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俄罗斯政体的形成及其特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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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机关,行使立法权;政府行使执行权;俄罗斯联邦法院行使司法权。另据联邦宪法,俄罗斯的国家权力由联邦总统、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联邦政府、联邦法院共同行使。这表明,总统大权在握。有人戏称俄总统是“超级总统”,他的权力超过“欧洲各国总统权力的总和”。俄总统的权力主要表现在: 1.总统是联邦宪法的保障,是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保障。总统有权采取措施保卫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保证国家权力机关协调一致地行使职能并相互协作;有权利用协调程序解决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与联邦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纠纷以及俄罗斯联邦各主体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分歧;有权终止与俄罗斯联邦宪法、法律、国际义务相抵触或侵犯人和公民权利与自由的联邦主体执行权力机关法规的效力;有权就联邦法律、议会、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俄罗斯联邦宪法向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提出询问;有权决定举行全民公决;有权决定俄罗斯联邦国籍和提供政治避难问题;有权组建俄罗斯联邦总统办事机构;有权任免俄罗斯联邦总统全权代表。

2.总统在立法方面拥有实权。总统拥有向国家杜马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和公布法律的权力。联邦议会通过的法律必须送交总统签署并且在14日之内公布。如果总统在这期间否决了联邦法律,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就应按照联邦宪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审议该法律。总统还拥有决定国内外政策基本方针、向联邦会议(议会)提交有关国内形势和国内外政策基本方针的咨文、发布命令和指示的权力。 3.总统拥有以下外交方面的权力:在国内和国际关系中代表俄罗斯联邦;同联邦会议相应委员会或两院委员会协商后任免俄罗斯联邦驻外国和国际组织的外交代表;接受外国外交代表的国书;签署俄罗斯联邦国际条约;领导制定俄罗斯外交政策。

4.总统身为俄罗斯武装力量统帅,拥有军事方面的权力:统帅全军;批准军事理论;任免武装力量最高指挥官;领导安全会议;宣布全国或个别地区实行战时状态和紧急状态。

5.总统对政府和司法部门中的关键职务拥有任免权:征得国家杜马同意后,任命俄罗斯联邦总理;作出要求俄罗斯联邦政府辞职的决定;根据俄联邦总理提议,任免联邦政府的副总理、部长,任命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以外的其他联邦法院审判员;有权向国家杜马提出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候选人,提出解除其职务问题;向联邦委员会提出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最高法院、最高仲裁法院审判员候选人。

6.总统有权召集国家杜马会议,有权解散国家杜马,决定国家杜马选举。 7.总统有权颁布俄罗斯联邦的国家奖励,授予俄罗斯联邦的荣誉称号、最高军衔以及其他专门称号;总统还拥有特赦权。

二、俄罗斯联邦政府的组成

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宪法生效以后,原来的联邦部长会议被联邦政府取代。联邦政府成为对总统负责的最高权力执行机关,也是最高的行政机关,担负着管理全联邦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和社会等领域的重任。联邦政府的组成人员有:联邦政府总理、第一副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 联邦政府由总理领导,总理在被任命后一周内向联邦总统提交联邦执行权力机关组成的建议,经总统同意后,组成新政府。总理有权向联邦总统提出副总理和部长人选。

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若干人。部长及副部长均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

部长为政府成员,接受总理的领导。部长的主要职权有:对本部主管的工作负个人责任,规定该部下属机关的任务和活动,协调副部长之间的活动,在职权范围内发布命令、指示等等。

联邦总理下设总理办公室等直属办事机构,负责为总理的活动提供保障和监督,以及有效地协调政府各机构、沟通总理与部长之间的活动。

联邦政府对总统负责,接受总统的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政府活动内容及其成员的任免都要由总统决定。

从俄联邦独立到1997年3月,根据叶利钦总统关于联邦中央执行权力机构调整的命令,俄罗斯联邦政府经过了4次较大的调整。

第一次调整在1992年9月。为了保证政局的稳定,确保体制转轨的顺利进行和经济的正常运作,联邦政府撤销、增补和改组了一些部委或所属机构,决定增设副总理职务。通过这次调整,联邦政府的权限更加分散,改组后,联邦政府独立的管理机构由以前的119个减少到了69个。

