的,或单一色块枝条10%的面积超过6cm时,每次扣2分;色块有缺株或空洞,每次扣3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3分;草坪修剪不及时,高度超过10cm的,每次扣5分;其它达不到修剪要求的,每次扣5分;

出现重大失误的,每次扣10分。

2、未按要求及时浇水,每次扣3分;未及时清洗蒙尘的,每次扣3分;因缺水造成苗木大面积枯死的,为不合格。

3、每月松土一次,做树穴一次,草坪切边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3分;杂草清除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草坪出现1平方米以上斑秃的,每处扣5分。

4、病虫害防治不力,造成对苗木的损害并影响观赏效果的,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每次扣5分;出现药害的,每次扣5分。

5、每年冬春两季施肥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

6、台风季节未加固高大树木,未及时处理倒塌的树木,每次扣10分;未及时响应110联动的,为不合格。

7、未在规定时间更换生长不良、树形欠佳、缺损、死亡苗木的,每次扣10分;遇到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苗木损坏,须在3天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不符合合同规格要求的,扣除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二、养护人员考核

1、每万平方米绿地需固定安排养护工人2-4名(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并配备专职养护负责人,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或上岗工人严重不足,每次扣5分;

2、养护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绿化管理站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等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

3、所有养护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严禁在公共场所内闲谈,发现一次扣10分。

4、养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如在养护工作时间发生养护人员伤亡事故,轻者扣除当月养护经费,重则取消养护资格。 三、绿地保洁考核

1、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绿地保洁要求,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00~18:00(7~10月延长至21: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8:00~18: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4次,保洁时间为8:00~17:00。各种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24小时的垃圾,则视为不合格。

2、绿色废弃物不能日产日清的,每次扣2~5分(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四、设施维护考核

1、所有绿地设施要每日巡查一次,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每日巡查2~3次,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当日不能整理安置好的,一处扣3分;三天内未修补完成的,一处扣5分。

2、所有绿地设施要保持整洁,未及时清洁的,一处扣2分。 五、绿地保护考核

1、绿地全天24小时保护,因保护不力而导致绿地被占用的,为不合格;有审批手续但未控制施工作业面的,一处扣10分;临时占用绿地未及时恢复的,一次扣5分。

2、绿地中严禁停放车辆,发现一辆非机动车,扣5分,发现一辆机动车,扣10分。

3、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应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绿化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