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政治分析原理》笔记0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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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政治分析的知识体系

第1章 政治学:学科定位与知识体系

核心问题: ·政治的含义 ·政治研究的意义 ·政治学科的性质 ·政治学的知识体系

一、政治的涵义

政治是人类过一种有组织的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要素,是人们组织安排集体生活的核心机制。政治作为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主要方面,也是一个可以广泛延伸的概念。

在中国儒家所主导的关于政治的种种表述中,最为经典因而也是最经常被人提及的是儒家创始人孔子的说法,即,“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中国古代思想除了讨论“天地”观念之外,还主要讨论“人和”及治国之道。政治被理解为对国家的治理。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政治有教导、指正的含义;建立在中国儒家思想基础上的传统中国政治观,具有人治训导、统治教化的倾向。

中国人对政治的现代理解,主要受到来自西方世界的文化和政治观念的影响。在这方面,孙中山的解释最具代表性,因而,他对政治的定义和解释,也经常为中国政治学界所引用。孙中山曾以“管理”而不是“统治”来界定政治,他说:“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在此,他强调了政治的两个特性:一是公共性,二是管理性。用我们今天的表述就是,“政治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政治”的英文概念为Politics,该词来源于古希腊语“Polis”,其字面意指“城邦”或“城市国家”。

人们对政治的解释和定义历来不同。古今中外的思想家、政治学家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出发,阐发了不同的政治观,因此,对政治概念也形成了不同的解释,这些解释的大体思路可以归纳如下:

价值性解释:这是一种政治哲学的思维向度。无论从儒家“德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西方“正义”的角度出发,人们倾向于从应然的理想的角度来定义政治,认为政治应当具有某种价值性特征或标准,背离这个特征或标准的现实政治,就是非正义或不道德的。应当承认,这种阐释为确立政治的价值评判标准提供了依据。

神学性解释:这是一种宗教性的思维向度,在中国主要表现为“受命于天”的思想,在西方主要表现为“君权神授”的政治观。在这种思维向度下,政治生活是神意的安排。政治的神学性解释为政治生活提供了一时的合法性基础。

权力性解释:这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思维向度,它把政治理解为对权力的追求和运用。具体表现是,中国古代以法家为代表的“法”、“术”、“势”的政治之道;西方以马基雅维利为代表的现实主义政治观,把政治的核心理解为夺取权力、维护权力和扩大权力;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政治是指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的分配;美国政治学家拉斯韦尔认为,政治主要是指“权力的形成和分配”。这种现实主义的思维向度力图从政治的核心要素出发来阐释政治生活,把政治理解为围绕权力而展开的活动。

管理性解释:这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现代管理的思维向度,它把政治视为公共管理活动。所以,从公共管理政策的角度讲,政治可以被定义为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从公共管

理协调的角度讲,政治又可以被定义为协调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过程;从公共管理的参与角度将,社会成员从事社会公共活动的方式、方法和途径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政治也被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加以定义。比如,政治被定义为实现权力,实施权威,制定集体政策,分配稀有资源,实施阴谋和操纵计划等等。

上述不同定义,也可以被归纳为四种概念或观点,即: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作为妥协和同意的政治;作为权力和资源分配的政治。这四种定义,实际上也是认识政治的四个不同角度或思路。

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

政治作为“艺术”,主要体现为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集体政策对社会实施控制的艺术。这种观念把政治看作是政府对社会实施权威性控制的技巧。戴维·伊斯顿在《政治分析的框架》和《政治系统》中,将政治定义为“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根据这种定义,政治由许多不同的过程所组成,政府就是凭借这些过程,特别是通过利益分配、奖赏和惩罚,对来自社会的压力做出反应。政府的“艺术”就在于它的“分配”政策能够保持权威性,从而被社会广泛接受。 从广义上说,政治也可以说是一个以政府为核心的社会体系。因此,政治实践通常围绕内阁、立法机关、政府部门、特别群体如政治家、公务员和说客而展开。换句话说,大多数人、大多数机构和大多数的活动都处于政治的外围。