1994年1月,第二次调整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精简联邦政府的机构,减少部委及其他主管部门的数量,提高工作效率。经过撤销、合并与改组,联邦政府的部由原来的30多个减少到23个,一些委员会被改组或合并到部里或联邦政府其他机构中,有24个国家委员会和20个联邦机关并人政府机构。联邦政府副总理增加到4名,其中两名为第一副总理。

第三次改组在1996年8月。叶利钦竞选连任总统后,大幅度地精简政府机构,将联邦机关和执行机关的数量从89个减少到66个,并以总统命令的形式确定了这些机构的地位、从属关系、领导人的任免程序。同时,联邦政府副总理增至12名,并首次设立了由第一副总理直接领导的有关社会问题的政府部门。 1997年3月,第四次调整进一步完善了联邦政府机构的工作。其重点有两个方面:一是总理在政府的职权范围之内协调对外联络、国防和国家安全方面的工作;二是政府应加强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住房和建筑,以及科学领域、基础设施等部门的改革力度,切实贯彻民族政策、地区政策,加强与独联体国家的合作。改组后的联邦政府部、委、局机构减到56个,副总理减少到8个,其中有两个第一副总理。

自1992年12月14日至1998年3月23日,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之职一直由切尔诺梅尔金担任。1998年3月23日、叶利钦总统免去任职5年多的切尔诺梅尔金总理的职务,理由是“政府缺乏活力、缺乏主动,未能解决一系列重要的社会经济问题”。1998年3月23日,年仅35岁的基里延科被叶利钦任命为第一副总理、代总理。在两次否决叶利钦的提名后,为保全自身不被解散,国家杜马于1998年4月24日投票赞成基里延科出任总理。基里延科上任后,俄总统对政府的控制虽然加强了,但基里延科本人对俄罗斯局势的控制能力远远不够。不久,俄罗斯就发生了两次严重的金融危机,1998年8月16日,基里延科被迫辞职。在解散基里延科政府后,叶利钦再次任命切尔诺梅尔金为代总理并提名他为总理。这次提名遭到国家杜马的强烈反对。叶利钦不得不换马,于9月10日提名当时的外长普里马科夫为总理。9月11日,在国家杜马投票表决中,普里马科夫顺利过关。普里马科夫将俄罗斯从经济危机的边缘拉回来以后,其国际和国内影响大大增强。但他奉行的经济政策与叶利钦的想法有很大出人,所以普里马科夫在总理的位置上也只干了约8个月。1999年5月12日,普里马科夫被叶利钦免去总理职务,6月14日又被免去安全会议常务委员职务。当时的政府第一副总理斯捷帕申担任代总理,5月19日斯捷帕申经国家杜马投票通过后被正式任

命为总理,6月14日起任安全会议常务委员。然而,斯捷帕中在任仅80天,8月9日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又突然下令解散斯捷帕申政府,任命俄罗斯联邦安全会议秘书普京为政府代总理,16日正式任命普京为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同时推举他为下届总统大选的候选人。经过2000年的俄罗斯总统大选,2000年5月7日,普京在莫斯科宣誓就职,正式就任俄罗斯联邦总统,成为继叶利钦后俄罗斯历史上第二位总统。普京正式当选总统后,提名卡西亚诺夫担任政府总理。卡西亚诺夫是经济专家,此前,为俄罗斯联邦财政部长。5月17日俄罗斯国家杜马召开全体大会,以325票赞成,55票反对、1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支持普京总统的提名,卡西亚诺夫顺利出任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5月18日,普京总统任命了新政府第二批成员,此前,普京总统签署命令,率先任命了俄罗斯联邦政府各强力部门的负责人。至此,以卡西亚诺夫为总理的俄罗斯新一届政府基本组成,其成员组成如下:

