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补充规程(变电部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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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应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栏:

1)作业中所有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在票上用双重名称认真填写,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直流打压电源或交流打压电源可与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合并填写在一个自然栏。断路器(开关)的直流操作电源单列一项。对于母联、侧路(旁路)设备应加电压等级。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1.220kVXX线XX开关 2.220kVXX线XX开关及交流打压电源(直流打压电源) 3.220kVXX线XX刀闸 4.220kVXX线开关机构操作直流电源 对于手车式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设备,依照实际名称填写。

3)对于旁路母线(V母线)停止备用时,拉开旁路母线(V母线)上的刀闸,可以连续写在一个自然栏内。

4)对于变电站全停时,拉开各线路的断路器、线路刀闸、同一母线刀闸时,同一类型设备可按顺序填写在一个自然栏内。

5)用断开引流线的方法将运行、检修设备隔离的,应将断开的引流线及具体位置填入应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栏内。 3.2.10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栏

1)装设接地线,应填写清楚装设的确实地点。对具有双重名称的设备,应用双重名称写明装设接地线的实际地点。填写的接地线应留出填写接地线编号的位置,所装设接地线的具体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例如:“在××kV××线××××开关至电流互感器间装设 接地线”。

2)运维人员在装设完接地线后,在接地线编号栏应写清地线编号,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安全措施后在“已执行”栏打“√”。 例: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 1.在一号主一次XXXX刀闸至西母线间装设 接地线 2.在一号主一次XXXX刀闸至东母线间装设 接地线 3.合上一号主一次XXXX刀闸开关侧接地刀闸 3.2.11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栏: 1)写明设遮栏和标示牌及在35kV以下的设备装设绝缘板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装设的安全围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与运行部分可靠、明显地隔离。装设的标志牌应按悬挂规范装设,应能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到有危险,防止事故发生。

2)在一个单元间隔内工作地点醒目位置设置1个“在此工作”标示牌。对于二次作业需要在屏柜前后作业,则应在作业的屏柜前后均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在相邻运行屏柜前后挂“运行中”红布帘或采取措施将运行屏柜门把手封闭。在多回路的屏柜上作业时也要在同屏柜内其他相邻回路上挂“运行中”布帘。

已执行 √ √ √ 已执行 √ √ √ √ 2)对于手车的开关和刀闸应填写为:“××线××手车开关拉至试验位置(或检修位置)”。— 5 —

如果作业屏柜相连,只放置一个“在此工作”标示牌即可,非相连作业屏柜,应在每个作业屏柜放置“在此工作”标示牌。

3)如果多台设备悬挂同一种标示牌,可以依次写清设备名称,在最后设备写明“各挂××标示牌”字样。

4)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或操作机构箱门上,应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对于检修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或操作机构箱门上不应上锁。(7.5.1条补充) 3.2.12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栏:

提出对其他安全措施的补充规程或对工作负责人嘱咐的安全注意事项。

1)应写明停电检修设备前、后、左、右、上、下相邻的第一间隔内,有误触(碰)、误登、误入带电间隔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

2)应填写针对本次作业的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此栏无必要填写时应写“无”,不允许空白。

3.2.13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应填写签发人没有注意的需补充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及针对本次作业的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此栏无必要填写时应写“无”,不允许空白。 3.2.14 工作签发人签名栏:

1)单签发作业,签发人只填写第一栏。

2)实行“双签发”的工作票,非设备运维单位(施工检修单位)签发人应先审核在第一签发人处签名;然后由设备运维单位的签发人进行审核后在第二签发人处签名。

3)所有签发人应手工签名或执行PMS等有权限的系统签名(下同)。 3.2.15收到工作票的时间栏:

运维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审查工作票上的内容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填写时间并签名。工作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只签名。(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分工作票上运维人员签名栏空白,只由分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到时间和签名)。

3.2.16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许可开始工作

1)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即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的时间。

2)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在总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签名栏须由工作票中总负责人签名。在分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签名栏由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栏由总工作负责人签名。 3.2.17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签名栏:

参加工作的所有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都应本人签名。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总工作票上只需要分工作票负责人在签名,工作班组人员在分工作票上签名。 3.2.18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