作为“政府艺术”的政治定义建立在以往的民族国家观念基础上,它的不足在于忽视了正在增长的国际性或全球性因素,如国家间的技术开发和多国合作对现代生活的影响。此外,人们也日益充分地认识到,管理一个复杂的社会不单单是政府所能承担的任务,它还需要其他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广泛介入。这正是今天government概念正在被governance所取代的原因。 然而,把政治与民族国家联系起来的定义和观点,有助于解释与政治相联系的那些负面形象。 政治的负面印象印证了自由主义的观点,即个人是自私自利的,政治权力是腐化的,因为它鼓励掌权的人利用他们的职权为个人服务。然而,正如早期社会契约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政治尽管倾向于腐化,但却是必需的,它保证一个社会不会陷入每一个反对所有人的内战之中;我们也不得不接受政客存在的事实,因为他们是“价值的权威性分配”的机制。也许,正确的做法不是取消政客,不是让政治消亡,而是将政治限定在一个可以监督和约束的框架之内以保证政府权力不被滥用。 作为公共事务的政治

把政治定义为公共事务或公共生活,摆脱了以“政府”为核心来定义政治的局限。根据这种定义,区分“政治领域”和“非政治领域”的界限,首先需要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界限。 那么,如何划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传统的划分往往以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划分为标准。国家机构如政府机关、法院、警察、军队和社会安全部门等,都属于公共领域,他们为了共同体的集体生活而组建,并得到公共费用的支持。相对而言,家庭、学院组织、私人商务、工会、俱乐部、社区团体等,则属于市民社会,它们由公民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组建起来。以此为基础,政治被限定在国家活动和公共机关事务的范围之内。而公民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的生活领域,如经济的、社会的、内部的、个人的、文化和艺术领域等,都属于“非政治领域”。

今天,上述划分正在被新的概念所取代:即“政治领域”和“个人领域”。依据这种新的划分,市民社会虽然不同于国家,但是,它也存在大量具有“公共性”的机构和制度,因而也应该纳入“政治领域”。

新旧划分的区别可以通过下图表示出来: 【旧的划分标准】 国家 市民社会 政府机构 【新的划分标准】 公共领域 政治、商业、工作、艺术、文化等 自治机构、商务、工会、俱乐部、家庭等 个人领域 家庭和个人生活 在传统的划分中,政治只与国家事务有关,而国家事务在整个社会事务中只占一个较小的部分。在新的划分中,由于公共领域的扩大和私人领域的缩小,属于政治的领域也相应的扩大了。

政治作为公共活动,也得到了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的阐释。从积极的角度讲,亚里士多德之所以认为政治是高贵和文明的活动,就是因为它的“公共”性质。政治理论家如卢梭和密尔等人,之所以把政治参与说成是一件好事,也是因为把公共事务看成是一种积极的事务。例如,卢梭就认为,公民直接地不断地参与政治生活,才能保证国家始终代表“公益”。而密尔则认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对个人的道德和智慧的发展都有帮助。从消极的角度讲,政治也被看成是一种令人讨厌的干涉。公共领域的扩大,意味着个人自由领域的收缩。自由主义思想家就把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看得高于国家,所以,极力主张缩小政治领域的范围,以便扩大个人自由的天地。 作为妥协和同意的政治

从妥协和同意的角度认识政治,政治又可以被看作是解决争端的特别手段。在这种定义下,冲突或争端不是通过强力和赤裸裸的权力来解决,而是通过妥协、安抚和谈判来加以解决。这种定义经常被用在日常生活中。

在这种观念下,政治的关键在于广泛的权力分布。在现实生活中,冲突和争端不是不可避免的。当社会团体和利益集团普遍拥有权力的时候,它们必然走向调和与妥协。因此也可以说,政治就是选择妥协而不是选择暴力或强迫来安排秩序问题的解决方案。这种政治观反映了自由理性主义的原则。它建立在相信辩论和讨论能够产生效果、相信社会以妥协同意为特征的基础之上,认为现有分歧不需要使用胁迫和武力就可以得到解决。 这种定义也被认为具有严重的偏向性。可以说它是西方经验的概括,它可能更适合解释多元民主下的政治。因为在选举和政党竞争体制下,政治妥协和谈判是很常见的。但是,在一党国家和军人执政的制度下,它却失去了解释力。不过,它的积极特性也是明显的。政治当然不可能是乌托邦的和平方案,但也不完全是流血和野蛮的行为。政治也可以说是一种文明化了的和正在实现文明化的力量。人们应该介入政治生活,尽可能消除它的野蛮性,使它得到“驯化”。