总理:卡西亚诺夫 副总理:库德林

副总理:赫里斯坚科 副总理:马特维延科 副总理:克列巴诺夫 各部部长

财政部部长:库德林(兼) 内务部部长:鲁沙伊洛

经济发展和贸易部部长:格列夫 资产关系部部长:加济祖林 卫生部部长:舍甫琴柯 外交部部长:伊万诺夫 文化部部长:什维德科伊

工业和科技部部长:东杜科夫 国防部部长:谢尔盖耶夫 教育部部长:菲利波夫 原子能部部长:阿达莫夫

民防事务、紧急情况和救灾部部长:绍伊古 反垄断政策和支持经营活动部部长:尤扎诺夫 联邦事务及民族和移民政策部部长:布洛欣 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部部长:列欣 税务部部长:布卡耶夫

自然资源部部长:亚茨克维奇 交通部部长:阿克肖年科 农业部代部长:戈尔杰耶夫 燃料动力部代部长:卡柳日内 运输部部长:弗兰克

劳动和社会发展部部长:波奇诺克 司法部部长:柴卡

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级):舒瓦洛夫 联邦安全局长:帕特鲁舍夫 边防局长:托茨基

通讯和信息化部部长二雷曼

卡西亚诺夫5月18日宣布.与上届政府相比,本届政府减少了两名副总理。新政府不再设第一副总理。

叶利钦时代,自1991年起曾向各联邦主体派出总统全权代表,但这一举措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普京当选总统后,于2000年5月13日签署了《关于俄罗斯联邦总统代表权力》的总统令,决定将全国划分为7个联邦区,今后总统不再向89个联邦主体派遣全权代表,只向联邦区派遣代表。此为普京上台后关于建立国家垂直的政权管理体系的步骤之一。俄罗斯总统普京5月18日签署命令,任命总统驻7个联邦区的全权代表。谢尔盖·基里延科被任命为伏尔加沿岸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下诺夫哥罗德),维克多·切尔科索夫被任命为西北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圣彼得堡),彼得·拉特舍夫被任命为乌拉尔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叶卡捷琳堡),鲍里斯·普利科夫斯基被任命为远东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哈巴罗夫斯克),列昂尼德·德拉切夫斯基被任命为西伯利亚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新西伯利亚),维克多·卡赞采夫被任命为北高加索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罗斯托夫),格奥尔吉·波尔塔夫琴科被任命为中央联邦区全权代表(中心设在莫斯科)。

三、俄罗斯联邦会议(议会)

俄罗斯联邦现行的是联邦会议体制。联邦会议由联邦委员会(上院)和国家杜马(下院)两院组成。

联邦委员会共设178个席位,由俄罗斯联邦89个主体各派两名代表组成,这两名代表是地方立法机关和地方国家权力执行机构的首脑联邦委员会根据宪法所赋予的权力决定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联邦委员会一般在集体自由讨论的基础上决定其工作程序。联邦委员会的会议一般情况下都公开举行,根据联邦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可以召开秘密会议

俄罗斯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成员的活动受到宪法保护,根据宪法规定,必须提供条件保证联邦委员会不受干扰并有效工作。联邦委员会成员的任期根据其所在地方的职务期限决定。联邦委员会成员在职期问享受俄罗斯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规定的豁免权。俄罗斯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由联邦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资格审查委员会起草联邦委员会的决议。

俄罗斯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由联邦委员会委员(上院议员)秘密投票选举产生。联邦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不能由同一个联邦主体的代表担任。联邦委员会主席的候选人由联邦委员会的成员提名。每位成员只能提出一名候选人。有意参加竞选的每位候选人都要在联邦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演讲并回答其他议员所提的问题,经联邦委员会成员讨论之后再确定提交表决的候选人名单。联邦委员会副主席的人选由联邦委员会主席提名。联邦委员会第一任主席是舒梅科。现任主席是叶·斯特洛叶夫。

联邦委员会主席的职责主要有:提出供联邦委员会成员审议的联邦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主持会议;签署联邦委员会文件;召集根据俄罗斯联邦总统、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或联邦委员会提议的专门委员会,以及根据不少于五分之一联邦委员会成员的提议召开非常全会;主持新任命的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宣誓就职仪式;根据俄罗斯宪法和联邦委员会规则进行内部分工;向各专门委员会分派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的联邦宪法草案、联邦法,以及提交国家杜马讨论的法律草案的提案;向俄罗斯总统提交需要签署的或是需要颁布的俄罗斯上院通过的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