变更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第一签发人同意。如果工作票签发人在现场,可亲自填写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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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并签名,然后通知工作许可人。如果工作票第一签发人不在现场,可通过电话通知工作许可人后,由新工作负责人联系工作许可人(当面或电话)按要求填写变动情况和签名。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在分工作票上将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填写在此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由总工作负责人同意签发即可。在总工作票上将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填写在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 3.2.19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

1)此栏要注明变动人员姓名、变动时间、增添或离去,并履行工作负责人签名手续。 2)作业开始后到达的工作班人员,必须在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及危险点后签名。

3)如果执行总、分工作票,变更工作班组人员仅填写在分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 3.2.20工作票延期栏:

按《安规》中有关要求填写延期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 3.2.21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栏:

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设备运维单位可通过电话办理。非设备运维单位应到现场进行办理。 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分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栏由总工作负责人签名。 3.2.22工作终结栏:

全部工作完毕,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验收合格,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名,填写时间,并且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后,该工作即视为终结。检修人员即可持所存工作票离去。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由总工作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的终结。 3.2.23工作票终结栏:

将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调控掌握的未拆除的接地线或未拉开的接地刀闸汇报调控值班人员后,工作票才能终结,工作许可人收执的工作票加盖“已执行”章。 3.2.24备注栏:

1)指定专责监护人栏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加和填写。如签发时即指定专责监护人,利用计算机填写的工作票应直接打印出。临时变动的专责监护人只在工作负责人收持的工作票上填写。

2)其他事项栏:对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填写在此栏中。 3)未拆除的接地线或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要在此栏注明原因。 3.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C) 3.3.1工作地点或地段:

填写具体的开关场、高压室及保护室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如:220kV开关场XX线XXXX开关机构箱、保护室XX线XXXX一套纵联保护屏、控制室XX线XXXX控制屏。 3.3.2工作条件栏:

1)应填写“停电”或“不停电”,还应填写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的双重名称。分别填写在不同的自然栏中。

2)检修设备需要停电时填写停电,不需要停电时则填写不停电。停电主要指在控制盘和低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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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及照明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但应停用相应的低压设备。

3.3.3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填写的主要内容:(涵盖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1)需要停电时,应写明需要停电的电源设备。低压电源干线、照明回路上的工作,装设接地线位置,或装设绝缘挡板、挂标示牌的位置。

2)不需停电时,工作地点与带电部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在作业地点和相邻的设备及其构支架上悬挂各种安全标示牌、警示牌;预防误碰带电部分的措施;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垫等。

3)在继电保护、遥控、遥测、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在邻近的运用中设备及二次回路上挂“运行中”红布帘(罩);同盘(柜)的运行设备做好安全识别标志。应挂的标示牌及“运行中”布帘必须写明确实地点。应写明防止电压(互感器)回路短路,防止电流回路开路的措施。

4)在变电站室外架构上或室内顶部工作,应填写防止高处坠落的具体措施。 5)在蓄电池室工作时,应填写工作人员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3.3.4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安全措施要在此栏中注明。无补充安全措施填写“无”。 3.3.5许可方式

许可方式填写“当面许可”或“电话许可”。 3.3.6备注栏:

应填写非正常工作间断的原因;增减工作人员;变更工作负责人;工作中需要注明的内容等。 3.3.7其他栏目参照第一种工作票相应栏目填写。 3.4变电站带电作业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D) 3.4.1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栏:

填写具体的开关场和设备双重名称。如:220kV开关场XX线XXXX、66kV开关场XX线XXXX。 3.4.2工作条件栏:

应在栏内写明“等电位、中间电位或地电位”作业,或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对于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此栏应注明:“邻近带电设备:邻近带电设备名称”。 3.4.3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填写的主要内容:

1)进行地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安规》表4的规定。35kV及以下的带电设备,不能满足《安规》表4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措施。

2)进行等电位带电作业时,人身与接地体的距离应不小于《安规》表4的规定;对相邻导线的距离应不小于《安规》表7的规定;对在绝缘梯上作业或者沿绝缘梯进入强电场时,其与接地体和带电体两部分间隙所组成的组合间隙不得小于《安规》表8的规定。

3)绝缘操作杆、绝缘承力工具和绝缘绳索的有效长度不得小于《安规》表5的规定。 4)带电更换绝缘子或在绝缘子串上作业,应保证作业中良好绝缘子片数不得少于《安规》表6的规定。

5)带电断接耦合电容器时,应将其信号、接地刀闸合上并应停用高频保护。被断开的电容器应立即对地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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