作为权力和资源分配的政治

这是最广泛也是最根本的一种定义。它不像上面几种定义那样力图将政治界定在某一个领域(如政府、国家和公共领域),而是着重于政治的实际运作。按照这种定义,政治存在于所有的社会活动中和人类存在的每一个角落。正如有人所指出:“政治是所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公共和私人的社会集体活动的核心,它存在于所有人类团体、制度和社会之中”。政治可以出现在社会互动的每一个层面:你可以在小到家庭和朋友团体中找到它,也可以在大到国家和全球舞台上找到它。

广义上说政治关心的是整个社会资源的产生、分配和使用。就本质而言,政治就是权力:通过各种手段实现理想结果的能力。这种观念在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的《政治学:谁得到什么?何时和如何得到?》的著作中得到充分的体现。从这个观点出发,政治生活是多样的,也是相互冲突的。其中,最根本的事实是资源的不足:人类的需求和欲望是无止境的,而满足他们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政治可以被看作针对稀有资源而展开的斗争,而权力则可以被视为主导斗争的手段。 赞同这种观点的人很多,其中包括女权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现代女权主义者显示对政治

特别关心,起因于这样的事实:传统的政治定义将妇女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妇女被限定在“私人领域”,以家庭和家庭责任为核心。而男性则在传统政治和其他公共领域居于统治地位。所以,激进的女权主义者反对“公域/私域”的划分,宣称“个人的就是政治的”,认为发生在家庭和个人生活之中的事情完全是政治性的,而且是其他政治斗争的基础。正如凯特·米兰特在《性别政治》中所言:“政治是一种权力结构关系,是一个由个人组成的团体控制另一个团体的安排”。女权主义者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政治。根据他们的观点,家庭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一如雇主和工人、政府和公民的关系一样,都是政治性的。 马克思主义者从两种意义上使用“政治”这个概念。(1)马克思在传统意义上使用“政治”概念时,指的也是国家机器。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曾经指出,政治权力只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政治通常与法律、文化一样,是“上层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2)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政治权力来源于经济社会中的阶级关系,正如列宁所言,政治是经济最集中的表现。马克思主义者反对把政治仅仅限定在国家事务和公共领域的界限之内,认为充满阶级斗争的市民社会才是政治的核心。 女权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都从政治的消极方面来理解政治,把政治视为压迫和镇压。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认为,社会是家长制的,妇女处于被支配和从属男权的地位。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政治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统治和剥削。从另一面讲,政治也被看作是挑战非正义统治的手段。事实上,即使马克思主义者和女权主义者,也不否认这一点。马克思就曾经预言,阶级统治要被无产阶级革命所推翻。激进的女权主义者也坚信,性别关系将通过性别革命得到重新规定。无论如何,认为政治是权力或统治的时候,它的消极方面并不一定是社会存在不可避免的特性。女权主义者期待着通过建设无性别歧视的社会终结“性别政治”;马克思主义者则坚信通过建立无阶级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来使国家走向消亡,从而使任何政治都走向终结。

------------------------------------------------------------------------------------------------------- 在当代中国政治和政治研究的发展中,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念一直占有主导地位。概括起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具有如下特点: 认为政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政治关系是社会关系之一,政治具有公共性和阶级性两重性;在阶级社会中,政治主要是相互对抗的阶级之间的关系。 认为政治是更为基础的经济关系的集中表现:政治属于上层建筑,是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和要求的集中体现。作为社会经济基础的要素,特别是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最终引发政治变迁。

认为国家政权是政治的主要和根本的问题:在阶级社会中,一切政治活动都与国家政权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国家政权决定和支配着经济需要的实现方式,所以,不同阶级和利益群体为争取国家政权而展开的斗争就成为政治的核心问题。

认为政治是一种有规律的社会现象:阶级是政治主角,阶级斗争是政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推动下,随着阶级斗争的转化,政治也呈现出不同的阶段性发展的特点。

从以上对各种不同定义和解释 分析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不同的人由于观察和认识的角度不同,对政治的理解和解释会完全不同。

------------------------------------------------------------------------------------------------------- 我们可以给出一个较为中性和宽泛的定义:政治是人类集体生活的一种组织和安排,在这种组织和安排之下,各种组织、团体和个人通过一定的程序,实施对集体决策的影响。政治的主体多种多样,小到个人和家庭,大到国家和国际社会。政治决策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来达成,既可能采用暴力的方式(强权政治),也可以遵循传统习俗(世袭政治),还可以通过讨论、谈判和讨价还价,亦可以通过投票表决(民主政治)