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任实施方案》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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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机构(含群团组织):部门正职岗位需担任正科级3年及以上或取得高级职称;部门副职岗位需担任副科级3年及以上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

3.教学机构、教辅机构:部门正职岗位需取得高级职称或担任过部门负责人;部门副职岗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担任过部门副负责人;

4. 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岗位需有正高职称,教务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岗位需有高级职称。教务处、科研处、教学机构岗位,还须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教学工作经历。

5.本次选任干部,选任部门正职男干部年龄不超过56岁(1958年5月30日后出生),女干部年龄不超过51岁(1963年5月30日后出生);选任部门副职男干部年龄不超过50岁(1964年5月30日后出生),女干部年龄不超过45岁(1969年5月30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适当放宽。

6.团委副书记岗位选须有2年以上(含2年)团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5月30日后出生)。

7.办公室、人事处、宣传部、审计监察处、团委、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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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保卫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领导岗位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8.本次干部选任中,年龄、任职经历及职称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5月30日,出生年月日、任职经历、职称年限等以干部档案为准。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3)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6)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五、选任程序 (一)党委酝酿

党委研究部门中层干部选任实施方案并报市委。 (二)召开动员会

召开动员会,对中层干部选任实施方案及具体岗位进行说明,对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布臵。

(三)公布方案、组织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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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及资格者,皆可报名,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选任报名表》,每位报名者只能填报1项。6月16日至6月17日两天报名,截至报名时间为6月17日下午5点30分。报名表交人事处,学院组织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四)民主推荐及测评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组织召开民主推荐及测评会进行民主推荐及测评。

(五)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及测评情况,党委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由学院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

(六)确定拟任人选

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测评情况、考察情况及人岗相适原则,结合相关职位任职要求进行综合考虑,研究决定干部拟任人选及担任职务。

(七)任前公示

干部拟任人选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无异议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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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经核查反映不实的副处级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任前谈话

拟任干部由学院党委进行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 (九)宣布任职 宣布干部任职。 六、其他事项和说明

(一)选任的干部任期为四年(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

(二)所有新选任的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级待遇,期满后经组织考核,称职者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三)本次干部选任职数以《关于调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批复》(东机编?2012?88号)编制文件规定的部门为准,不得突破编制文件职数配臵干部,教学机构中汽车工程系、纺织与服装工程系、园林工程系、食品工程系暂不配臵干部。

(四)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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