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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与案例

日本:不断健全法律规范标准体系。分类分级建设防灾公园。

日本是一个位于环太平洋地震带上四面临海的岛国。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地形、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的特殊性,地震、台风、暴雨、火山等引起的自然灾害经常发生。1923年的关东大地震对日本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创伤,多数市民逃向了城市绿地这样的开敞空间。基于这次惨痛的经验,日本有意识地加强了城市绿地的防灾建设。

日本在江户幕府时期就在江户城中设置火除地,通过将沿街的建筑物往两侧后退,空出类似广场一样的空地,作为在火灾时的避难场所,并且防止大火蔓延,起到防火带的作用“1。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的复兴计划中借鉴芝加哥公园系统规划的思想和手法,制定了日本第一个系统性的绿地系统规划。1995年阪神?淡路大地震后,日本重新检讨城市中防灾公园布局的合理性和防灾设施的完备性,并提出将城市公园改造成防灾公园或规划建设新的防灾公园的设想,以强化城市公园的防灾减灾功能。日本的防灾公园体系构成按其功能、规模分为广域防灾据点、广域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邻近避难点、避难通道和缓冲绿地6类”“,每一类防灾公园类型均有严格的建设标准和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日本政府还为推动城市防灾绿地的规划和建设提供了足够的伍,由较被动地防火转为主动防火。

1956年日本颁布《城市公园法》,对城市绿地的分类、服务半径、面积等指标均作了规定,使得人均公园面积达到较高水平,也使得城市公园的设置和分布趋于均匀合理。1973年在《城市绿地保全法》中,把城市公园列入防灾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绿地的防灾功能。1993年日本进一步修订《城市公园法》,明确提出了“防灾公园”的概念,并在1998年制定了《防灾公园规划和设计指导方针》,就防灾公园的定义、功能、设置标准及有关设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在日本以防灾公园为主体的防灾体系中,有暂时避难的临近公园,也有避灾、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广域公园,还有宽度10m以上的绿色避难通道。大小不同,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地、广场和绿道在防灾、避灾、救灾及灾后重建过程中承担不同的任务、发挥不同的作用,形成一个层级结构合理、相互联系紧密的网

络体系。

台湾:我国台湾地区位于亚热带地区以及环太平洋地震带,长年湿热多雨,地震、台风频发,自然环境条件极为敏感,且人口与建筑物密集。1996年台湾“内政部营建署”总结公园绿地功能,指出功能性绿地系统包括生态绿地系统、防灾绿地系统,景观绿地系统和游憩绿地系统。防灾绿地系统主要包括防灾路径、防灾空间、防火绿道和缓冲绿地等。指出城市公园广大的绿地空间具有阻隔噪声、防尘等促进环境卫生的功能,并且可作为防空、避灾的紧急避难场所。“9?21”大地震唤起了台湾各界对防灾相关领域的重视,随着灾后重建展开了城市防灾体系的建构。都市防灾规划的内容包括避震疏散方案、避难疏散组织、疏通通道和防灾救灾空间。在防灾规划六大防灾空间系统中,公园是重要的避难空间和物资空间。

三、杭州市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现状

包括生态景观绿地和城市绿地两大类,其中城市绿地以创建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生态城市为目标,高度重视城区绿化建设,积极实施沿江、沿河、沿路绿带,合理均衡配置各级公园绿地,建设好居住区、工厂、学校内附属绿地,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重视树木种植,体现植物多样性原则,注重植物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发挥城市绿地在避灾、减灾中的作用。努力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形成融山、水、林、园、城为一体,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

主城:重点建设城北体育公园、城西公园、城市新中心公园、运河公园、西塘河公园、太庙遗址公园等市级公园,每个行政区建设两个以上面积3到

5万平方米的区级公园,完善居住区配套绿地的建设,结合旧城更新和历史文化

遗存建设公园绿地,逐步达到半径500米范围能见到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绿地。另外在江南城、临平城、下沙城根据其本身的城市规模和人口大小也建设了一些绿地公园。

截止2010年末,全市城区拥有绿地面积13770公顷;城

区绿地率35.8%,绿化覆盖率39.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平方米。目前城市绿地平坦地较多,位置较合理,适用于应急避灾场所的约占可利用公园总数的65%,可利用度较高。但绿地作为承担防灾避险功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城市绿地分布不均。现有城市绿地总量不低,但分布不均,各分区绿地在数量、总量上均有较大的差距,并未与人口密度形成合理配比。在人口密度较高的上城区、下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只有6.7平方米和4.5平方米,不利于就近避险。二是老城区绿地总量不足,绿地规模较小。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等老城区绿地总量不足,且绿地规模较小,以带状公园为主,难以满足转换为防灾避险绿地的规模及条件要求。三是新区服务半径覆盖范围不足。新区绿地虽然规模较大,但数量较少,服务覆盖范围不足,不利于紧急疏散。四是公园设施设置未考虑平灾结合、平灾转换的需要,缺乏如消防及生活用水设施、临时发电设备、卫生设施、广播设施、照明设施、卫星通讯、医疗急救等必要的基础设施,使用功能较为单一。四是公园设置

未考虑平灾结合、平灾转换的需要,缺乏如消防及生活用水设施、临时发电设备、卫生设施、广播设施、照明设施、卫星通讯、医疗急救等必要的基础设施,使用功能较为单一。

四、关于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设施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从以上现状不难看出,杭州现在的避震减灾城市绿地规划建设中的不足: (1)城市绿地的功能定位基本上只是仅仅停留在美观、游憩、生态、文化等,对城市绿地的避震减灾功能以及规划建设重视度不足;

(2)从整个城市绿地系统角度看,现有城市绿地的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尤其是大城市及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心区域,因此在避震减灾的功能上达不到很好的效果;

(3)对于承担城市避震减灾功能的绿地的建设还处在单个建设程度,布局不均匀,缺乏先进理念的指导和技术的支撑,没有形成具有具体城市针对性的层级合理避震减灾绿地体系,也缺少系统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保障;

(4)具体避震减灾绿地,如防灾公园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人性化有待提高,对于其宣传力度不够,城市居民的防灾意识也较薄弱

杭州城市绿地防灾管理体制优化策略 1、建立城市防灾管理协调机制

城市人民政府在防灾工作中要发挥主导作用,构建全社会统一的灾害管理指挥、协调机制,汇同地震、规划、民政、园林等部门,科学制定应对城市易发灾害的紧急预案。

2、健全城市绿地防灾法规和标准体系

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防灾减灾立法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对于城市绿地防灾更是没有日本《城市公园法》、《防灾公园规划和设计指导方针》等具有针对性的法规和规范。城市建设部门应该尽快组织修订《城市绿地条例》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等有关城市绿地防灾规划和管理的专项法规,及时出台《城市防灾公园规划设计导则》等指导城市绿地防灾建设的技术规范。

3、保障城市绿地防灾建设和管护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城市防灾避险绿地建设的财政支持,将防灾避险绿地建设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多方投入和参与。特别要保障防灾避险绿地和防灾避难设施的维护费用,确保灾时能正常发挥防灾减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